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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借用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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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药品借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药品管理,规范外出保健、义诊、突发事件等借药行为,做如下规定: 一、外出执行保健、义诊等任务需借用药品的,由借用人员列出药品清单并注明归还方式及归还时间,经医务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到药库办理借药手续。 二、其它公务活动需借药,由组织者列出所借药物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归还方式及归还时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药库办理借药手续。 三、院内公务活动需借药,由相关职能科室报请院领导批准,由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到药库办理借药手续。 四、药库、药房禁止因私借药。 五、各药房原则上不准因私借药,特殊情况确需借药,需由药房组长批准,借药者48小时内开具门诊处方到收费处交款归还,本院职工不得在午班和夜班期间私自借药。 六、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剂科不接收非我院药库购入或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归还药品。 七、药剂科每月25号盘点前必须全部清理因私借药, 1因私借药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因私自借药逾期不还而造成的医生用药不便或病人投诉,视情节扣除当事人和组长的部分绩效工资,并记录备案。 八、药剂科加强对药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对长期借药不还者,医院将对借药人、药房组长、药房私自向外借药者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还者,药房组长将其借条转交财务科,财务科除扣除和所借药品同等金额的绩效工资外,再处以和所借药品同等金额罚款。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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