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矿厂管理制度5篇 会宝岭铁矿选矿厂职工劳动管理制度 选矿厂全体职工: 为加强选矿厂劳动纪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选矿厂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及铁矿公司相关文件,结合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制度 1、职工上、下班管理。选矿厂实行交、接班前半小时面部考勤制度,暂实行早7:30;晚7:30开班前会点名(公司岗位工全部到位后实行三人包岗位管理制度),职工工严格按交接班时间上、下班;上班面部考勤和点名同时进行;下班签字和面部考勤,维修工7:30点名,实行大班(夜班留有专门值班维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考勤。当日无考勤有无相关证明的,工资科一律按缺勤处理。 2、因公
2、或因事(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勤的职工,部门、车间必须开具证明,说明未考勤理由,并有车间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选厂办公室,由选矿厂统一给工资科提供证明(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 3、职工在上班时间,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公司下发的三违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禁止班中脱岗、睡岗、干私活及做工作无关的事情。对违反劳动制度的罚款100元(填写三违罚款单,上报公司安监处),并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交公司工资科。 二、请假制度 1、职工休班须经班组长、车间主任批准,正常休班之外,严格遵守1 公司规定。因事2天内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填写请假条,月底随考勤表报劳资科;2至15天者,由
3、请假人事先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劳资科。车间班组长休班需车间主任同意,并由车间主任安排好带班人员。 2、选厂车间管理人员请假须经选矿厂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选矿厂主要负责人需公司领导批准,全部执行请假条管理。 3、续假。假期已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续假,应再次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事假一般不超过2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必须提交市级医院诊断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工资科备案。 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如未经请假、准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批准续假而超假者及事后补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三、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制定 婚假
4、、产假、探亲假及病假均严格执行公司文件要求。 四、工伤职工医疗期 工伤职工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由会宝岭铁矿公司工资科按公司相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劳动纪律惩罚 1、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完不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出工不出力,完不成生产任务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3、对捏造并传播谣言,制造公司选矿厂混乱,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 情节严重的可按法律程序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不经公司宣传部门批准,擅自上网发帖、发表影响公司形象、有损他人声誉等信息者,一旦查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5、职工连续旷工按公司下发:会铁发【2012】 45号文件执行。 6、未尽事项严格按【会宝岭铁矿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 执行。 六、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会宝岭铁矿选矿厂二一二年八月六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