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警防控相关制度 腐败风险点定期分析评价制度 1、定期开展腐败风险点排查,通过自查、服务对象举报、行风监督员反映、民主测评、日常监管等渠道,及时发现掌握各种风险因素和征兆性、苗头性问题,确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风险点,并填写岗位风险点自查表。 2、腐败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风险防控形势分析会,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分析风险点发生的规律和内因,评估其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对确定的查找出的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界定每个工作岗位风险“警戒线”。 3、依据分析、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健全规章制度,进行事前防范。 廉政教育防控制度
2、1、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廉政教育相关制度。 2、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每季度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一次党纪政纪、部门法规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3、每年组织两次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和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面典型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我主动防范。 4、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勤政、廉荣腐耻的浓厚工作氛围。 腐败风险监控制度 1、局党组每季度组织一次腐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自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依照个人目前的岗位职责、职务安排定位等情况,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自查自纠存在或潜在的廉洁自律,勤政
3、为民,防范风险的发生。 2、局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学习教育台账及各种学习活动记录、召开座谈会、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抽查重点科室及二级单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对干部职工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走访服务对象、群众代表、特邀监督员等活动,掌握各股室、二级单位岗位及其干部在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服务质量、行政行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腐败风险预警制度 1、及时调整更新党务、政务及业务工作腐败“风险点”。
4、 2、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时期和岗位,及时下发腐败风险指导意见书,进行提醒警示,避免腐败风险的出现。 3、对发现问题的个人及岗位,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下发腐败风险警示提醒书、腐败风险诫勉谈话,责令改正书,及时提醒、诫勉、限期改正。 腐败风险责任追究惩戒制度 1、对存有腐败风险表现形式之一并经查实的,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第二次通报批评,限期改正;一年累计三次者,给予调离岗位。 2、对出现腐败风险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以及受到腐败风险预警后未及时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发现违规、违纪和存在腐败风险问题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4、对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