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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领导培训考核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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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领导培训考核制度 学分制考核分为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部分,总分150分,其中:基本学分100分,主要考核中心组学习、网络在线学习、参加专题讲座、理论知识考试和指定书目等情况。奖励学分50分为加分项目,主要考核脱产培训、学历学位进修升级、发表理论文章、讲课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计分办法为: (一)基本学分 1、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15学分)。主要考核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情况。参加中心组学习每次登记1学分,最高计12学分;完成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情况以书面材料为依据,完成一篇计3分,最高计3分。学分考核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审定,并以党委(党组)为单位提供中心组学习记录等简要证明材料。 2、网络在线学习(50学分)。主要考核参加**网络学习城的学习情况。每完成1个学时学习计1学分,由网站管理系统自动计算学分,最高计50学分,如全年网络学习时间少于10学时,年度学分制考核作不合格。学习学分由考核对象在网上查询后自行登记,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参加专题讲座(10学分)。主要考核参加各类专题讲座,如**大讲堂、理论报告会、研讨会、业务讲座等情况。每次登记2学分,最高计10学分。其中对县管干部参加**大讲堂的考核,主要通过查看出勤情况。其他考核由考核对象提供所参加讲座基本情况列表,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4、理论知识考试(15学分)。主要考核参加县管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结业考试XX县区里统一组织的理论知识考试情况。根据考试成绩折算相应学分,成绩在90分以上计15学分,80—89分计10学分,70—79分计7学分,60—69分计5学分,不及格不得学分。学分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负责审核记分。 5、指定书目学习(10学分)。主要考核学习年度指定书目情况。县管干部年度必读书目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篇目为主,要求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做好学习笔记,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检查学习记录酌情打分,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随机抽查核实,最高计10学分。 (二)奖励学分 1、脱产培训(20学分)。主要考核参加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学习培训;参加为期1个月以上的出国(境)培训;参加本系统上级部门或归口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以上培训以结业证书、培训文件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按参训天数登记学分,每天为1学分,超过20天的计20学分。 2、学历学位升级学分(10学分):主要考核通过深造进修,在当年度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情况。其中: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计10学分,取得学士学位、大学学历计8学分,取得大专学历计5分。以本年度取得学历为准计算得分。 3、发表理论文章(15学分):主要考核在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出书(编书)等情况。其中: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体会文章、调研文章、理论文章或出书(编书),一篇分别奖励1学分、2学分、4学分、6学分。重复发表的,按最高分计算;发表多篇的,累计积分,最高计15学分。 4、讲课(5学分)。主要考核到县委党校讲课或作辅导报告情况。讲课一次计2.5学分,最高计5学分。 奖励学分中,学分考核由考核对象自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评定最后得分。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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