1、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级党务、事务决策、公开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具体执行党务监督、公开监督、事务监督、民主理财和干部监督。 1、党务监督: 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主任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2、。 2、公开监督: 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4、事务监督: 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 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建
3、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4、民主理财: 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可以参与本村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工作,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5、干部监督: 参与对村
4、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参加年终的“述、询、评”会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参与对村干部的任中、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 第二篇: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
5、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益; 五、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
6、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篇。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级党务、事务决策、公开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总)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具体执行党务监督、公开监督、事务监督、民主理财和干部监督。 1、党务监督: 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
7、,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主任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 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2、公开监督: 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事务监督: 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
8、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4、民主理财: 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
9、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可以参与本村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 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工作,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5、干部监督: 参与对村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参加年终的“述、询、评”会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参与对村干部的任中、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 第四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及权限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及权限 为了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充分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共X
10、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0912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补偿费收支;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2、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五项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11、 3、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 资产处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 4、对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6、在职权范围内完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及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权限 1、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3、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
12、映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5、参与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机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年1200元工作补贴,纳入县区财政转移支付,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县区可适当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参照村两委会成员的补贴标准执行。 第五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参与制
13、定本村集体经济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 (三)监督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 (四)检查、监督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和村民小组组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 (五)反映村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时办理; (六)主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受理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有关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
14、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县、乡有关部
15、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