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驿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太安驿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青少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青少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3.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由专人负责登记,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4.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多样化,即可以结合实际,寓教于审,也可以采用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图板展示、“大墙内外手拉手”、模拟法庭演示和校园橱窗、法律知识竞赛、安全夏令营等形式,注重实际效果。 5.既“立足学校,面向社会”,又针对性建立安全教育基地,并聘请派出所所长担任安全副校长,经常到安全教育基地及社区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6.不定期地开展师生座谈会,掌握学生思想脉搏,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和帮差教育,对道德素质差,行为习惯不良的学生,采用个别谈话或座谈的形式。 7.寓教于审,对涉案的青少年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讯问青少年犯时,注意法律解释,阐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其共同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促使青少年犯有悔改表现。 8.要与青少年犯的家庭联系,共同商量,采取方法措施,保证青少年犯改造与转化,使其早日回归社会。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