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随着第十二轮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
这几天我们面临的将是员工的竞选择岗,今天我竞选的是员工岗第12岗—预算岗位,此次的竞争员工岗位的形式是一种新的形式,但我积极响应并认真对待,此次竞聘预算岗位,我认为具有三大优势:一我热爱这项工作。虽然这项工作繁杂,巨细无遗,默默无闻,甚至很辛苦,付出多却很难看出成效和成绩,但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有投入这项工作的良好愿望和热情。二我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我在财务战线工作了十几年,是从基础工作干起,一步步成长,无论从实际操作中,还是理论实践上,都能得心应手,(平时预算工作忙不过来时也帮着打打下手,略知预算工作的流程和运用,为以后干好预算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有领导的关心指导和优秀财务团队的帮助、协作和支持,为以后在预算岗位上做得更好增强了勇气和信心。
下面是我的几点工作设想,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第一,以服务理念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年度预算与各科室的预算管理员搭建好工作联络体系,在平时工作中多与各单位科室的领导和预算管理员多沟通,做好事前指导和事后跟踪,第二,将预算工作中平时遇到的焦点、矛盾、问题进行汇总积累,定期进行培训、解答、解决,并建立预算管理员反馈制度。第三,提升预算工作的分析能力,做精预算的分解工作;第四,重视考核工作,严把预算关口,依据年度预算分解下发的指标对各单位科室进行严控把关。第五,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学习,需心向老预算员李瑛学习,希望在她们的帮助下把预算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篇: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考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考
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能否正确对待和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是对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的现实检验。必须以辩证思维谋全局、抓落实。
一、既提高认识又抓紧落实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的高度决定改革的力度,改革是活力之源。不改革不可能有活力,不可能有人才辈出的局面。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虽然经过几十年来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唯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逐步解决。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党的事业增添活力。改革是治本之策。现在干部人事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顽症和弊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深化改革。群众是改革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群众最希望推进改革。这两年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有提高,从总体上看,群众对改革的举措是拥护的、是赞同的。但工作仍有不足,群众对此还有意见。要顺应干部群众的期盼,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向前进。
贯彻《规划纲要》,关键是抓落实。要以好状态抓住好时机。当前在抓落实中有几种不良心态值得注意。一是急于求成,认为改革能一蹴而就,缺乏量变积累的耐心,总想搞点大动作,制造轰动效应。二是厌倦情绪。认为改革没完没了,越改越繁琐,存在厌烦心理。三是消极保守。就是墨守成规,求稳怕乱,自我禁锢,习惯于走老路,满足于守摊子。四是信心不足。认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传统体制,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难突破、难取胜。抓好改革,必须增强紧迫感,以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时不我待的进取精神、致力长效的责任意识,抓紧落实。要毫不动摇地改。有效解决长期积累的顽症痼疾、新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出路在改革,希望在改革,成败也在改革。要毫不含糊地改。中央
要求改的坚决改,点上成功的面上改,干部群众呼声高的大胆改,关键问题重点改。要毫不迟疑地改。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不能左顾右盼,光看别人怎么办,要自己干。改革可能会有阻力和风险,但不能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要敢于冲破一切妨碍人才脱颖而出、束缚人才茁壮成长的樊篱。
抓落实要遵循规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其固有的规律性。要遵循改革的规律、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干部群众的心理环境,暂时没把握的先行试点,一时看不准的深入研究。既要胸怀全局,又要心细如丝;既要大胆向前闯,又要稳步往前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要指望一项改革解决所有问题、一阵子改革永久解决问题,要加强对改革局势的研判和改革实效的评估,不断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群众最赞成的改革举措要坚持,最有意见的要改进,使改革得到多数人的理解支持,让多数人受益,形成人心思改革、改革顺人心的良好态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关长远发展大政、长治久安大局、长期执政大计,要有长远眼光,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要有长效机制,好的改革举措要规范化、常态化。
二、既抓全盘又抓重点
《规划纲要》对今后10年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和要求,我们既要有全局观念,又要有具体安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同时要突出重点。用人上出的问题、干部群众提的意见,很多涉及提名环节。因此,《规划纲要》将规范提名制度列为重点突破项目。规范提名,重点是规范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对一把手的提名权要予以保证,但不能将一把手的提名权变为第一任用权。提名信息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提名条件、程序、方式让干部群众知晓。实行责任提名,提名工作全程记实,明确提名人的责任。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变印象认定为考核评定。杜绝“优点难甄别、缺点难发现、特点难总结、政绩难认定”的现象。要整合考评资源,切实解决多头、重复、频繁考评的问题,使考核结果既能选优,又能下庸,让出色者出众,无绩者无位。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干部群众认为近年来最有成效的改革举措,但选拔的质量有待提高。公开选拔不能唯分取人,分数高的不一定品德高、水平高;竞争上岗不能唯票取人,票的优胜者不一定是优秀者。要把考德、考能、考绩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考德放在首位,好中选优,优中选适,让干得好的考得上,竞得上的服众,竞不上的服气。重视基层工作经历和基层领导工作经历,是中央作为保证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举措提出来的。《规划纲要》对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基层领导工作经历,提出了硬性的年限和比例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改善干部队伍的经历结构,把基层一线的干部选上来,把领导机关的干部派下去,作为一种常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面向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制度。要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完善任用干部票决制度。票决制是党委推行用人决策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民主集中制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目前议决仍然是一些地方决定干部任用的常用形式,要加快推进改革,使这种状况得到及时有效的改变。
三、既重定制度又重守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要重视制定制度,解决规则缺失的问题,更要重视执行制度,解决有规不依的问题。制度的效力在执行,威力在执行,生命力也在执行。这些年干部制度出台了许多,客观地说,不是所有制度都执行到位了。执行好制度,有三点很重要。一是敬畏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是非常严肃的规则,《规划纲要》的11个重点项目,其中很多有刚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把制度当作儿戏,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更不能表面上执行,实际上执行“潜规则”。二是领导带头守制度。执行制度没有特权,领导者要成为制度的维护者和坚守者,不能成为制度的凌驾者和破坏者,不能把制度当作“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不能把制度当作“钳子”,只修理别人,不端正自己。执行制度没有特例,任何因素均不应成为破坏制度的借口,不能搞下不为例。三是在坚守中完善制度。有
的制度不管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好用,增强制度执行力需要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比如,对干部的德怎么考察评定;班子取得的政绩,班子成员的贡献怎么区分认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不适宜的标准怎么确定,调整下来怎么安置;要看票又不唯票,怎么界定,等等。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寻求破解之策,用实践成果丰富制度成果。
四、既要会做又要会说
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干部群众心理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应对社会信息多元化、舆论形成和传播方式多样化、干部群众知情诉求愿望增强带来的新挑战,要求我们又做又说、当说则说、说则说好。要把握改革基调,适度说。心中有底数,说话才有底气。组工干部要深入研究改革,对改革的原则、方针、目标、任务、要求和开展情况要了然于胸。比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方针和原则的内容,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改革方向,重大改革项目的推进和重大典型经验,等等,要做到心知肚明,灵活运用,并大张旗鼓地宣传。要研究传媒规律,善于说。组工干部要重视媒体、研究媒体、尊重媒体、善用媒体,掌握现代传媒的规律和特征,掌握改革的话语权,扩大改革的网络正面声音和社会影响力。要规范信息发布,有序说。组织部门要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改革信息。实行宣传统一归口管理,一个声音对外。重要的改革宣传必须按程序报批,防止炒作和误读误导。处理好改革信息的保密性和公开性关系,哪些能公开、哪些不能公开、在哪些范围公开,要有一个基本规范,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保密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严肃性。(作者为中共XX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第三篇: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东南大学党建工作特色材料之一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在党中央和XX省委领导下,东南大学党委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选拔任用优秀干部与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起一套适合高校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为学校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科教兴国和实现江苏“两个率先”做出更大贡献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始终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学校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
1、1995年始,开创“两公开、一推荐”(公开岗位职务、公开任职条件、民主推荐人选)的办法,在全校范围内民主推荐中层领导干部。使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表现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走上了领导岗位,顺利实现了干部的新老交替。
2、1999年下半年开始,以学校机关部门精简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第一次全面实行民主推荐、自荐机关各部处正、副职领导干部制度。按照岗位需要,全部重新择优聘任上岗,取消了直属单位的行政级别,改为设置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岗位,打破领导干部终身制和“铁饭碗”,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3、2001年4月,校党委进行新一轮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学校机关各部、处、办中层领导干部全体“卧倒”,按照新要求、新条件、新标准参加面试答辩和考核考察,重新竞争上岗。这一举措使我校中层干部队伍更加精干、合理、高效,同时也平稳解决了四校合并后干部队伍膨胀等问题。
4、2004年以来,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选拔任用机制1
运行过程中的面试答辩、考察考核等最关键的环节从形式到内容进行新的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与时俱进,坚持探索,努力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基本保证
1、严格程序,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民主与公平竞争的机制学校从三方面实现公开民主:一是在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各阶段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二是注意考核组构成人员的代表性;三是党委选拔任用干部采取票决制。在实现公平竞争方面学校坚持做到五点:一是政策稳定,中层领导干部凡是晋升,均按照中央和学校相关条例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形式进行;二是操作规范,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试题管理、面试答辩等阶段均有严格规定;三是考察严格,坚持差额考察确保客观性和准确性;四是全程监督,整个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全方位接受群众和纪检部门监督;五是对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
2、坚持创新,不断完善干部试用、任期和轮岗交流制度
学校对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实行1年的任职试用期考核制度,考察合格后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试用期职务。学校多年来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院系和机关领导干部任期均为4年,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时换届,在同一岗位任期不超过8年,到达规定年限必须交流。学校制定了《东南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及岗位交流暂行规定》来进一步完善干部任期和轮岗交流制度。
3、提高认识,注重干部的长期培养,探索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集中校内外优势资源,采取理论培训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社会体验相结合、国内培训与海外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操作能力等进行培训和指导。学校制定了《东南大学中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制度,推进中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规范做法,不断推进和深化科学的干部管理制度
学校制订了《东南大学校级领导后备干部选拔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东南大学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东南大学中层后备领导干部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党委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和分级分类管理的统一。学校建立了干部考核制度,坚持对干部实行任前考察、试用期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满考核,并对不同类型的干部制定不同考核办法,考核和学校岗位津贴挂钩,较好地发挥了竞争和激励作用。
5、严肃纪律,建立健全干部的监督机制
学校坚持以预防为主,把监督贯彻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学校出台了《东南大学关于健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关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暂行规定》、《东南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
第四篇: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七日)
为了落实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有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经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现就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总目标。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要缓解居民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正确引导消费,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发展房地产业。按照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将现行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由住户通过商品交换(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这种特殊商品进入消费品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分阶段目标。
(一)“八五”计划期间的目标。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为基本点,公房租金计租标准力争达到实现简单再生产的三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的水平,逐步增加家庭收入中住房消费支出的比重;紧紧围绕“解危”、“解困”,重点解决危险住房和人均居住面积在三至四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以及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七点五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房改方案正式出台的城市,要建立城市、单位和个人三级住房基金,并使之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保证住房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改革奠定机制转换的基础。
(二)十年目标。到二○○○年,公房租金计租标准要努力达到包括五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的成本租金水平;住房成套率达到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八平方米,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发展房地产市场,建立和健全住房资金的融资体系,加速机制的转换,初步实现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三)长期目标。住房租金计租标准要达到包括八项因素(在前述五项因素基础上再增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商品租金水平;住房成套率大大提高,每户有一套舒适的住房;健全房地产市场,完善住房融资体系,完成住房商品机制的转换,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在保持现有建房资金渠道的前提下,增加个人在住房建设投资中的比重。
(二)坚持租、售、建并举的原则,形成一个提高租金、促进售房、回收资金、推动建房的良性循环。
(三)坚持在统一政策下因地制宜、分散决策的原则。全国房改的目标方向是一致的,但各地房改的步骤、办法和措施不能一刀切,要在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统一政策下,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分步实施。
(四)坚持机制转换的原则。首先,要改变现行资金分配体制,把住房资金从作为积累形式的计划实物分配变为消费形式的商品交换分配,把住房基金逐步纳入正常渠道,使目前实际用于职工建房、修房的大量暗补资金转化为明补资金,并逐步纳入职工工资;其次,要把现行的住房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管理体制变为住房作为商品生产投资的指导性计划管理体制;再次,要通过财政、税收、工资、金融、物价、房产管理和土地使用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在理顺目前围绕住房所发生的各种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住房基金,逐步形成能够实现住房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最后,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开放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业,把包括住房在内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服务纳入整个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循环体系。
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住房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重申和进一步明确的有关政策是:
(一)提租与补贴问题。合理调整公房租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提高房租要着眼于租售比价的合理化;提租次数和提租幅度由各地根据物价指数控制目标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各地要坚持“多提少补”的原则,一些地区在理顺租金、小幅度提租的前提下也可以不补。明后两年,对出租公房的租金按统一标准进行调整,这个标准至少要包含两项因素,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三至五项因素;同时,应把计算租金标准和补贴所依据的各项参数统一在一九九○年底实际发生的水平。
(二)售房问题。向居民个人出售新旧公房是推行住房商品化的基本措施之一。出售公房的价格要合理,既要考虑到职工的购买能力,又不能定得过低。住房价格区分为标准价和市场价,标准价包括住房本身的建筑造价以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在起步阶段,为鼓励群众买房,按标准价计价时,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暂可以考虑由单位适当负担。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要经评估机构评估,国有资产、房地产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严禁以过低的价格出售公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住房,出售对象主要是高收入者,要按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定价。要重视降低住房造价,把不应摊入住房建设的费用划分出来。对拆迁户的安置用房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制度改革,以合理价格有偿提供。要加强公房售后维修、管理和服务。
(三)新房新制度问题。对从一九九二年起投入使用的新房,全面贯彻先卖后租、新房新租、有偿租房的原则。租金要在贯彻“多提少补”的原则下较大幅度地提高。对新房交纳租赁保证金或认购住房债券,要作出适合于本地区情况的具体规定。新房实转的住房券资金来源,企业可进入成本,机关、事业单位可列入财政经费预算。
(四)住房基金问题。为了建立城市、单位和个人三级住房基金,要把基建投资中的住房投资划出来,并把住房的修缮拨款固定下来,划入城市住房基金;把企业用于生产和住房消费的资金分列,使企业住房基金规范化;并通过逐步提高公房租金、收取租赁保证金、发行住房债券、组织住房储蓄等形式,增大个人筹资在住房投资中的比重。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住房资金筹集和转化工作,凡是房改方案出台的城市,都要把住房基金建立起来,并把基金管好用活。公积金是建立个人住房基金的有效方式,各地区要紧密联系各地区的特点和经济能力,正确引导,逐步推行。
(五)住房金融问题。要逐步建立集中调度、统筹使用、可供融通的住房信贷资金,使资金有借有还、有偿使用、滚动循环。要办好抵押贷款,使分散、分期实现的居民家庭收入,能适应集中、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购置的需求;住房建设单位要通过住房的出售尽快收回投资,投入建新房,加快资金周转。在住房金融管理体制上,要区别政策性信贷和经营性信贷。政策性业务要划分出专项资金来源,建立房改信贷基金,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就地完税,国家在计划安排、信贷规模、利率、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经营性业务要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按现行规定拓展房地产开发信贷业务。继续开展职工购房保险配套工作。烟台、蚌埠两市成立了住房储蓄银行,要继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六)住房投资和建设体制问题。住房投资和建设体制的改革,就是把现行由国家、企业统包的住房投资体制,转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的住房投资体制。各地政府应大力支持单位或个人的集资、合作建房,特别是结合“解危”、“解困”进行的集资、合作建房。计划、金融、财政、税收、城建、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支持,通过减免税费等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建房造价。要正确引导和改革现行房产开发的建设体制,确立政府对住房价格的有效调控和制约机制。要形成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住房建设计划管理体制,除指令性计划安排的住房建设外,对个人集资与合作建房的部分可以不受规模的控制,实行指导性计划。
(七)住房管理问题。各地可以采取逐步引导、渐进过渡的办法,逐步实现公有住房的社会化管理。先在企业内部实行分离,把对消费性住房的管理从以往的与生产性房产的混合管理中分离出来,专项核算,自成体系,独立经营。再以信托方式把这部分住房委托给由社区组织的,或由若干企业单位的房产部门合并而成的经济实体进行具体经营管理。
(八)住房权属问题。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售房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所得收益,按政府、单位、个人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在自用和自住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将优惠购买的住房投放市场时,则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高价出售或出租。各地在推行按标准价和部分产权原则出售公房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公房出售后的产权管理办法,把公房出售继续推行下去。
(九)房地产市场问题。在房地产市场的推进过程中,要加强法制建设,建立法规体系,把房地产市场纳入法制轨道。既要形成一个以传递信息、促成交易、余缺互补的交易场所,又要严格交易程序,严格交易人的资格审查,打击非法倒买倒卖行为。要搞好房地产的价格评估和价格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一个可调控的住房出租、出售、交换和抵押的房地产市场。
(十)条块、点面关系问题。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房改,地方政府也要适当照顾到各部门的特点。试点地区和单位要继续先行改革,摸索经验。对于不同市、县,不同单位在提租补贴等方面出现的交叉和辐射问题,要坚持后改的支持先改的,改革步子小的支持改革步子大的。
(十一)房改中的减免补问题。住房制度改革中对低收入职工、离退休职工、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户和非在职的优抚户等,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实行减免补政策。各地要严格控制减免补的范围。
(十二)机关干部要在统一政策下参加房改,并要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明后两年的总体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八五”计划期间“要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向前推进”的要求,按照房改的统一目标、统一政策和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房改总体方案,选择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起步方式,抓住有利时机,有计划地在明后两年内分期分批地实行住房制度改革。
建议直辖市、各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沿XX县区和有条件的城镇在一九九二年底以前率先进行全面配套的住房制度改革;其余的城市和城镇凡是有条件的,力争在一九九二年底以前起步。已经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要按既定政策、原则和办法继续推行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改方案经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行。
六、加强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开,是一项艰苦而细致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同志要亲自抓房改工作,取得房改的直接经验。要认真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向群众说明改革的政策、方法和步骤,讲清改革中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吸取群众智慧。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把住房制度改革纳入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去,结合企业、工资、价格、以及宏观调控体制的改革,统筹规划,协调配套地进行。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要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必要的人力来抓。要有规划、有安排,切实抓好干部的培训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准确地宣传房改政策,引导群众参与房改、支持房改。在起步以后,适当加大改革的分量,加快改革的步伐,不断总结经验,使住房制度改革顺利健康地发展。
注:这个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并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第五篇:党的十六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经历了由单项到综合、由点到面的深化过程。通过改革,逐步改变了按照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逐步淡化了身份,强化了岗位,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调动了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2004年以来,人事部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整体改革配套改革文件的研究制定,并根据中央部署,积极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体制、机构编制、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等改革的配套与衔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同时,积极配合行业体制改革,先后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7个行业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力地保障了行业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
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十六大后,人事部先后制定了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行聘用合同制度的指导。2005年,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在扩大聘用合同制度推行面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各部门逐步实现人员聘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2006年,配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等文件,并分别会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农业、体育等部门制定了11个分行业的指导意见,在事业单位初步建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目前,正在抓紧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工作。
实施公开招聘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05年,人事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从政策上保证了事业单位进人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目前,人事部正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查找问题,切实规范事业单位的进人行为。
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地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人事部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选定了30个试点联系点,通过典型引路,带动面上改革。试点联系点涵盖了我国各地区、各层级、各主要行业的事业单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2004年7月,人事部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试点单位改革经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从2005年开始,在经过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人事部组织起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这部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行政法规,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期间,人事部还陆续出台了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设置、人事争议处理等单项政策规定。
近五年来,通过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良好的改革环境。十六大以来,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逐步转变,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氛围已基本形成,改革推动方式由从上到下逐步转变为上下结合,国家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各地各部门业务指导、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积极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配合、参与改革,形成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良好环境。
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实现了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下发后,事业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试行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截止到2006年9月底,全国已推行聘用制度的单位占事业单位总数的51%,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59%。预计今年两项比例还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下发后,全国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干部、工人身份差别日益淡化,以岗位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新机制正在形成,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岗位管理制度初步确立。
有效地遏制了事业单位进人暗箱操作、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下发后,各地根据规定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采用了公开招聘的办法,至2006年9月底,全国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公开招聘,其中15个省公开招聘范围超过50%,聘用了约33万多人。同时,人事部加大了监督力度,对一些典型的暗箱操作等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进行了纠正,维护了事业单位进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了社会就业公平。
促进了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通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调动了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了各类人才的活力和潜能,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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