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为加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担任,副指挥长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和工会主席担任,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一致、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
2、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科室的负责同志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车队安全科。应急电话:。 第二条 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指挥部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各工作小组组长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指挥部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单位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指挥部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适用范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 3人以上)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
3、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单位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授权人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单位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第六条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
4、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指挥部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信息发布。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长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 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长直接
5、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指挥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4)事故经费保障组:
6、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奖金保障工作。 第七条第七条保障措施 1、指挥部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相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第八条第八条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 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
7、和整改措施。第九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之前与本制度有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 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公司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担任,副指挥长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 任人和工会主席担任,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 工明确、协调一致、保障有力、信息
8、及时的原则,开 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 成员。由各科室的负责同志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 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车队安全科。应急电 话。 第二条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指挥部各成员 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 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各工作小组组长不在 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指挥部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 主动到单位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指挥 部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 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适用范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
9、故(死亡 3人以上)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 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各类突 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 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 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 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 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客 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单位报告,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授权人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 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单位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 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0、。 第六条第六条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 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立即通过各 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 生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指挥部所有成员,通报事 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 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 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 同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 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 本情况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信息发布:指挥 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 疏散和撤
11、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 由指挥长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 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 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 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 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 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 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 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 行动结束后,由指挥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 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 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1)事故调查组:负 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12、;(2)事故善后处理 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3)接待工作 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4) 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 的奖金保障工作。 第七条第七条保障措施 1、指挥部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 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 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 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 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 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相 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 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 和物资。 第八条
13、第八条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 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第九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之前与本制度有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篇:2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公司成立
14、“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担任,副指挥长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和工会主席担任,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一致、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科室的负责同志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车队安全科。 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指挥部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各工作小组组长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指挥部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单位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指挥部各成员要尽
15、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 1 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第六条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单位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授权人应按规定时间
16、、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单位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指挥部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信息发布。指
17、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长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指挥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 2第七条第八条 工开展工
18、作:(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奖金保障工作。 保障措施 1、指挥部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相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
19、物资。 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第九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之前与本制度有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XX县区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1日 第四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所称企业车辆是指车辆行驶证上“车主”栏为该企业名称的车辆。 3本规范适用于我省道路运输企业, 4基本要求 (1)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
20、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车辆。 5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担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 (2)企业应逐级设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3)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6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安
21、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7客运从业人员管理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企业车辆的驾驶员应由企业考核录用,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3)企业应建立行
22、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出发时间、出发地点,到达时间、到达地点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4)企业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 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 (5)企业应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6)企业应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
23、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7)企业应建立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对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 (8)押运员应具有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 (9)押运员由企业负责考核和录用,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10)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定期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11)企业应建立车辆各级维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24、。 (13)企业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18344-2001)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汽车维修厂负责实施。 (14)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15)企业应自有或租用相应的场地,作为营运车辆回场的统一停放和日常维修工作场所。 (16)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车辆调度机构,对企业车辆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作。 (17)企业应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
25、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18)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1次。 (19)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每年每人不少于16小时。 (20)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21)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主要基础资料必须健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汇编 (2)安全会议记录 (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5)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 (6)驾驶员管理档案 (7)事故登记台帐 (8)事故档案。要求一案一档,资料齐全。 (9)企业事故统计报表 (10)车辆管理档
26、案 (11)车辆维修记录 (12)车辆行车日志 (13)车辆调度日志 (22)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责任赔偿能力,并按规定足额办理企业车辆安全保险。 (2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24)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企业报告。 (25)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6)企业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场。 (27)重大、特大事
27、故处理完结后,企业应在事故调解赔偿完毕或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写出事故处理的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报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 (28)企业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以及当年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必须完整,并按规定时间报交通主管部门。 (29)对发生人员现场死亡的事故,企业应在接报一小时内向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0)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
28、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认真执行上级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危险、危害性,根据关键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约束操作者的行为,监督员工、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二章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 第三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范驾驶员的操作行为,结合我司际制订本规程。 第四条客运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坚持正
29、常应班,严禁使用经涂改、改造、倒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以及公司上岗服务证应班。 第五条客运驾驶员上岗“十不准” 1、不准无证、证照不齐或持无效证照驾车; 2、不准超载、超速和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 3、不准酒后驾车或在早晨行车前12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 娱乐活动; 4、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防滑、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的车辆上路; 5、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或繁华路段严禁超车; 6、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 7、不准车辆在涉水、水毁、蹋方、泞滑、车渡等危险路段载客通过; 8、不准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驾车、饮食、抽
30、烟和闲谈及其它防碍安全行驶的行为; 9、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0、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打开乘客门以及夜间22点早晨6点期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执行长途业务的班线客运车辆和包租车不准在凌晨25时上路运行。 第六条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配备并正确使用防滑、防火等车辆安全设施设备,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礼宾车队等。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客运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夜间22时至
31、凌晨6时不得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行驶速度的80%。高速公路客运驾驶员每运行2小时必须到途中服务区停车休息2030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山路连续下坡1小时必须停车休息10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例检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信号等装臵。 对旅客进行安全宣传,严禁携带“三品”上车,随时注意车辆附属设施和行李物品的稳固,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爱护gps监控设备,严禁人为破坏、遮挡及加装开关等屏蔽行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自觉接受乘客的安全监督。 第九条驾驶员出车前(车辆安全例检) 1、检查所需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检
32、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及轮胎、悬挂等装臵是否完好; 3、检查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检查车辆油箱的油、水箱的水是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灭火器、防滑链、三角木、消防锤、防滑铲等是否齐全有效; 7、发班前必须向旅客作出安全生产承诺,要求各位旅客系好安全带。 第十条驾驶员行车中(驾驶员自检) 1、自觉遵纪守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档; 3、做到汽车的换档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 5、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打手机
33、; 6、做到不脱档滑行、不硬吃排档。行进陡坡、长坡和溜坡路段时严禁熄火空档滑行,下长坡刹车发烫或疲软时应停车休息, 等待制动力恢复后再运行,严禁勉强和侥幸行驶; 7、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8、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弯道、狭路、桥梁、繁华地段、隧道等要谨慎驾驶,严禁超车。 9、经常观察旅客乘车情况,发现旅客有头手伸出窗外或其它不安全行为时,应及时提示和纠正,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驾驶员行车后(驾驶员自检) 1、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推进低挡
34、位臵(有手刹,拉紧手刹;坡度的地方推进反方向低速档,打好三角木) 2、车辆有故障的应及时报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碰撞等预防工作。第十二条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1、从匝道上路进入主线车道时,当入口有加速车道时,应通过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一定的速度。合流时,不能妨碍在主线车道行驶的车辆; 、应当严格区分车道的职能,分道行驶,一般情况下走主行车道,只有超车时,才使用超车道,保证车流畅通; 、遵守速度限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在雨天、冰雪天行车,车速应当降低; 、行车时随时注意路边和道路上空的标志标线,并适当靠右行驶,避免辗压右侧车道分道线,以利于后车超
35、车有足够的侧向距离; 、应保持纵向车间距离。一般情况下,在路面干燥、制动 良好的情况下,车间距离(m)不小于车速(kmh)的数值。如车速80kmh时不小于80,时速100kmh时不小于100。随时注意路旁车间距离标志牌。遇雨雾天、冰雪天和路面潮湿时车间距离应增加一倍以上; 、不准在主线车道上倒车、掉头、横穿,不准超过中央分隔带,不准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 、不妨碍执行任务的消防、急救、公安、抢险等车辆的通行; 、始终握稳转向盘,改变车道或超车时,转向角度不能太大,防止车速过快车辆飘移。需要制动时,分几次制动点刹为好,不要一脚踩死,防止车辆跑偏; 、超车时,估计好距离和双方车速,情况正常时,应鸣
36、号、开左转向灯,从超车道超越前车,不准从右侧超车; 10、进出隧道光线发生变化,要适当降低车速,以适应光线的明暗变化; 11、驶出高速公路时,注意路口预告牌,将车从主车道分流出来进入减速车道减速,经匝道进入一般公路。 第十三条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 2、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3、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的原则下方可超越; 4、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5、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 突然不亮时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禁摸黑
37、行驶; 6、严禁超时疲劳驾驶。第十四条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 2、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并使用“初雨乍晴防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3、行进山区遇暴雨或落石时,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 4、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第十五条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1、检查灯光是否完好; 2、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3、途中停车或到站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防雾灯和小灯; 4、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 5、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由专人指挥
38、方才通行。第十六条涉水行车注意事项: 1、驾驶客车须要涉水或车渡时,不得载客通过,听从指挥; 2、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 3、涉水时,应保持低速、平稳,水中不准停车和急打方向; 4、涉水完毕,应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第十七条应急驾驶操作程序: 1、驾驶营运客车遇有危险时,为维护全车旅客的人身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应采取正当合理的紧急避险措施。 2、紧急避险应掌握以下限度原则。(1)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2)紧急避险要合理,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当自身客车的旅客利益与第三者利益不能两全时,整车旅客的安全利益高于其他利
39、益。载有十几人至几十人的客车,在损失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当选择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防止危及整辆客车乘客生命安全的事情发生。 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将车停靠在宽阔的地段或紧急停车道,停车后按规定距离设臵警示标志牌,同时立即疏散旅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处理。 4、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立即停车,迅速观察事故现场。先检查是否有人遭受伤害,如果受伤害人已死亡,则不应搬动,此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用东西将尸体遮盖起来,待交通管理人员来处理。受伤害者是否确认死亡,必须抓紧时间诊断,以免一些休克、假死的人因误认为死亡而延误抢救的时机,造成真的死亡。死亡的主要判断标准包括心脏是否停止跳
40、动,呼吸是否停止、瞳孔是否失散等。当对受伤害者是否死亡无把握时,应将其作为受伤者来抢救。抢救受伤人员(包括自己受伤)的第一步是止血,特别是动脉血管有出血处时,应立即止血,然后再紧急送往医院;简单的止血方法是用大拇指或食指用力压住出血处的上端动脉近心端,直至停止流血或流血较少时为止,然后再用干净毛巾、布条之类的东西将该处绑紧。有受伤人员时,要及时拦阻过往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在抢救或运送受伤人员去医院的同时,必须注意保留现场,设臵标记。抢救受伤人员时还应注意不能顾此失彼,在发现一名伤员后,应再检查周围是否还有受伤人员,当有多人受伤时,应先抢救重伤人员。 5、及时消除危险因素。交通事故发生
41、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后的危险因素,如:先转移乘客至安全地带、按规定距离设臵警示标志牌,同时使危险品停止外溢、禁止明火接近燃油等有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危险因素。若车辆在行驶中发现火灾苗头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停车,驾乘人员要全力合作开启车门或砸碎车窗玻璃,有序组织乘客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关闭车辆总电源、燃油油箱(或cng汽瓶)开关等,有组织地开展自救灭火。 6、及时报案。故障或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该亲自或请其他人及时向有关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公司安技科、1 22、120、1 19、保险公司等报案。报案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保护现
42、场。现场的周围通常是指车辆采取制动时至停车的地域,以及受伤害的对方所行进、终止的位臵。简单保护现场的方法包括:在事故区域周围摆设小石头;用绳索拦围等。保护现场时,应根据事故性质和交通情况,灵活处理。如果要交通要道上发生小事故,就不应当为了保护现场而封闭交通,那样会造成来往车辆的停驶损失,会远远超过事故本身的损失。 8、保留证人和证据。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注意事故现场的见证人和证据。见证人是指目击事故发生的人。证据是指事故现场的物件,一般包括障碍物、车辆等。驾驶员应请目击事故的人作证人,如果证人有事不能停留时,可将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记下。驾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
43、件被移动和失落。注: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或同步进行。 第十八条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 1、按车站规定的进出速度行驶,不得超速,不得鸣放高音喇叭,按规定的导线指引的方向和地点行驶与停放; 2、不得携带危险“三品”和无关人员进站; 3、出站前应协助清点乘客人数,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危险“三品”上车; 4、发车前应向旅客作出安全承诺; 5、配合出站口检查人员搞好车辆出站检查。 第三章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客运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一日三检”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十条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是由驾驶员每日必须完成的经常性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机构和各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的检视过程。 第二十一条车辆日常检查要求 1、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和车容整洁; 2、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与蓄电池在内的“四清”;防止包括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在内的“四漏” 3、保持各安全机械及各部机件的连接紧固状态以及轮胎气压,灯光信号齐全有效; 4、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对车辆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