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里回族乡小学教科研制度 一、教师是教科研工作的主体,教师应及时了解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动态,关注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扩大视野,开拓思路,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宗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论文写作、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技术改造和开发、社会咨询与服务。学校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也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育科学和业务研究。 二、教师每年应撰写并提交至少1篇教育教学总结或论文,教科研室每年组织一次论文交流和论文汇编。 三、教师应积极向正规期刊(非增刊)投递教育教学或专业理论技术论文稿件(独著或第一作者)。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每两年必须发表至少1
2、篇论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发表至少1篇论文。江苏五年制高职教育视同正规期刊,鼓励教师向中文核心期刊投稿。积极参与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的论文评比活动,获得一等奖视同发表1篇论文,获得 二、三等奖视同发表.篇论文。 四、教师应积极参与相关专业的教材或专著的编写工作,正式出版的教材或专著的章节编写工作量,视同发表1篇论文。 五、加强教科研课题研究,教师每年必须主持或参与至少个研究课题。教科研室于每年初制定、公布校级教科研课题,并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成果评审和推广等工作。评审通过的课题研究报告,主持者视同发表1篇论文,参与者(不超过2人)视同发表0.5篇论文。鼓励教师申报国
3、家、省、市级课题,学校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评审通过的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报告,主持者视同发表 4、 3、2篇论文,参与者视同发表 3、 2、1篇论文。 六、学校对全校教职工的论文、教材、课题研究报告等教科研成果进行登记、奖励,并作为评聘、考核、晋级、评先的重要条件。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者持出版物和首次稿酬汇款单的原件、复印件,课题研究者持课题研究报告和评审意见等材料,到教科研室登记备案,年末汇总发放奖励。奖励标准为: 1.发表论文、出版教材奖励首次稿酬的同等数额; 2.一等奖论文每千字奖励40元; 3.二、三等奖论文每千字奖励20元; 4.评审通过的校级课题研究报告每千字奖励20元; 5.评审通过的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报告每千字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2012.8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