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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第四人民医院医源性污水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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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湛江第四人民医院医源性污水管理制度 XX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源性污水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及医院污水的流失、扩散,防止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内的医疗、病房内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医院污水处理站作无害化的消毒处理后并达标后,方能排向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严禁将未作处理的上述污水直接排放。 2、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执行,医院污水处理站属总务科管理。. 3、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由经培训人员操作运行。 4、医院污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流程。操作人员每天抽取水样进行检测,经检验后方可排放。 5、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每月抽取一次以上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医院检验科进行检测,检测主要内容为粪大肠菌群的情况。 6、按照卫计局、环保局的规定,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样检测。 7、工作人员注重个人卫生,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 8、对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对污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9、对自检、院检、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测等过程中发现超标指数的,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严格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投放消毒药物的情况、污水池的清洁情况等做到达标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督部门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整改。 10、遇到设备检修或其他原因需停止运行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备案,并加强对排出污水的监督检测。 11、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医院环境、污水意外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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