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理工作中的质量问题,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质量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 公司设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小组设三级管理层次,即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担任。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为每个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日常的文书性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 组长对项目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符合行业规范、满足业主要求等承担技术质量方面的责任,行政人事部对
2、报告文本的文字规范、版面整理、设计印刷等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行政人事部负责上报文件的收集、传递与档案管理。同时负责按照该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提起和督促质量管理行为与过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及标准制定 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包括: 公司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等。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1、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由通用标准和项目专属标准两部分组成。 2、通用标准由质量管理小组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并参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公司自身技术能力等相关因素
3、制订。此标准将在征求公司专家顾问团的意见后,由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3、通用标准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以住质量实际业绩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在发生下列情况下也须及时予以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资质增项、技术改进、生产流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生产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须予以修订。2)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应按标准颁布的程序应报组长批准备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4、项目专属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下客户的实际需求牵头制定。该标准须征求委托的意见后报质量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并作为该项目完成质量的主要标准之一。 5、项目专属标准可在项目开
4、始后制定,但不能晚于项目初稿提交时间。专属标准一般应在委托合同签定,且项目大纲获得客户认可后制定。 第三章项目前期质量条件复查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接到任务后,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方案以供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质量保证基本条件的审核,方案应主要包括:参与人员情况、组员分工、执行标准、项目进度安排、建议等相关情况。 第七条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审核一般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出意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种类及相应标准是否齐全; 2、进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3、项目参与人员的资历是否符合项目的要求; 4、项目参与人员工作分配是否与其他项目冲突; 5、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
5、的质量规范; 6、专属标准制定的时间是否符合项目进度的整体安排。第八条审核通过或者改善后的方案将作为该项目的质量标准内容之一,质量小组并将以此为依据对项目进行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质量检查,直至公司内部进行最终成果验收。 第四章项目进程中的质量管理 第九条项目进程中质量检验 1、质量小组应按照执行方案严格对咨询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检查的依据该项目的通用标准及项目专属标准。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根据项目执行方案组织召开阶段性成果研讨会,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相关的专家或公司内相应人员参加,对每次会议中参会人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均应有书面的反馈意见。涉及标准调整的应正式报质量小组备案。 3、赴项目方的汇报
6、会应提前将工作方案报公司质量管理小组,返回后应对汇报会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报公司,有条件的需对会议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 对于项目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需如实上报,回公司后针对具体的意见或建议提交相应的反馈意见,并报公司质量小组。 4、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进度或质量异常时,质量管理小组应立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情况形成书面文件报质量管理小组组长。 5、项目阶段性成果经检验并修改完善后,应形成完整的文件材料报质量管理小组备档。 第十条项目进程中的自我检查 1、项目参与人员均应对生产中的咨询成果实施自我检查,遇质量异常或出现可能影响质量的异常情况时应予以即时提出讨论,若系
7、重大或特殊问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经过讨论后向质量管理小组进行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问题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与建议等内容。 2、项目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岗位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并随时抽验所属各生产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以确保咨询成果的质量水准,减少异常发生重复。 第五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检验 咨询成果审核人员应依质量管理规定实施质量检验,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交付前检验 每批报告印刷装订前,行政人事部应依装订检验标准对文字版面、图纸、页码、页眉等进行全面检查后交印刷部门进行实施印刷,并对印刷质量与装订质量按标准进行检
8、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装订顺序、是否有白页、是否发生颠倒、字迹与图是否清晰等,将检验结果和咨询成果连同检验流程单一并报项目负责人。 第十三条产品质量确认 项目负责人应对咨询成果进行再次质量检验后开立质量确认书,报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同时上报还应包括即将交予客户的成果交付单,组长批示是否向客户交付咨询成果。 第六章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四条咨询成果质量异常及反应 1、咨询成果在检验过程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检验标准的,需加以书面说明,并呈报质量管理小组组长 2、有任何质量问题的咨询成果一般不得交付业主。但在印刷方面出现轻微质量问题的报告,应业主要求和其它不可违的客观因素,经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签
9、字后可交予客户暂时使用,待修正后的咨询成果提交时必须回收此成果。 3、有质量问题的咨询成果内部不作留存,一律销毁,以防与正式咨询成果混淆。 第七章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十四条进程质量异常改善 项目进程发生的质量异常并经质量小组批示列入必善者,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职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所拟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和进行改善结果的检查。 第十五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行政人事部应每周编制相关质量方面的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项目执行部以了解每周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行政人事部每月要依据每周编制质量报表对项目进行抽检,编制相应报告送质量管理小组。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提醒项目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实施与修订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