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大全 【摘要】 :第1章总则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第2章考勤细则第2.3条出勤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第1章总则 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 第2章考勤细则 第2.3条出勤 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第2.3.2条签到。公司全体员工
2、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第2.3.3条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的,未登记的视为矿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第2.3.4条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8:00以后算迟到,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到办公室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2.3.5条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到办公室签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为早退。 第2.4条请假: 第2.4.1条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
3、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30前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2条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同时报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 第2.4.3条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第2.4.4条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5条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办
4、公室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请假的申请、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公司休假请假条例。 第2.5条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第2.5.1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第2.5.2条迟到。以每5分钟为计算单位,不足时视为5分钟,按每计算单位5元扣减工资;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第2.5.3条早退。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第2.5.4条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2.6条加班: 第2.6.1条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员享有相当其二倍日工资额的加班费。 第2.6.2条员工加班须符合以下规定: 加班人员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章同意其加班,并报考核部门核准的;或上级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加班费以半日计算,按岗位工资发放。 每月加班次数不能超过15次(不包括15次)。 第2.6.3条以下情况不以加班论: 上级主管下达的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工作的 公司在节假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加班的 第2.7条考勤统计 1/212下一页尾页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