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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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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 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领导下,开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掌握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并及时更新信息;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掌握有培训意向人员的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推荐城乡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四、掌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信息,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创业项目收集、创业典型的推介,打造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创业工作;受理小额担

2、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五、做好就业援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提供各种再就业援助服务。 六、配合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七、负责指导本辖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报告备案工作,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八、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本辖区应参保企业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本辖区内城乡

3、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等参保、续保手续;为辖区内服务对象查询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九、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收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十、做好本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本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基本信息库(卡);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指导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日常文体娱乐、定期走访慰问、医疗保健、护理服务等方面活动;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各类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十一、完成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社

4、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 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领导下,开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掌握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并及时更新信息;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掌握有培训意向人员的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推荐城乡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四、掌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信息,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创业项目收集、创业典型的推介,打造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创业工作;受

5、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五、做好就业援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提供各种再就业援助服务。 六、配合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七、负责指导本辖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报告备案工作,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八、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本辖区应参保企业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本辖

6、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等参保、续保手续;为辖区内服务对象查询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九、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收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十、做好本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本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基本信息库(卡);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指导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日常文体娱乐、定期走访慰问、医疗保健、护理服务等方面活动;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各类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十一、完成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XX县区东河镇马家渡社区

7、劳动保障站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

8、、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

9、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10、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1、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

12、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

13、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

14、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

15、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第四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青岛爱搜广告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总则 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之主要目的,在使各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之有关规则、行政制度及员工应有之权利,能在工作上获得更完善的合作和了解。 一、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新员工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并按有关法规于指定时

16、间内与新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3、公司会根据需要为新入职的员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1、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员工薪资待遇签核单计算工资。 三、正式员工 1、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之员工,将于试用期满后获公司书面通知成为正式员工。 2、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之员工,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四、退休 1、员工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满时退休。 2、公司会考虑按其它合约形式,重新聘用已届退休年龄之员工。惟重行聘用之合约须 每年检讨。 五、工作时

17、间 1、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有责任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必须遵守所在部门或区域的 作息时间限制。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3、在需要连续生产的时候,个别部门实行轮班作息时间制。员工应该服从部门的合理 轮班安排,配合生产需要;一切未经批准的非法调班均视作为旷工。 六、超时工作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分 配的工作。 2、若因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需要时,公司将合理地安排员工有偿加班。 3、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特殊事由外,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员工加班,公司有权根据劳动法

18、规选择以1:1补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补 偿加班的员工。 5、加班工资不应该视为工作表现的奖偿。 6、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参加公司、政府或自愿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2)参加公司内部、外部组织的或自愿参加的培训及学习; (3)适逢公休日出差,并且在出差地未有参与工作的员工; (4)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职现范围以内的工作而自愿意延长 工作时间的; (5)未经申请或未获主管正式批准之超时工作。 七、发薪日期及方法 1、工资计算期间按每一历月计算,即每月第1天到当月最后1天为一计算月。 2、当月工资在下月指定工作日进入到员工个人帐户。 3、在黄金周的月份(如五 一、国庆、春节

19、等)新进和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统一按调整 休息日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动合同的解除: (1)、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

20、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九、考勤制度 守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操守,公司是绝对不容许员工经常性迟到或缺勤:每月迟到、早 退及缺勤超过公司所规定之时间者,其薪金将按比例扣除,屡犯者公司更会对其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休息日、节假日 1、享有资格。所有员工。 2、休息日:每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倒班员工因工作需要,休息日将遵照倒班 表安排)。 3、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节假日为员工有薪假期,而每年度的节假日参照国务院颁 布规定。 十一、法定年假 1、享有资格。除特别约定外,连续服务满一年或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法定年休假。 2、员工所享有之法定年假日数,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十二、病假 享有资格:员工一经录用,如

22、果持有社保机构指定医院批准的病假证明书,即可享 受政府规定的有薪病假。 十三、婚假 享有资格:员工入职后经合法婚姻登记,可按有关法规享有有薪婚假具体情况参 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分娩产假 享有资格: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女员工,可享有政府规定期限的有薪分娩产假 (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丧假 享有资格: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遇丧,可在办理丧 事期间给予有薪假期,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十六、事假 享有资格:未满试用期之员工、已经透支法定年假之员工 十七、工伤 享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认定的 员工。 十八、员工福利

23、1、社会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政策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餐。员工每天可获当天的餐费补助。 3、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酌情向员工提供班车。 4、保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岗位需要,公司每年为该等员工作一次免费的常规 身体检查并在有需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5、其它福利。根据政府规定的其它福利。 第五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XX市新惠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

24、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

25、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0天。试用期期满后,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正式录用的职工,依法享有相关劳动保障权益。第18页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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