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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第一篇:药品(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药品(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根据“两个规范”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了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了部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药房及时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整改纠正,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医院药品、器械购进及验收制度开展工作,未存在违法违规购进药品、器械。
二、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购进、验收环节药品质量可靠。
三、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填写购进、验收记录,保证每次购进药品都有据可查,验收的药品合格可用。
四、加强药品、器械购进票据管理,未发现丢失、损毁现象。
五、加强各环节管理,避免出现购进记录重复、数字不相符等由于粗心导致的错误出现。
六、重点加强化验室试剂购进、验收及疫苗购进、验收的督查力度。
安宁禄脿医院(XX县区禄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6月
第二篇: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为严格药品的购进和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防止违规药品进入,制定本制度。
1、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相关票据齐全。
2、为保证药品质量,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合法证照复印件,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购货合同等,留存备查。
3、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进货情况的质量评审,分析总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供货单位的供应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4、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具体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质量状况等进行逐一验收。
5、对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识模糊、质量异常或可疑情况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卫生院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6、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药品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
柴窝堡卫生院
第三篇: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进、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和验收。
二、药品购进、验收人员必须是药学专业和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并熟悉药品知识。
三、药品购进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并索取有关证照存档。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载明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票据和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二年备查。
五、购进进口药品需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并验收,检查其包装和标签,以及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中文说明书。
六、购进药品必须签订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等内容。
七、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
第四篇:药品耗材购进验收管理制度衡水育才妇产医院
药品耗材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按《药品购进验收程序》,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确保药品质量。
2、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规定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明确有效期限。
3、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4、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在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6、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生物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7、验收员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店。
8、药品购进、验收必须执行《药品购进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对药品的购进发票、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记录上应有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化验收人员等项内容。确保票、账、货相符。
9、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和购进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五篇: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库制度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库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购进
1、采购药品(包括医用氧)、医疗器械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
2、对首次发生供货业务的药品(包括医用氧)生产或经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索取加盖该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索取销售人员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保存备查,同时做好审验记录。
对首次发生供货业务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索取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索取销售人员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留存备查;并做好审验记录。
3、采购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查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购进中药饮片还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和标签。
6、不得从事下列采购活动:
(1)向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采购药品、医疗器械。
(2)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医疗器械。
(3)未经批准采购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4)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
7、严禁将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委托、承包给个人。
8、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必须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人和复核人等,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限1年,但不得少于2年。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必须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批号)、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使用卫生耗材)还应标明灭菌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人、复核人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使用卫生耗材)的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灭菌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其它大型医疗器械的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其报废期后1年。
9、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质量条款和质量责任。
10、建立健全供货单位合法证照和销售人员证明材料的档案。
(二)药品、医疗器械验收
1、根据购进计划核对供货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数量是否与销售清单符合,销售清单是否加盖有供货单位的公章,并检查随药品流转的有关证明单据。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的内容应包括:
药品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合格证、有效证明文件、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药品外观质量等;
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产品编号(批号)、注册证号、合格证、有效证明文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器械外观质量等,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包括一次性使用卫生耗材)的还要注意其灭菌有效期。
3、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外包装,查看内外包装是否完整,内包装是否达到保证质量的要求;外包装内是否附有“合格证”或具有“合格”字样的装箱单。
4、开箱后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
5、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应建立真正完整的验收记录,可与购进记录合并。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上签名入库;对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另行在“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和签名,并报告有关领导,是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其他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按退货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药品、医疗器械存储(陈列)、养护
1、药品的储存实行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剂型、用途及储存条件要
求进行分类储存(陈列),做到外用药和内服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物与一般药物分开存放;
医疗器械的贮存也应际分类储存,根据器械的类型、用途及储存条件的要求分类存储(陈列)。
2、药品、医疗器械库(房)应该清洁、卫生、通风、干燥、避光并有阴凉、冷藏、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有特殊贮存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要按照其温湿度要求储存在相应的区域、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
常温处:室温在10~30·c、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阴凉处:室温不高于20·c、相对湿度在45~75%间:冷藏处:室温在2~10℃、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3、应做好药库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药库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在气候异常时,应每天进行监测和记录。如药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4、药品、医疗器械存放应该与药品、医疗器械库(房)的地面、墙顶之间有相应的距离,药品、医疗器械与墙、屋顶的距离应不少于30厘米,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少于10;厘米。
5、中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6、应定期坚持并做好储存(陈列)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记录,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
7、对近期药品、医疗器械要做好“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记录”,并通知有关医生以时及使用,同时加强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的检查,
防止过期失效。
8、储存(陈列)及养护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在“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中详细记录,按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9、对出库后退回的药品、医疗器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药品、医疗器械的出库
1、药品、医疗器械库管理人员应凭科室的领药、领械清单发药发械,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调拨出货。
2、药品、医疗器械出库进行复核,并按发货出货单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出库时应双人复核。
4、药品、医疗器械出库前要做好账目的核减和现帐、现货的核对,领药领械人员必须在出库调拨单上签字。
xx卫生院
2007年元月1日
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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