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是学校的机要部门,非文印室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室内资料。 二、所有文印工具、用品由学校统一组织采购,文印人员不得自行采购;文印工具、用品使用都要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三、文印室人员要本着节约原则,负责控制使用文印耗材,能用不用的尽量不要打(复)印;所有文印工具、耗材未经校长室审批的,一律不得带出文印室。 四、各处室、教师打(复)印工作方面的资料,必须按要求做好登记。打字在10张以上,复印在50张以上的,须经有关处室负责人审核后,凭审批单到文印室打(复)印。 五、文印室内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未经文印人员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按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六、凡教职工个人以及外单位人员的非教学、科研资料,原则上不予打(复)印;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校长室或教导处批准后凭批单给予打(复)印。 七、未按规定手续擅自打(复)印的,一经查实,强行打(复)印者以及文印人员均分别处以重罚。 八、各类试卷由教导处统一交文印室打(复)印或处理,文印室人员不得私自接受试卷打(复)印。 九、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文印室工作和用品使用情况。 浦南小学校长室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