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第二条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
2、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4、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5、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第四条防火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组织规划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 4、组织贯彻上级消防文件
3、,定期向上级消防监督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6、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8、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 9、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0、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导安全疏散; 11、调查火警事故,火灾原因; 12、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提出奖罚意见。 第五条防火安全规则 1、严禁明火作业,必要时需经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2、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严禁焚烧可燃物品; 4、严禁吸烟、用火、用电;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对不符合安全
4、要求者及时维修或更换; 7、定期检查维修煤气管道系统及其附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楼板、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9、员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10、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11、组织灭火,同时组织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条严禁消防设备管理,搞好维护检修。 1、消防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记录火灾报警及联控系统运行情况; 2、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灯,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3、专用报警电话必须保证灵敏好用; 4、对建筑物内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和消防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凡失灵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5、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 6、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各种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设备运行维修档案,记录检查维修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在试行中修订完善,与上级规定不符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组织管理规定: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