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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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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知识宣传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自1995年6月1日起实行,每年6月是《母婴保健》宣传日。 《母婴保健》包括以下内容: 一、婚前保健: 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内容有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询问、婚前医学检查。 二、孕产期保健: 内容有母婴保健指导、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 三、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四、行政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区域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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