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67794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0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要事项请示制度 生效日期:2007年6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科室负责人因公出差、外出会诊时,应向医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科室班组长及职工在工作日离开本院的,应事先向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及需要医院协调组织抢救的病员时,工作时间向医务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院长报告。 三、全国及省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人员),处级以上领导以及外宾来院进行手术及其他特殊治疗时,患者所在科室要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或者医务部报告,必要时向分管院领导和院长报告。 四、凡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五、紧急手术而病员无家属时,工作时间向医务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或院长报告。 六、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及时向医务部报告,医务部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七、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或严重差错时,须及时向医务部、护理部、保卫部汇报,并视情况向分管院领导、院长逐级汇报。 八、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毒麻药品时,须及时向医务部、护理部、保卫部汇报,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九、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须立即向保卫部和医务部报告,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十、重大经济开支,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等讨论。十 一、外事接待工作,须向分管院领导、院长汇报。 十二、工作人员有重大违法乱纪现象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必要时向保卫部报告,职能部门向分管院领导、院长汇报。 十三、凡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造成法律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职工外出不请示报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处理费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损失自负。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