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项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八项制度”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推行任前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制度。把党风廉政知识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一道硬杠子,凡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参加市纪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对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暂缓提拔使用。三年共对批拟提拔的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其中1名因考试不合格一个月重考后重新任命。 二是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努力做到六个必谈,即工作调整前必谈,通过谈话使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工作调整,摆正位置,准确定位,做到廉洁自律;重大事宜前必谈,通过谈话使其自觉按照党政纪要求,处理好重大事宜;群
2、众有反映时必谈,通过谈话使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认真纠正自身存在问题;班子不团结时必谈,通过谈话督促其查找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发现不廉问题苗头时必谈,通过谈话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通过谈话促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三年以来,已开展廉政谈话213人次,限期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3项,召开情况反馈会议1次,收到了良好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是建立廉政档案制度。每年集中采集录入领导干部廉 政信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婚姻变
3、动情况,个人和家庭资产、收入情况,受表彰和处分、处罚情况等,并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深化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对象在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对举报拟提拔对象的不廉洁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查处,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律不予任用。三年来共有名干部因群众举报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被查实,取消了任命资格。 五是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和“一把手”从政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和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我市于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4、的规定,以制度的形式把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市纪委定期对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发现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报告事项与事实存在较大出入和其他不正常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职务发生变动的 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七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每名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任职前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就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政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作出公开承诺,分别交市纪委党风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存档,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八是开展“廉政教育日”制度。依托警示政廉政教育基地,组织新提拔干部参观,坚持以廉政教育、业务学习、作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分阶段、分人员确定教育重点,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且把“廉政教育日”学习的落实情况列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进行检查考评。教育新任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