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中共XX市XX县区四合乡委员会“创先争优示范城”活动资料 四合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党员目的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主要是通过教育、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范围 四合乡党组织所属全体党
2、员及下属支部全体党员。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是否模范地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举措,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是否能做到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是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否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有关文件的学习,是否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在日常工作中,是否以权谋
3、私、以烟谋私,是否疏忽职守、贪赃枉法,是否纪律松弛、思想涣散,是否意志衰退、斗志软弱,是否遵章守纪、恪尽职守等。 (五)是否能刻苦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建一流的成绩。 (六)党员干部是否能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为我乡纵深发展积极做贡献,所在部门工作业绩、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业绩突出。 (七)是否能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四、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七一”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的工作,按照
4、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认格、评格、审格、定格的方式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结合当前形势,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理论及中央、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对党员进行理想宗旨、党风党纪教育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党员自我总结时,特别要检查对推进本职工作的认识、态度和行动,既肯定成绩、又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提出改正措施。 3.民主评议。采取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的方式进行。在党员个人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党内开
5、展互相评议。评议中,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意与人为善,讲究批评方法,突出评议效果。同时,要指定专人作好评议发言记录。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好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表彰。对基本不合格的党员,要继续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给予劝退或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五、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与处理 1.
6、不合格党员标准。不履行党员义务、消极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私自外出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笃信宗教,参加宗教组织或宗教活动;不坚持组织原则,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提出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的要求,张贴大小字报,聚会、游行,无理纠缠;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模范带头作用,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 2.程序。 (1)掌握、核实事实材料; (2)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 (3)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4)党委审批; (5)宣布党委审批意见。 3.处理原则。对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给予限期改正,时限1年;对既不合格又不虚心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照组织程序予以除名。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