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条局扇的管理规定 1、局扇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 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每班指定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风筒管理人员姓名、周围瓦斯情况。 3、局扇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 4、掘进工作面开工或移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实行验收制度,凡发生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部门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5、局部通风机由矿机电科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使用低噪音
2、局部通风机或安装消音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管,安设高度大于0.3米,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米。 第二条风筒的管理规定: 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 2、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 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三条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 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
3、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第四条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 1、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 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 第五条瓦斯检查的规定: 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 第六条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部门,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第七条凡事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经批准随意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对每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矿安监站部门组织追查,对构成无计划停风的责任者及责任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co2浓度不超过1.5%,且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照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