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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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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规范农业服务中心管理,确保农业服务中心运转有序、履职到位,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实行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加强县局安排的业务工作落实力度基础上,也要服从小海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要加强中心人员管理、教育,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强化农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行管理,由冷圣主要负责扶贫、农机等业务,由康远林主要负责兽医、农技等业务。 二、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各中心人员要按时参加小海镇党委政府XX县区农业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和安排的各项会议,遵守学习和会议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及时撰写学习心得,接受检查。中心人员要主动加强农业技术知识学习,增宽知识面,适应改革发展变化的需要。 (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中心人员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主任和副主任因事、因病请假的,报分管联系领导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须报镇长审批。请假7天(含7天)以上的,须报书记审批。中心其他人员因事、因病请假1天报主任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因公、因私离XX县区域范围,须向主任和分管领导报告,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工作需要需返回工作岗位的,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三)值班制度 周末、节假日或重大工作事项期间,由中心人员轮流负责值班。主要负责安全、公共卫生、接听电话、收发等工作,如遇重大事项,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印章管理制度 中心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并确保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使用。凡需加盖印章的材料,须经主任审核签字同意,并做好登记工作。不允许在空白纸或凭证上盖章,特殊情况须经主任签字批准,方可盖章。 (五)安全工作制度 做好中心电器及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配齐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和老化的线路。下班前切断电源,关闭电脑,做到人走灯灭电断。离开办公室应关好门窗,妥善保管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严禁酒后驾车。 (六)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周末和节假日前开展清洁大扫除,确保中心干净、整洁。办公室内应做到“一齐六无”:即文件、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无烟头、无纸屑、无积尘积水、无蜘蛛网、无乱扔乱放现象、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摩托车及其他车辆应归位停放,整齐有序。 (七)档案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负责本中心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凡本中心从事管理、生产、科研、推广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录音(相)带、盘(片)等都必须归档。重要档案必须送局档案室保存。中心资料室要保持清洁、通风,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外出公示制度 中心设置专用的公示牌,公开中心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办事。因公因私外出,须及时在公示牌上注明外出事由、去向及时间,返回后及时清除。外出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主动配合各级组织的纪律督查。 (九)首问责任制度 前来中心办事人员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须提供热情、周到、负责的服务,询问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能当场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时限,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将询问人引导至相关办公室或提供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并负责衔接好询问人办理的具体事项。 (十)服务承诺制度 中心人员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实行“五个一”(即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流业绩争先)服务标准,达到“四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服务目标,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理质量。各项服务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承诺服务时效。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及其他履职经费由农业局或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不单独设立账户,实行报账制。经办人取得正式发票,注明开支事由,经主任初核签字、分管领导复核同意,最后由镇长审批签字,实行“一事一报”、“一支笔”签字,按实报销入账。有关收费项目要按程序规范管理,严禁乱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收费时必须开具县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发票,发票用完后将存根联、记账联同收费登记表一同报县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 三、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自觉服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行业务工作目标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初要与各村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时,中心人员接受县农业局、服务对象、镇党委、政府的考评。在社会评价工作中,将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效率、服务业绩等主要要素纳入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奖挂钩,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继续聘任的重要依据。对中心人员不符从主任或副主任及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或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出现违纪行为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3年8月8日 第二篇: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车辆未外派公出的时候原则上必须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 2、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果没有安排值班,车辆必须封存停驶。 3、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农业服务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单位负责人灵活掌握。 4、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5、农业服务中心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小海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厂家进行。 6、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 7、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 8、未经单位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9、该车辆严格按照省农委及县农牧局的要求,必须用于农业工作,其他单位要用车辆的必须经小海镇党委政府书记、镇长同意农业服务中心方能外借。 10、驾驶农业科技直通车代表的是单位形象,驾驶人员必须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4年5月8日 第三篇: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2、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交流中心运行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阶段中心工作。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要求。 2、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咨询事项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其他窗口去咨询。 3、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窗口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时,应当将当事人指点到应承办的窗口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4、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5、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被服务对象; 6、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被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7、窗口工作人员应把办理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件等置放于窗口,方便当事人查阅。 8、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为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首问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4、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主动联系承办人以确定办理要求及预约办理时间,并提供具体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准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对屡教不改,严重损害中心形象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凡进入服务服务中心事项,都应告知明确的办结时间。 2、窗口对受理承办的事项必须向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办理时限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各窗口在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对外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说明。若超过办理时限,又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视作当事人的申诉处理。 5、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七)实行投诉制度☆☆☆ 1、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2、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涉及重大事项的投拆,应采用书面形式。 3、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4、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八)ab岗位制度☆☆☆ 1、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度☆☆☆,a岗为服务窗口干部,b岗为服务窗口负责人; 2、各窗口工作日内由a岗在窗口服务,a岗离岗时,b岗必须及时补岗;同一镇直部门窗口,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至少有一人在窗口值班服务,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九)信息交流制度☆☆☆ 1、各窗口要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统计和立卷归档工作,每月7日前各村代理员向中心报送办件记录,10日前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 2、中心每月利用协调例会进行工作信息交流,各窗口每月向市主管局及时报送工作和信息情况。 (十)考评奖惩制度☆☆☆ 1、中心每年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优质服务明星”各一名,给与表彰,评选“最差服务窗口”一个,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实行限期整改,部门调整人员,另派人员; 2、评选大会由镇党委组织,镇村全体干部和同等比例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 3、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按照《☆☆☆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本《管理制度☆☆☆☆☆☆》自2018年8月12日起实施。 第四篇:王阎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范文模版)王阎镇农科教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王阎镇农科教服务中心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职能、加强工作纪律,调动中心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做好中心各项工作,为全镇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按照镇上安排部署,定为每周星期一上午9:00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由中心分管领导安排,要求中心全体干部做好学习记录。分散学习时间自行安排,但要求必须有学习笔记,学校内容可分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按照镇上统一要求,每月月底前上交办公室批阅。学习作为月平原干部主要依据。 二、工作安排:每周一上午9:00学习结束后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完成差的进行批评,并作为月评议干部重要依据。同时对本周工作由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进行安排部署,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 三、工作纪律。实行请销假制度,按照镇上统一安排,每天上、下午到党政综合办签到;有事有病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由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到期后若需续假,首先要电话告知中心主任或中心分管领导,上班后及时销假,下村或到区上未能签到,必须在下周星期一上午补签到,未及时补签到者视为旷工。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防汛等特殊时期,要做到随叫随到,同时要按时值班和做好值班记录。在特殊时期工作表现差者,年终评议干部作为一般或较差。 四、加强档案管理。中心每个岗位平时所做工作必须要求有记录和原始档案材料,如免疫档案和土地承包合同等重要原始档案,每季度或每半年必须归到中心办公室由专人管理。调看本单位必须有档案交接手续,避免档案流失。 第五篇:小海农业服务中心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小海农业服务中心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畜牧兽医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加强动物防疫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发展,保护人体健康。 二、联系实际,解决切实可行的技术上的问题,努力为我镇养殖者排优解难。 三、积极了解畜禽生产,生产动态和科技信息,积极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益。 四、做好市场两检工作。 五、负责全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指导工作。 六、加强村级畜牧兽医人员的管理。 七、认真做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农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二、积极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举办农业科技示范样板,指导农业生产,在全镇进行农业技术推广。 三、做好研究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和实施,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成果鉴定和示范推广。 四、根据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本镇区域内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测、监督和检查工作。 五、负责做好农业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 六、负责做好全镇农业的病、虫、草、鼠的预测、预报等各项工作,为领导正确指导生产提供决策依据,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七、负责全镇农业的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总结和推广。 八、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努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加强农机管理,搞好农机服务,方便农民群众"的原则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做好服务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农机管理工作。 三、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以科技兴农为目标,强化群众的农机市场意识,对群众申请的各项农机业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县局,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全心全意搞好服务工作。 五、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文明管理、优质服务。 六、按照县农机站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扶贫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二)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 (三)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小额扶贫贷款资金计划,提出全镇的投向和分配方案、交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指导、监控全镇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督扶贫资金(含扶贫贷款)、物资的使用;组织全镇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五)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市直机关挂钩扶贫责任制;指导全镇跨地区异地安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规划、协调、组织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 (七)负责全镇外资扶贫项目、资金的引进、管理实施工作。 (八)负责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承担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小海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3年8月8日 第18页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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