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入职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车间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后勤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五、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六、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七、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八、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九、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二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三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XX县区均华冷食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积极开展全员“三级教育”每年各部门、车间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和体验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未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有:
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消防法”提高人们的防火灭火意识。尽力减少和控制事故和危害。
2、消防法与消防知识、重大火灾案例。以及公司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应急措施,进一步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教育培训和实施演练,均要考核,并列入个人年度考评,表现较好的给予奖励。
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
5、车间每年进行消防实地演练,内容有。如何报警、逃生、使用灭火器和接水带、以及熟悉公司的消防器材,设施分布情况。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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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半年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根据情况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四、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
(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五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员工充分识别危险源,以增强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具备完成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能力,根据《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3术语和定义
3.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包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特殊工种教育,事故案例教育等。
3.2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公司员工的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职责
4.1公司安全委会负责公司所有在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
4.2专职安全员负责新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培训的实施及相关管理等。
4.3人力资源负责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新员工接受各级安全教育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设施;按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4.4其它相关对外的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各部门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4.5财务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的保障。5管理组织5.1培训教育管理5.1.1各车间、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5.1.2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必须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完成再培训规定学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全部经过相应的培训,外来施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作业。
5.1.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据公司实际的需求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公司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1.4人力资源负责部门每年制定安全培训教育预算(或资金计划),相关部门应保证培训所需人员、资金、设施。
5.1.5公司为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各车间、部门严格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1.6通过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逐步确立安全终身教育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5.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再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2.2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负责部门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任职前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2.3各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由安委会负责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外培和日常安全知识培训。
5.3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教育
5.3.1岗位操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3.2岗位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等,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5.3.3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5.3.3.1特种作业(电工作业等)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葫芦、厂内专用叉车作业等)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5.3.3.2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定期复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账。其中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由设备部负责。
5.3.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3.5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冒险作业者,专职安全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
5.4新员工培训教育
5.4.1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才能进入岗位参加工作。
5.4.2公司为新员工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档案中逐级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4.3新入厂员工(新招、调入、临时、派遣、代培、实习等人员)必须经过至少24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其中一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二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5.4.4三级安全教育必须逐级完成,在上一级培训考核合格之前不得进入下一级。一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负责部门负责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由人员所在车间主任、班组班长负责。
5.4.5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持《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反馈卡》到公司安委会审批由车间、部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5.4.6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5.5.1员工转岗、复工(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再上岗)应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转岗或复工前由人力资源负责部门通知,以便监督检查其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5.2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并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5.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相关方人员进行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行为规范教育。
5.5.4对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并由生产技术部指派专人带领参观。
5.6日常安全教育
5.6.1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5.6.1.1宣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等向班组成员宣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示和要求)。
5.6.1.2学习(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5.6.1.3讨论(班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6.1.4视频教学。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或利用电脑、电视等多媒体进行安全教学活动。
5.6.1.5演示。包括各种实物或其他直观教材,进行示范实验,使班组成员获得关于事故或现象的感性认识。
5.6.1.5参观(组织和指导学员到特定现场直接观察,加深学习的印象)。
5.6.1.6考试、考问(利用口头、答卷考试、现场考问等形式,传授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
5.6.1.7竞赛(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安全活动竞赛等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
5.6.1.8其他适合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5.7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
5.7.1各车间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车间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5.7.2各班组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要求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5.7.3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5.7.4各车间主任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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