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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楼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事项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六、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依法行事,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开展工作。
八、教职工代表。学校全体教职工。
九、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十、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
2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十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作为特缴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十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行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
十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四、学校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任务。
十五、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十六、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篇: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贺街镇三凤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负责、教代会参与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3、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委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4、教代会的职权。(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和通过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3)评议和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予以表扬、嘉奖、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
5、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少于教职工教职工总人数的25%。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小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小组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或补选本小组的代表。
6、教代会代表的权利。(1)有权按教代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对行政管理人员落实教代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7、教代会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起带头作用;(3)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贯彻教代会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8、教代会每一年为一届,到期改选,换届改选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代表大会一次以上。每年召开教代会必须有2/3以上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9、教代会每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听取并讨论学校工作报告;(2)听取审议学校财经工作报告;(3)听取上届教代会决议和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4)审议教代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5)讨论通过按规定应由教代会通过的有关方案、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
10、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大会领导小组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11、教代会闭幕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为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1)教代会有关会议的召集与组织;(2)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3)收集汇报教职工对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凤小学
第三篇: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龙泉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和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教代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代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代表性的原则,教师代表一般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支部、校长室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学校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开会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批准,经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四项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有关教职工的生活福利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制度和民主协商对话制度,并对干部提出表扬或批评,必要时建议上级领导给予奖励或处分。
5.定期民主评议校长。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在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学校工会向教职工代表或群众征集提议案,经提案小组审查事理分类立案,作为大会议案,受理提案部门应认真研究落实,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定、决议,有关职能机构须认真贯彻落实,全体教职工都应遵照执行。
十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尊重教代会的民主管理的职权,并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龙泉中心小学2017.09.01龙泉中心小学教代会组织成员
会
长:惠
云
副会长:罗亚楠
成
员:张长林
刘晓卫
史
饶
娟
王
荣
党亚玲
婕
白丽丽
李
玲
龙泉中心小学
2017.09
龙泉中心小学教代会章程
为推动学校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探索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和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依法治校与民主制校相统一的原则,成立龙泉中心小学教代会,使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章程。
一、成立小学教代会的目的
成立教代会是为了深化学校组织制度变革,加速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的步伐,增大学校管理过程中教师的参与程度,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办学效率,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教代会的权利与义务
教代会具有以下权利
1、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项和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规章与管理办法需提交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①学期工作计划;②涉及教职工晋级、评优等办法的制定与修订;③完善修订学校奖惩方案;④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
2、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师德表现等进行民主监督。
3、民主评价。对学校年度工作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教代会应履行以下义务
(1)教代会成员应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教代会工作。
(
2)教代会应是全面实践“让每一个人得到尊重,让每个人得到发展”,理念,发扬“真诚合作、公平竞争、勤奋努力、追求优异、人性化管理”。学校精神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3)教代会成员要关注学校实情,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反映,确保学校安全有序。
(4)教代会要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和建议。代表整体,顾全大局,加强监督,落实评价,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三、教代会的产生
(1)教代会在中心校党支部和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
(2)教代会成员从教师集体中投票产生,遵循“注重个体素养、兼顾学科平衡、年龄结构合理,能够代表全体”的原则。
(3)教代会成员任期一般三年,届满后进行调整。
四、教代会组织结构
教代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1名,其余为成员。
五、教代会日常工作体现民主参与和乐于奉献的原则
(1)教代会表决一律采用民主的票决制。
(2)学校重大决策需要由行政领导班子讨论提交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龙泉中心小学教师代表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会
长:惠云
秘书长:白丽丽
副会长:罗亚楠
成
员:张长林
刘晓卫
史
婕
饶
娟
党亚玲
李
玲
王
荣
龙泉中心小学教师代表会
2017年9月龙泉中心小学教代会工作计划
一、学校教代会工作的目标
1、让全体教职工对学校的重大决定有参政权、知情权。
2、督促学校领导的工作,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
3、调动全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教代会工作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民主管理,积极推进我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新形式下推进民主管理,是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民主监督,树立学校新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职工主人公的地位的重要体现。积极营造校园良好的民主氛围。认真开展教代会工作,层层抓落实,为我校全面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促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主渠道的畅通。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教代会在推进校务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我校加强民主管理,认真开展校务公开,增强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识。
2、校务公开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促进我校教育改革、课题科研工作的开展。我校要按时将学校的发展规划草案,通过校务公开栏、教师代表会等不同的公开渠道向广大教职工进行公布。让教职工明白当前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让教师在公开中竞争,在公平中竞争。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教师们与学校领导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你追我赶,把学校当成我们温馨的家。
3、加强管理,层层落实。让校务公开成为领导、教师感情沟通的桥梁。我校根据自己的实际,设立了“校务公开栏”,规范教代会的制度;规范了教师考核公开制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规范了财务公开制度;规范了评优、评先制度;规范了信息制度。
附具体工作安排:
1.做好校务公开监督和管理工作。
2.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组织好相应活动。
3.校内活动(1)将计划落到实处。
(2)利用好职工活动,将活动器材充分利用起来。
4.关心职工生活
(1)平时职工情况调查,发现问题。
(2)新到教师的生活情况及入会。
(3)教师家属病等的组织慰问。
(4)教职工利益问题向主管部门反映。
(5)节日慰问.
龙泉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第四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金贝贝中英文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教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条件
(一)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政治热情。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立。
(二)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任务。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对学校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五)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
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3—5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教代会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中层党、政、工主负责人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及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教代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一般每学年至少开二次。每次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代表团长会议说明原因,征求代表意见,取得多数同意方可推迟。遇有重大问题,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八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九条教代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主要职责是:
1、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报告,提出建议。
2、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提案的情况,必须时可以提出询问。
金贝贝中英文幼儿园
2011年4月
第五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小寒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暂行)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体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要体现教师为主,教师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产生后,编成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为列集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等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议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表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8至10人,主持召开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认真工作考核办法等,并签出意见和建设。
3、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调整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宜,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5、收案、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小寒学校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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