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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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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篇: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办公室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返岗后补办请假手

2、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半天以内经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请假1天以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并经理审核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工资不予计发,但不影响全勤奖发放。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

3、天,工资不予计发,但不影响全勤奖发放。 第十二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旷工1天按3天扣发工资。 第十三条当月内有旷工的无全勤奖。无请假(除婚假、丧假)、迟到、早退为全勤。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50元/天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试行。 第二篇: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结合本中

4、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先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实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有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第五条、请假类别 (一)病假 (二)婚假 (三)探亲假 (四)产假 (五)工(公)伤假 (六)带薪年休假 (七)事假 (八)丧葬假 第六条因病(因公除外)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认为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 第七条结婚可请婚假,假期3天;晚婚(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以上)的,可延长到15天。 第八条配偶、父母在外省居住的,可请探亲假。 (

5、一)工作满1年,探望配偶的,每年可请1次探亲假,假期不超过7天。 (二)未婚探望父母的,每年可请1次探亲假,假期不超过7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假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两年请1次探亲假,假期不超过15天。 (三)已婚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请1次探亲假,假期不超过20天。 第九条女工作人员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24周岁以上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女工作人员,产假为120天,其丈夫是工作人员的,可请护理假15天。 女工作人员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产假15至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请

6、产假42天。 第十条因工(公)受伤,经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请工(公)伤假。 第十一条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可休 假15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其请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假年累计20日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请假年累计1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十一条(第二款) 2、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法定假日、公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

7、之列。 第十二条在外地结婚或奔丧、探亲的。 第十三条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办理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住院,确需陪护的,可请事假。请假护理的需出具相关证明。 (一)配偶、子女、父母(工作人员为独生子女)、岳父母(妻子为独生子女)生病住院的,可请假护理,每月假期不超过15天;在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需重新请假。 (二)父母(工作人员非独生子女)、岳父母(妻子非独生子女)生病住院,可请假护理,每月假期不超过5天,在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每月不超过10天。 第十四条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死亡,可请丧葬假,假期不超过5天。 病假、产假、探亲假、工

8、(公)伤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事假、婚假、丧葬假、带薪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第三章请假期内的待遇 第十五条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癌症、麻风、精神病或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因工(公)伤残不能正常工作的,全额发放工资、津贴。 (一)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3日以内的,发放全额工资。 2、病假超过15日的,病假期间,按下列标准发工资: (1)工作不满1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90%。 (2)工作10年以上的,发放全额工资95%。 3、连续病假1个月的,病假期间,按下列标准发工资: (1)工作不满1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80%。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85%。

9、 (3)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90%。 4、病假需要长期静养、休养一年内的,按下列标准发工资: (1)工作不满1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60%。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70%。 (3)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80%。 (二)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连续事假不超过3日的,发放全额工资。 2、连续、累计事假超过15日的,发基本工资的70%。 3、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发基本工资的50%。 4、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的,停发工资。 本条所指基本工资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第十六条病假、事假期间的津补贴待遇及绩效工资 (一)病假期间的津补贴待遇及绩效工资

10、 1、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15日的,停发工作性津贴。 2、工作人员连续病假不超过15日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的,发工作性津贴的50%;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的,发工作性津贴的30%,绩效工资停发。 (二)事假期间的津补贴待遇及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工事除外),累计时间按5工作日计算超过10小时的,发工作性津贴80%。累计时间按22个工作日计算超出60个小时的,停发工作性津贴。 2、工作人员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的,停发工作性津贴,发绩效工资50%。 3、工作人员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连续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产假、婚假、丧

11、假、探亲假、工伤假和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四章旷工认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四)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的; (五)临时外出未履行登记手续的。 第五章请消假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主要部门负责人事假、病假由中心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病、事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2天至3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报主任批准;30天以上(含30天)的,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当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

12、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连续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未达到辞退规定的,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当年不得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未按照本办法执行请销假制度,年终效能考核酌情扣分。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开具假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的,除以旷工论处外,取消本年度年终绩效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考勤和请销假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应定期公布工作人员考勤情况,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主任会议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请销假管理制度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

13、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制度请销假。 第一章请假 一、请假时间及要求 1、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请假在3天以上7天以下者,需至少提前2天提出申请;请假一周以上者需提前5天提出申请。 2、需请假员工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按照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后请假方可生效。 3、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必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二、请假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1天以上(含一天)2天以内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分

14、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时间3天以上(不含3天)经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 2、中层及中层以上员工。请假时间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下(含1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时间超过1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 3、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需要由董事长批准。 4、因领导外出,无法按程序签批时可越级签批;董事长不在,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总经理代签。 以上请假审批权限适用于所有请假类别。 三、请假类别及流程 (一)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办理私事,需要本人作

15、请假处理,按照规定作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事假流程。请假人员至少提前一天领取请假申请单,填写完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后请假方可生效。 3、请事假期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对员工考勤进行调整。 4、事假超过一个月(含1个月)公司予以辞退。 5、事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伤等,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 2、病假流程。请病假在两天以内的只填写请假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病假两天以上者(不含两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的同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等有效证明,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

16、部备案。本人因病不能到公司请假的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按照请假流程代为请假。 3、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医疗期为12个月。 4、医疗期内病假时间可以连续也可累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 2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病假期满病愈需要复工的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参与竞争上岗后方可复工。复工后,因病累影响正常工作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超过医疗期未复工的,公司对其停发一切待遇,并限期复工。超过规

17、定期限未复工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7、病休期间,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劳动收入的员工,公司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在医疗期内病假时间不超过6个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超过6个月的,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 9、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三)工伤假 1、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或接受治疗而请假为工伤假。 2、工伤假流程。由员工本人或者委托人按照病假请假流程请假。 3、工伤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四)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女20周岁、男2

18、2周岁)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婚假为15天。 2、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3、婚假请假流程与事假一致。 4、婚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五)产假 1、女员工产假90天,享受晚婚晚育政策的产假90天+60天=150天,生育多胞胎每胎增加15日产假。产假日期从请假当日开始计算。 2、符合晚婚政策的男员工享受陪产假7天。 3、妊娠三个月内流产及宫外孕,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 4、保胎假。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假期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日期从产假日期中扣除或按事假处理。 5、产假流程。产假由于休假时间较长,需要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负

19、责人及分管领导需要休假的意向,至少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六)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享有哺乳假,一个工作日内哺乳假为两次,每次为三十分钟。员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申请增加哺乳时间。 2、哺乳假流程。需要哺乳假的女员工必须本人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研究后,准许给与哺乳假。由人力资源部向其所在单位出具哺乳假通知书。 3、女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给与的假期时间享受哺乳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照考勤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私自给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哺乳假考勤时间上下班打卡。 4、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20、七)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的丧假。其余亲属去世确需员工料理后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1-3天的假期。 2、直系亲属在外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丧假最长时间为5天。超过5天者按旷工处理 4、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五、以上所有请假类别的请假时间,遇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六、关于续假 1、请事假后又发生了突发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返回的,经领导同意后可延长假期。复工后需要本人按照事假流程补请事假。 2请病假后即将假满时,没有康复、无法正常上班的,需要本人或者委托人到公司按照按请假程序续请病假,续请病假时间不可超过医疗期时间。 七、补假 因

21、病、不可抗力、突发紧急状况来不及请假的,经领导同意后,可电话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回岗后按照请假流程补假。 八、关于旷工 1、未按照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生效,本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申请续假未获批准、未按期返回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编造请假理由、伪造病历者。 以上情况全部按照旷工处理,处理方法参照考勤管理办法,旷工时间连续两天,公司给予待岗处理,旷工时间达到3天以上,公司予以辞退。 上述第四种情况公司直接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九、责任追究 关于以上第七条旷工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将其不在岗情况告知人力资源部,未告知所造成的损失由单位

22、负责人承担。 十、请假期间如遇公司需要员工本人到岗工作,员工必须结束休假回到工作岗位,确有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继续休假。 第二章销假制度 1、员工应严格按照销假时间通知单规定日期销假。 2、销假流程。由销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填写销假申请单,人力资源部销假备案后,负责书面和口头告知其所在单位。要求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工作单位负责人填写工作安排回执单交与人力资源部。 3、因个人休假期间过长,销假后公司无工作岗位者,可待岗。 4、销假后不服从公司岗位安排的可待岗,待岗超过一个月仍无合适岗位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待岗期间按照事假处理,到岗工作后才给予记录考勤。 6、员工应该

23、严格按照销假制度销假,已回到工作岗位工作,未按照要求销假的,超过销假时间按照旷工处理。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 一、休假时间界定 职工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时间为5天;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时间为10天;工作时间20年以上休假时间为15天。 休假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可顺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日常考勤中,出勤率

24、和正点率未达到95%的。 三、年休假请假流程 各单位制定本单位人员的休假计划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通知休假。 休假人员填写年休假申请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要求 各单位人员休假日期不可重叠,同一时间休假人员不得超过一人。休假日期在本年11月30日前休完,来年不可叠加。 第四篇: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25、。 第三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存档。 二、3天以上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总经理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办公室进行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未办手续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

26、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主 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3天以内(不包含)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包含3天)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经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五章各类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员工因私请事假,每月请私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不得超过30天,超过按旷工处理,各部门主管应严格控制。 2、员工因公请事假,如培训等与公司相关的事项,工资照发。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两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负责人酌情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

27、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办公室备档。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鉴定后方可复工: (1)医疗期3到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2)医疗期6到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3)医疗期12个月以上,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4)在试工期间,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4、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四、工伤假 1、因公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的证

28、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办公室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五、丧假 1、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员工料理丧事的,可根据情况给予3至5天丧假(包括节假日)。员工其他亲属去世,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酌情考虑给予丧假。 2、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六、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息6个月。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曾加产假15天。 3、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5天陪产假,发

29、基本工资。 4、人工流产,休息20天。 5、放置宫内节育器,30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6、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等请假工资全额发放。 七、婚假 1、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7天假期(包括节假日)。 2、结婚时男女不在一地工作者,可视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4、婚假为有薪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六章销假制度 1、请假期满复岗的员工在向部门负责人销假的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2、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上班。 3、对于未登记的员工

30、,同意其上班的相关管理人员公司将追究责任,期间造成的其他后果(例如工伤事故等)将由同意其上班的相关管理人员及该员工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第七章附则 一、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法规条例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三、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请销假制度管理xxxx请销假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适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三、办理程序及内容: 1.公司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向负责人申请, (销售部向于经理请假,其他部门向胡总请假,胡总和于经理有批假的权利)经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不

31、得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请假按时回公司后,应立即到所属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销假,否则超出请假时间部分按照旷工论处,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旷工处理; 3.公司安排的公休时间内不用填写“请假条”; 4.未填写“请假条”或未经负责人同意外出的人员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后果一律自负; 5.旷工累计3天,自动离职; 6.批假人员要适时,合理的掌握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准假,造成人手短缺,影响正常工作; 四、请假类型及要求: 1.事假:员工提前向直属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病假:员工凭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书方可办理病 假手续,并按照诊断书规定的时间休假;如果因家人生病护理,需要提供家人就诊证明; 3.丧假,婚假,产假当事人出具证明后,按照实际情况办理休假手续; 4.补假:员工除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委托他人或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回公司后持有相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发现有伪造事实者按照旷工论处; 五、执行时间:自下发日起执行 xxxx公司 xxxx-xx-xx第23页 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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