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规定,重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承担环境保护义务,上海智富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部)特制定本制度。 集团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作为促进房地产事业发展,树立企业优秀品牌的重要举措。集团总部将参照iso14000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在住宅地产事业部、商业地产事业部(以下统称房地产事业部)逐步建立、维护和完善环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的安全风险、环境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房地产事业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执行总经理负责制
2、,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房地产事业部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三条集团总部技术管理中心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集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制度,监督贯彻与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是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和制订,指导实施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和监督,指导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事业部必须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及三防安全教育,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文明
3、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集团总部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技术及环境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八条房地产事业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应指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可兼职),其职责包括: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及消防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综合管理日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三)组织开展安全文
4、明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六)协助调查安全/环境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七)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三章房地产事业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具体实施对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房地产事业部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5、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集团总部相关制度的指导下,制订、修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房地产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控制计划,并监督项目部的实施情况; (三)组织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培训; (四)审查、分析和总结项目部报送的月报中的安全文明生产部分内容。第十一条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月报中的安全文明生产部分内容,进行汇总分析。 第四章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房地产事业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建立安全风险、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控制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时机、责任和
6、方法。 第十三条在每一开发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时,应将安全保证能力和过往安全文明生产业绩表现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后,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甲方代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明确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对象,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要求,并形成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 第十五条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应列明主要的安全风险、环境影响因素,控制的责任、措施方法,以及三方的检查要求。 第十六条各项安全、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能直接指导施工作业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或
7、监理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必须经该单位具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方可接受,并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的审查与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同时进行,并将其作为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必备附件。 第十九条房地产事业部须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项目开工一个月内,房地产事业部应将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报集团总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应属于监理责任的一部分,房地产事业部在监理委托合同或相关附件中应明确监理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管理
8、的责任、权限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应根据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中列明的安全、环境因素,以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诺的控制措施,制订房地产事业部的监督管理方案,形成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管计划,有针对性明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审核后,报房地产事业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事业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管计划执行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经理应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除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该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项目安全
9、文明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报告等内容,针对项目施工所处阶段制定补充检查清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事业部工程技术部所做的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由工程技术部甲方代表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做好检查核实记录。 第六章工程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事业部必须遵循国家法规规定的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的工程事故,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救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二十八条与此同时,房地产事业部应按集团总部规定的报告途径向集团总部报告,并按集团总部领导的要求进行紧急处理。
10、 第二十九条在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房地产事业部应督促施工单位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尽可能降低损失和尽快恢复生产。 第三十条当重大工程事故已造成或即将造成社会关注时,应按“危机管理”的规定执行,启动危机处理程序。 第三十一条工程事故处理方案以及进展情况、执行结果,房地产事业部均应及时报集团总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总部技术管理部。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相关指引文件、表单 (1)施工现场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指引(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指引(3)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要点(4)工程事故处理指引 (5)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参考文本)(6)安全文明生产监管计划(参考文本)(7)整改通知单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