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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范文一:传染病奖惩制度传染病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传染病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漏报一例扣50元整。
二、传染病卡片填写有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各扣10元。
三、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登记、放射登记不完整扣2元,登记漏一项扣5元,登记书写不规范一例扣5元,漏登一例扣10元。
四、对违反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发生交叉感染一例按传染病法规定数目罚款。
五、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漏报或不坚持奖惩制度一例,扣50元。
六、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的医务人员及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留奖罚依据及资料。
XX市XX县区坡博预防服务站传染病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传染病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漏报一例扣50元整。
二、传染病卡片填写有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各扣10元。
三、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登记、放射登记不完整扣2元,登记漏一项扣5元,登记书写不规范一例扣5元,漏登一例扣10元。
四、对违反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发生交叉感染一例按传染病法规定数目罚款。
五、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漏报或不坚持奖惩制度一例,扣50元。
六、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的医务人员及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留奖罚依据及资料。
XX市XX县区坡博预防服务站
范文二:传染病奖惩制度传染病自查和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由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慌报、瞒报。
三、每月对门诊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查登记本、门诊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每周对住院病历进行自查,并进行登记,查看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四、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备齐“传染病报告卡”、、“肺结核转诊单”,并放置在明显处,以方便使用。
五、临床医生在开具检验单以及x光、ct申请单时,每一项都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尤其是科室、医生姓名、诊断等项目。
六、检验科必须建立《阳性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病人的住院号(门诊病人须填住址)、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检验结果、病区以及开单医生。
七、放射科、ct室医生查出“肺结核”患者时,必须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
八、临床医生在收到“阳性报告单”时,根据门诊日志的个人资料,在报告时限内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肺结核加填“肺结核转诊
1
单”,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同时填好疫情报告卡交给防保科。
九、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上报,对及时上报者1例奖励1元,迟报、漏报者1例罚款50—100元。
十、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2
范文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1.传染病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并和年终考核、评优挂钩。
2.依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谁漏
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
任,扣科主任
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凡违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
传染病暴发、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乡村医生发现传染病未及时上报或者漏报者按照乡医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0流行且后果严重者,3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
范文四: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
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
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
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
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
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
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
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
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
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
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
范文五: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制度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疫情管理,将各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直接与各级临床医师奖金挂钩,迅速达到提高院内各类传染病报告质量的目的,因此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临床医师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类法定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向预防保健办报卡,门诊部每月对门诊和各病区随机抽查,凡不报、迟报一例者,扣发当月奖金100元并限期补报;漏报和谎报者,扣发当月奖金200元;因不报、迟报、漏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发全月奖金,并全院通报批评;因上述原因而造成传染病扩散、流行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病区、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应协助预防保健办做好各类传染病登记和督促开单医师报卡工作,登记项目要完整,督促开单医师要及时。门诊部将每月检查、核实,发现漏登一例,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并限期补登,未及时督促开单医师报卡者,扣发当月奖金100元整。
(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能够及时、准确的向预防保健办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卡者,将在年终给予100-200元整的奖励。能够积极配合预防保健办疫情报告工作的相关科室可经院部批准给予1000-2000元整的科室奖励。
范文六: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
XX县区人民医院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在执
行职务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未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及门诊日志或填写不规范者每例扣0.5分。
二、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对出
现迟报、漏报者一例扣1分。谎报、瞒报者每例扣2分。
三、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人每次扣0.5分。
四、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隐瞒、迟报、谎报造成传染
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区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
XX县区人民医院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在执
行职务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未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及门诊日志或填写不规范者每例扣0.5分。
二、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对出
现迟报、漏报者一例扣1分。谎报、瞒报者每例扣2分。
三、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人每次扣0.5分。
四、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隐瞒、迟报、谎报造成传染
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区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
范文七:2015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分院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2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10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5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5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xxxxxxx医院
2015年3月20日
范文八: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
元年终奖励,
责任人
50
元奖励。
3
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
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
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
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
元
/
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
20
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
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
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
3
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
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
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
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
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
二
)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
三
)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
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
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
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
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未按照规定对医
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
六
)
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
医学记录资料的;
(
七
)
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范文九: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XX县区第四人民医院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
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
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
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范文十: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大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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