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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规章制度管理.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66295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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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 认真履行合同,让顾客满意;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持续改进,创建精品工程。 (1)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投诉率为零。 (2)产品(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确保产品(工程)合格率100%。(3)产品(工程)优良率85%以上。(4)产品(工程)质量零事故。2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 信守合同 精心施工 争创优质 质量方针是公司的质量宗旨和方向,体现公司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追求,是公司内部各项重要质量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对业主的慎重承诺。 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是产品质量的保证,把质量管理放在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致力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别注重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

2、中和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以产品质量一流的先进水平为目标,通过科学严密的管理,精心的施工策划,严谨的工作作风,向业主提供一流的产品。 坚持和倡导“对工程质量一丝不苟”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通过经常性的质量教育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3质量管理责任制度3.1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

3、作。 (4)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5)对在建工程的质量进行巡查、监控,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6)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 (7)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3.2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3)确定在建工

4、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4)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 (5)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6)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3.3质检工程师质量管理责任制 (1)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2)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3)参加图纸会审。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

5、手续并归档保存。 (5)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6)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7)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8)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9)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10)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3.4生产副经理质量责

6、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制订项目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2)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总目标的实现。(3)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4)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组织施工员、班组负责人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 (6)对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7)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8)负责物资进场验收,工程分包工作。 3.5质检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种质量

7、管理制度和措施。 (2)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产品的使用。 (3)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施工班组间交接检查。 (4)加强工程质量业务管理,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6)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对工程进行预隐检查,办理主体结构的完工和签订手续。 (7)参加上级质量部门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现场会,并负责介绍情况和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8)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小结。4质量管理基本制度4.1质量例会制

8、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2)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3)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

9、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4)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4.2质量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

10、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5)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6)建立样本制。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7)建立三检制度。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8)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进

11、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9)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4.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 (1)竣工验收验收。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公司进行预检收,达到合格标准要求后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

12、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报业主、监理等部门共同验收。 (3)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共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4)检验批验收: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基本单位,也是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实行“三检制”: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先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组织后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检,最后由质检员邀请监理进行验收。 4.4成品保护制度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与班组签订产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

13、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产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2)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产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产品有污染或损坏。 (3)对进场的设备、半产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4.5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控制制度 (1)建筑材料、永久装置性器材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部门,在采购活动中要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采购,因故需要调整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时,需获得合同文件规定授权部门的同意,并更改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采购。 (2)材料和设备采购必须订立采购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

14、违约处罚条款。 (3)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通过改善管理手段,拓宽信息渠道,建立材料、设备信息库,及时掌握各类建材及设备的质量、价格信息,保证采购活动科学合理并满足工程需要。 (4)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要实行邀请招标采购,招标邀请的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并且其质量管理体系、供货业绩、社会信誉良好的单位。 (5)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永久装置性器材和工程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6)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要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清晰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

15、定和标准要求; 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要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要附有线路图;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要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标识。 4.6工程外观质量控制制度 (1)工程项目施工和产品加工制作要高度重视所承建工程的外观施工质量水平,在保证工程(产品)设计要求的同时,应把提高工程外观施工质量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争创精品工程。 (2)对有外观质量要求的部位要制定专项施工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把关,确保外观施工质量水平。 (3)要在提高工程外观质量技术水平方面加大投入,研究和使用新工艺、新材料,尤其是模板技术和脱模技术。在施工中,具体承建单位不得以工程单

16、价低为理由降低工程外观质量要求。 (4)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有外观质量要求的重要部位的检查和检测,并根据检查和检测结果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内部评定,对于外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必须进行处理,直至合格。 (5)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质量等级内部评定中,对于工程外观质量不满足规范或合同要求的工程,其质量等级不能评为优良。 4.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于管理、设计、施工或其它意外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以

17、及检查、处理时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 (2)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后,项目经理要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及时将经过作好记录,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3)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对于质量事故的处理要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4)公司负责根据造成质量事故的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同时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造成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6)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如有下列行为,要加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处罚: 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在工程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 设置障碍阻挠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事故调查;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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