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设备及行政设备购置管理公开制度 一般设备及行政设备购置管理公开制度 一、管理目标: 作为一般设备及行政设备购置管理的职能部门,后勤管理办公室努力通过制度化管理,明确责任与权限,规范购置程序与行为,使购置行为更科学、公开、公正,提高服务质量,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更大提高。 二、管理范围: 1、由科研设备处管理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以外的一般设备的购置或自制。 2、行政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的购置。 三、管理过程: (一)编制计划: 1、年初,由后勤管理办公室印发“一般设备及行政设备配置计划表”。 2、机关各职能部门和系科根据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填写该计划表,并报
2、送资产管理科。 3、由资产管理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核。 4、资产管理科将各单位的计划表汇总与库存量及可调配量一并提交办公室会议讨论审核,确定本年度预算计划报财务处。 5、年度预算确定后,后勤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达年度分配指标。 未按时填报计划表的单位,后勤管理办公室在半年内一般不再受理。确因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急需的设备,可由使用单位向资产管理科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落实追加经费后方可确定分配指标。 (二)实施计划: 1、购置人员的业务要求 多跑,对厂家要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硬件状况;多问,多方听取已有使用单位的反馈信息;多比,采购时应货比三家,选择质量优、信誉好、价格低的厂家作
3、为生产单位。 2、购置行为的程序要求。 购置设备项目价值在5000元以内的,由购置人员(2人以上)与供货单位洽谈价格,报科长审批后,向主任报告;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购置设备项目价值在5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由购置人员与科长共同参与价格的洽谈,报主任审批后,向分管副院长报告; 购置设备项目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购置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科长、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并邀请监察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科(招标细则另定)。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院长同意后也可采用协商购置和单一来源购置方式。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及
4、其目录的设备交政府采购。 对于大型、贵重、精密行政设备的购置,要邀请使用单位及技术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事前要查阅设备的有关资料,向已有同类设备的使用单位了解使用情况,还可以到设备生产厂进行调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可靠性等指标,做好选购前的技术准备。购置时,根据掌握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要求,对几种同类产品进行反复比较鉴定。整个购置过程要有书面记录以备查。 购置人员要严格按照计划购置,没有计划或经费不落实的不能购置;要严格执行经济合同制度,有关订货合同,应将其副本报后勤管理办公室留存;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结算方式一律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期货购置原则上不付预付款或定金,确实需要时应向主任报批,不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本人自负。 (三)组织验收: 验收是购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做好入库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对照合同坚持执行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的“四验”制度。凡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对大型、贵重、精密行政设备的验收,要以专门班子为主要验收成员。要对设备规格、型号、附件、备件和技术资料等逐项检验,逐项清点,并做好记录。如果设备的物件短缺或质量有问题,双方应在验收记录上面签字证实,并及时商定补、赔、退、换事宜。如果设备技术上有问题,应及时向厂商提出换退。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