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落实局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保证和发挥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班子。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召开。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局长主持,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
2、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四)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条议题确定 (一)会议议题由书记和局长共同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局长提出,由书记或局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或局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议事的范围 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解决我局工作
3、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我市各县局各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工作。 4、研究讨论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奖惩、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5、研究讨论干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工资套改等工作。 6、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7、研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会议纪律要求 (一)局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二)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三)对通过的决定持不同意
4、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干部群体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四)会议有关保密问题,以及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有违者,将向市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油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油库的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油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方针政策在油库的贯彻执行。 (二)围绕油库安全生产开展工作,加强科
5、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油库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原则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属于党政联席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集体做出的决定。党委成员及经理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意见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服从多数人意见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再进
6、行表决。 (四)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特殊 情况需要改变决议的,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在下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复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大问题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有关资源配置、投融资计划、资本运营、利润分配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组织结构调整、设置等重大决策; (三)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四)用工、分配、奖惩、福利、培训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 (六)按照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参股
7、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七)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宜。 四、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协商确定。在确定议题前,应征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会前做好调查研究。会议召开的时间、议 题及会议有关材料,应提前三天通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讨论研究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时,
8、由总经理主持会议;讨论研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聘任或解聘)事项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会议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六)会议决定事项,采取口头表决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研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奖惩,应逐个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党群工作部或综合行政部根据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指示,拟定会议议题并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好相关的书面材料。 (八)会议由
9、党委秘书和行政秘书负责记录,视情况编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向未能参加会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会议情况。 (九)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分工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的决定,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十)应该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第三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输贸易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系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系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系部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系党政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 系党政联席
10、会议是系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系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宗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系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系党支部副书记、系主任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分工会主席、教研室负责人、专业带头人等可以列席会议。 二、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 系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系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议事范围为: 1、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校行政的
11、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2、研究系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研究制定系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4、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和实施质量工程等问题。 5、研究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奖励和处分、校企合作、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问题。 6、研究系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系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 1、系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系党
12、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支部副书记或院主任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确定会议主持人,以党务工作为主的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会议由主任主持。 3、出席会议的成员不足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时,一般不举行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4、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之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 6、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
13、表自己的意见。 7、与会者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会议应暂缓作出决定。待会后继续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酝酿或交换意见后,重新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8、系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人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个别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自己的意见,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四、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 1、系党政联席会议由系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2、凡经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全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切实负责,主动配合,保证落实。 3、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14、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4、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本系教职工通报,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第四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sghg/qg02-2014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目的 为更好的发挥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的作用,明确会议议事程序,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明确相应的责任,保证会议议程和决议的合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
15、策制度的意见及陕钢集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划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活动3.定义 党政联席会议是保证公司党政共同负责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发挥公司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促进公司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及时协调、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的会议形式。 4.职责 4.1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党政领导参加,公司党群工作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4.2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 4.3党政联席会不定期召开,会前两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需召开临时会议,可另行通知。党政联席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
16、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期限、事由和议题、汇报人等。 4.4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4.5公司党委提前通知党群工作部或公司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议题收集、会议议程安排、准备会议文件、通知参会人员、组织会议召开、会议纪要印发等。办公室负责会场服务工作。 1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sghg/qg02-20145.议事范围 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包括: 5.1研究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机关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5.2研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5.3研究公司增减资本、对外合作、企业重组、股权变更、重大项目安排等事
17、项、审定上报议案; 5.4研究公司年度工作报告; 5.5研究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及人员定编方案; 5.6研究公司内部重大事项临时机构设置方案; 5.7研究公司科级及助理以上处级干部的选拔、任免等及确定后备人选。 5.8研究公司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派; 5.9研究公司员工薪资整体调整方案; 5.10研究公司捐款、赞助、冠名,企业文化建设等非经营性财务支出; 5.11研究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5.12研究公司干部员工涉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5.13研究涉及公司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有关的重要问题; 5.14研究公司涉及员工劳动争议及关系职工切身利
18、益处置方案; 5.15研究公司维稳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5.16研究公司信息的披露事件; 5.17研究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提交董事会讨论的问题; 5.18其它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重大问题。 6.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6.1党政联席会议题,由公司分管领导提前通过党群工作部申请,并填写党政联度会会议议题申请,报党委书记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会议议题。 2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sghg/qg02-20146.2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原则上应事先经分管领导主持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成熟的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并提前分送各参加会议人员。 6.3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
19、,出席会议人员须达到应到人数三分之二。 6.4参会人员应对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意见表达应精炼简洁。 6.5党政联席会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在讨论中如有重大原则分歧,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再讨论决定。 6.6出席和列席党政联席会议人员对涉及到本人及亲属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议题,应当回避。 7.党政联席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7.1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的整理和起草工作,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特殊情况由主持人指定。 7.2党政联席会召开后,及时形成会议决议或纪要,并经相关与会人员或部门会签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同时转告因缺席会议的人员。 7.3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各
20、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否定决议内容,发现问题需修改,须经党政联席会重新研究决定。 7.4由党群工作工作部和相关部门按照会议决定分别督促检查,并及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对每月督办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7.5出席和列席党政联席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7.6会议记录由党群工作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 8.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五篇:xxx党政联席会议制度xxx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沟通工作情况,
21、交流重要信息,汇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2、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 3、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发展总体规划、思路,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 4、讨论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报请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5、讨论研究需要由党总支和行政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确定、会议的组成和召开 1、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负责人商议确定后,列为正式议题。 2、会议人员由党总支成员、行政领导组成。涉及相关部门问题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联系会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议事规则 1、与会人员,应提前熟悉和了解会议内容,本着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 2、重大问题和事项,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后再行议定。必要时由党政负责人共同向学校党委或分管领导报告,协调解决。 3、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位,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定期向党政负责人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第15页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