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职工诉求管理制度
XX市龙源辽源运输有限公司保养厂员工
诉求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诉求事项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保养厂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解决员工实际困难,促进员工队伍稳定,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诉求人是指保养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
员工诉求工作原则。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在厂办公室设立员工诉求中心办公室,负责员工诉求的受理、确认、转办、跟踪、督办、反馈、满意度调查、定期汇报等项工作。
第五条
诉求中心受理的诉求事项,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咨询公司有关事项的办理或审批程序、法律、法规、厂规厂法等,按现有规定可立即告知的事项;
(二)保养厂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履行职责,损害了员工的合法利益,要求其改正且应立即改正的事项;
(三)厂区内公共设施或环境被污染等,影响员工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要求维护恢复,保养厂可据此认定事
1实,并组织力量能立即维护恢复的事项;
(四)合理利用厂内现有设施,在符合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员工谋求利益的请求;
(五)在《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范围内的事项,如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工资待遇、家庭实际困难、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等;
(六)根据现有规定,可立即直接答复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为了加强员工诉求中心的管理工作,特成立员工诉求中心组织机构:
主
任:赵伟副主任:孙绍军
成
员:赵清菊
薛占伟杨成国
员工诉求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由副厂长负责日常员工诉求中心的日常工作。厂党支部书记为诉求中心联络员,负责及时反馈各单位员工思想动态、精神压力及需要公司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申请与接待
第七条
员工诉求申请可通过面对面谈话、电话诉求、转达诉求等方式提出。
第八条
员工申请诉求,应当如实向诉求中心提交有关材料或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或反映情况
2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诉求工作办公室在收到员工诉求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紧急或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当即确认。
第十条
诉求工作办公室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对确认后的员工诉求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诉求人。
第十一条
诉求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诉求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文明接待,尊重诉求人的人格,不得刁难和歧视诉求人;
(二)按照诉求工作的处理程序,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诉求事项,不得扣压诉求材料,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不得接受诉求人请客送礼,不得收受贿赂;
(四)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扩散诉求人的隐私和要求保密的其他内容;
(五)对诉求人相关诉求事项办理结果的查询,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六)建立健全诉求档案,妥善保管诉求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3第十二条
诉求工作人员在处理诉求事项时,与诉求人或者诉求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诉求工作人员的回避,由诉求工作机构负责人决定;诉求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四章
受理与办理
第十三条
受理和办理员工诉求事项,遵循议事原则,按照“统一受理、集中议事,责任归口、跟踪督办、受理反馈、定期汇报”的工作机制运行。
第十四条
诉求工作办公室受理范围:
(一)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本单位具体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需要公司职能部门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四)对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咨询;
(五)对公司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政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咨询有关事项的办理或审批程序,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厂规厂法等;
(七)本单位损害员工的合法利益;
(八)厂区公共设施受损或环境被污染等,影响员工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九)改善员工生活、文化、学习、休息条件等的意见和建议;
(十)在《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范围内的事项,如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工资待遇、家庭实际困难、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等。
第十五条
诉求工作办公室不受理范围: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诉求;
(二)损害企业及群众利益,与厂规厂法发生冲突的诉求;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
(四)诉求人不能保证诉求内容真实性,不能提供有利证据的诉求;
(五)以盈利或逃避问题和责任为目的的诉求;
(六)各种恶意攻击性诉求事件;
(七)内容涉密暂不能公开的诉求;
(八)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第十六条
诉求事项受理:
(一)诉求工作办公室根据受理的诉求事件,及时在诉求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同时要与诉求人确认诉求内容的准确性,做到当日受理、即时记录、现场确认。
(二)诉求工作办公室对所受理的诉求事项,经确认后进行办理,须按照“人资”、“生产”、“生活”进行分类管理。
(三)按规定填写《员工诉求工作记录》,并告知诉求
5人事项受理情况;不属于诉求中心受理的事项,当时即告知诉求人。
第十七条
诉求事项办理:
(一)由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专用记录本上,对诉求受理时间、诉求人信息、联系方式、诉求内容、诉求分类等进行祥实记录,并告知诉求事项办理终结预计时间。
(二)诉求信息确认后,诉求工作办公室应在2日内,将诉求事项汇报诉求中心工作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一般诉求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周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告知诉求人。无法按时办结的,诉求中心要定期跟踪,督促和监督承办单位负责人,尽快办结,同时应告知诉求人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单一事项办结原则不超过30天。
第十九条
重大及特殊诉求事项办理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复告知诉求人。情况复杂无法按时办结的,诉求中心通过询问承办单位,经负责人同意,可申请延时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和备案工作。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0一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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