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县区气象局信息网络通信值班工作制度
网络通信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全市气象网络通信工作,根据网络通信工作的特点并结合耒阳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网络值班工作制度,希望全体网络值班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1、承担卫星通信和网络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网络系统软件和网络共享文件服务器的维护与管理。网络值班人员每星期一上午,负责打扫网络机房卫生,擦拭服务器和计算机等设备。
2、密切监控2m数字宽带网、10m光纤网的运行状态,认真做好日常值班记录,确保网络通信畅通。如需变动网络原有设置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名网络管理员共同实施,并通知业务值班人员。
3、网络维护人员正常守班时间为(7:30-20:30时),在守班时段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要报领导批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网络通信传输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必须马上赶到现在排查,尽快恢复网络畅通。如遇特殊天气过程或长时间停电需通宵发电时,网络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全体人员都要服从安排参加应急值班。
4、网络值班员每班必须在8时、11时、14时、17时、20时(北京时)巡查一次cmacast接收服务器是否正常接收资料、micaps服务器处理各类天气资料是否正确以及区域站整点数据是否按时传输,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网络值班员在守班时段内,要经常检查网络通信和各台服务器的工作状态,发现网络故障和问题及时进行排查,自己解决不了的要马上向分管领导报告。
5、网络管理员必需严格执行省局、市局有关区域自动站管理办
法的规定,做好区域站的日常运行监控和资料上传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的08-20时每个正点查看数据是否上传到省局,确保区域站资料及时上传到省局。
6、网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外出(包括出差、请假或休假等)。当系统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处理,尽快恢复工作。重大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填写系统故障报告报市业务科和装备中心。
7、在台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前,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加密观测、资料传输;在汛期启动紧急应急期间,全体人员都要服从安排参加应急值班。
8、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XX县区气象局2012年2月12日
第二篇:网络信息中心值班制度网络信息中心值班制度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是全院数据处理中心,为保证全院信息传递和业务处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值班制度。第一条值班人员职责;
(一)我院机房由信息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由网络信息中心规定的全体人员担任。
(三)值班人员如承担数据备份任务,保质、准时完成数据备份工作。
(四)值班人员负责机房设备出入管理,任何出、入机房设备必须由值班员同时检查认证、签字,经处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出入。
(五)值班人员对机房三防(防水、防盗、防事故)是高度警惕,认真履行和监督机房消防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度的落实。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立即通知有关技术人员,遇重大问题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
(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会客,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事情,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应报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同意后,并落实他人代班后方可离开。
(七)值班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值班手机。为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任何人不得因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占用值班电话。
(八)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内整洁,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要轮岗就餐,不得空岗。
(九)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中心机房全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等重要事项认真填写到值班登记本上。
(十)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机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对一般违背机房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提出批评纠正,对较重违章行为应及时提出警告,并报告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或主管领导处理,同时进行违章行为登记备案。第二条交接班规定:
(一)上午8。00位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与交班人员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下岗。
(二)接班人员应针对交班人员《机房值班情况登记簿》的登记情况认真检查当前全部设备、应用系统等的运行情况,确认正常后,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并移交值班室钥匙及用品后,交接工作结束。
网络信息中心2013-08-13
第三篇:网络信息安全值班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领导,并做好工作日志。
2.值班人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网络配置。
3.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持机房清洁卫生,以保障网络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带外人在网络中心机房停留。
5.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6.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后应整理好仪器设备,检查机器和电路运行是否正常,整理和清洁机房,关好门窗。
7.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在机房内不允许接用临时电器设备,不允许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允许未经批准,使用电焊、气焊。
8.值班人员要认真打扫机房和办公室的卫生,保持机房和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第四篇:XX市气象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为气象局网络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中心负责全局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气象局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各单位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校园网上发布。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由保障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局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篇:气象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制度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担负着全市气象业务和公文信息的传输任务,传输信息量大,时效性要求高,为加强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第三条
加入本系统的各单位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四条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由市局及各县站的通信网和资源网两部分构成。通信
网由路由器、交换机、电信部门的通信设施(如光端机、sdh网、internet宽带网等)、pcvsat单收站、dvb-s卫星接收站、cmacast卫星接收站等组成;资源网由所有连接在通信网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服务器、业务系统等组成。
第五条
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有关的专业应用软件等。第六条
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xp、linux等)软件。
第七条业务系统包括。地面测报系统、高空探测系统、micaps系统以及相关的应用系统。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市气象信息网络的设置分为市县两级(各县区具体负责人详见附表)。系统建设实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技术标准和规程。系统运行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市局办公室和各站负责系统硬件的统一规划、购置、调配、报废,并登记备档。市气象信息网络保障中心负责对全市的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进行技术指导和安装维护。各业务使用单位负责系统的监控和对设备的日常维护、清理。
第四章网络管理
第十条pcvsat单收站、dvb-s卫星接收站、cmacast卫星接收站、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通信设备原则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连续运行,不得无故关机。
第十一条各业务使用单位负责按计划每日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清除各种设备的灰尘。遇有大风、暴雨、雷电和降雪等天气时,应密切注意卫星接收天线和室外单元(odu)的状态,及时清理天线表面的堆积物,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必要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保证设备安全。在保障系统运行和系统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保证系统安全优先的原则处理。
第十二条语音系统中运行的硬件的配置和相关参数的调整、应用,应由市局网络保障中心统一分配使用,并登记存档。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三条投入业务应用的软件的安装、升级与维护,应严格按照技术手册进行操作,并记录存档。自行研发的业务应用软件,必须遵照《气象软件设计规范》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投入业务应用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业务用机严禁上internet网、安装游戏软件。
第十四条网络数据库是系统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每周进行一次备份操作。数据库的备份由各数据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备份介质应加注标签,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五章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市局气象信息系统的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统一由市局网络保障中心负责。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市网络保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电气设备、防雷设施的安装和检修维护由市局办公室和各站负责。
第十六条硬件维护遵循“预检为主,临修为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定期进行硬件设备的维护、维修制度。系统应有详细的结构示意图,建立设备的配置、维护维修等的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系统和业务应用软件都必须做双备份,软件及其载体(包括系统发行包、生成系统的拷贝、技术资料和详细说明等)加有标签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凡故障设备均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及时传往上一级维护部门,以保障整个系统的通畅运行。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维护,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操作。输出配电柜各单相交流电分别由接线排各分路火、零、地三线一组给设备供电。电源插座三孔当面向插座时:上地、左零右火。电源插座上的零、地之间的交流电压值不应大于2伏,地线结点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2欧姆。定期对接地电阻和电器连接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隐患、故障及时修复排除,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机房(工作室)管理
机房(工作室)是气象信息系统设备摆放和业务操作的重要场地,各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应建立和完善机房(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管理细则,凡进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
应考虑机房(工作室)和设备布局要有足够空间。各类缆线要有进出通道,信号、电源布线要严格分开,并要有适度余量。配电柜必须做三相五线制安排:即火、零、地各一排,并配有明显标志,不得使用插入式熔短器,空调等重负荷用电器和检查维修要单独供电。
机房(工作室)的装修要采用阻燃、防静电材料;要有防鼠、防火、防尘、防盗、防水等措施。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烘干等装置,不得使用、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严禁吸烟。
第七章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全市七县区网络安全管理负责人xxx,责任人xxx,各县区分管责任人见附表1。
除网络管理人员外,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全市的主、辅节点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气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计算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重要设备应由网络管理人员专人进行管理,注意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重要仪器设备进行核查,并随时登记设备使用状态和维修纪录。
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网络中心动用机器设备,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经网络管理人员指导或协同下进行操作。
对网络及用户的安全管理由网络运行单位具体负责。为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定期对系统中应用软件进行维护清理,消除隐患,清除垃圾。严禁非业务软件的安装、运行和拷贝。
对分配的用户名、口令等应注意保密,不得借用和泄密。加强对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所在目录的管理,不得随意完全共享。对合法用户的存取权限,由管理人员按用户需求及有关规定进行等级划分,并登记备案。非网络管理人员严禁
使用各种软件对网络系统进行扫描和测试。不得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扫描端口导致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诸如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未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
第二十九条上网机器应加装防火墙或安装防毒卡、防毒软件,定期对硬盘进行防毒查毒。用户不得使用未经查毒或带毒软件。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防止扩散和蔓延,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对于气象信息专网以及重大服务器(数据库,dvbs,micaps等系统)和业务软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件系统(地面测报软件,高空探测软件,财务软件等)要做好及时备份,并且要定期检查备份线路和设备,确保备份线路和设备运行正常。当主线路或主设备出现问题,要立刻启动备份线路或设备,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网络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章事件处置及应急方案
通信网络故障。首先启动备份线路,然后由各县区网络管理人员自行排除,如果1小时之内没有排除,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向当地县(支)电信局申告故障,并通知市(州)局网络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电信局解决。如果在2个小时没有解决的,县站业务人员或市(州)局网络管理人员向地(市)州电信部门申告,同时向省气象局信息中心申告,并及时督促排除故障。3个小时内未排除的,由省气象信息中心申告至省数据局运维部主任协调解决。
业务系统故障。立即启用备份系统,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然后,本局网络管理人员要对问题系统进行及时排查和处理,若遇技术问题可与市局信息网络中心或厂家联系配合解决。
第九章罚则
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赔偿损失。
对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应及时提出警告。严重时,可采取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违反本规定或严重损坏通信、网络设施,对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应予以处罚并调离原岗位。如同时触犯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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