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经费(以下简称安保费)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费用的使用切实的落到实处,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xx地质矿山总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保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保费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按照xx总局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总产值的0.5-1%作为安保费;由财务设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总体规划额度后具体分配到以下部门:办公系统、x
2、xx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全公司统筹、确保需要、项目计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计划财务部应将安保费纳入各单位财务计划,年初和年中分别提取50%入安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条安保费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2.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7.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
3、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公司分管领导对安保费全面掌控。审批安保费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保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员应建立安保费管理台帐,记录安保费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项目生产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交回财务。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本公司安保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保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八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安保费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保费提取、投入计划和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保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九条安保费实行专户核算。各部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保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发现安保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费的,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