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的决定,部署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按校长办公会决议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书记、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2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五)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请假。 (七)各职能部门要通报的情况必须简明扼要、具体,职能部门应积极接受校长布置的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八)校务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