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6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总则
为规范成渝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开工报告审请管理,根据铁计函{2004}554号《铁道部关于发布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通知》和铁计函{2004}393号《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工程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重点控制性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可以单独向监理单位递交开工报告。
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第一条审批权限及审报程序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两个等级: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工程和重点工程、全线控制性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
特大桥、跨等级航道桥、跨铁路及省道以上公路的桥涵。隧道工程。铺轨架梁工程。通信、信号、电力工程。控制工期工程。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公司工程部核备。
申报程序
1)本管段总体开工报告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保障部等相关部门配合,经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监理单位。
2)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分部负责编制上报,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局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
3)单位工程中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地质条件复杂或特殊结构的重点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各分部编制,报项目部进行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
第二条开工报告的填报要求
标段开工条件:
1)管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2)首批开工工点完成先行用地审批,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要求。
3)标段内人员、机械设备已按照合同规定到场,上场人员均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审查、优化工作。
5)标段、管段的中心、分部实验室已建立,仪器设备齐全且已标定,已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工程总监审批。
6)标段、管段内施工物资储备满足连续施工需要,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7)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完成,标段、管段内的复测工作完成,测量结果符合测量规范要求。
8)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驻地监理和工程总监单位审核同意。
9)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查通过。单位工程开工条件1)测量放线准确无误。
2)按规定完成了施工图现场核对,需完善、优化的项目变更设计图已到齐,并经核对无误。
3)完成征地、拆迁或先行用地审批,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要求。
4)进场人员满足施工需要,且均经培训合格。5)已明确该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
6)施工机具设备已按投标承诺进场,满足施工需要,并已安装调试就绪。
7)进场材料满足连续施工需要,且完成了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8)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9)施工工序及有关工序的施工工艺并已经审核;涉及的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已经工程总监单位审核通过;观测、检测方案已通过审查。
10)针对该工程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编制。11)本工程施工期的有关保证措施已编制。12)其它应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无碴轨道开工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路基、桥涵的沉降观测结果满足铺设无碴轨道的技术要求。2)线路下部工程经过工程总监单位验收。标段、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填报要求:
1)标段、管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实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2)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3)标段、管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号宋体字。
停建后复工的工程,在正式复工前办理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二篇:开工报告管理制度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工程开工审批管理,根据建设指挥部下发《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及监理项目部下发《关于开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的标段及单位工程,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条
对需要进行工艺试验的单位工程,在进行工艺试验前,必须申报工艺试验方案。待工艺试验总结完成后,才能申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将工艺试验总结作为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
第四条
涉及铁路营业线的开工报告,在未与铁路运营单位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前,只能申报分部开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的开工建设。除梁场、板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批申报开工报告外,其它临时工程及施工准备工作均不申报开工报告。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六条
标段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相关部门配合,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审查后报建设指挥部审核,审核完成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复。
第七条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第八条
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工程和全线控制性工程。包括标段开工报告及全线控制性工程的开工报告。
第九条
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内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特殊结构的重点工程。由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核备。
第十条
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以外的其它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批、报建设指挥部核备。
第三章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所有的开工报告(ta2表)和(ta1表)中的专业工程师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常务副经理签字,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人(或批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审核由工区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编制由各单位负责。ta4~tta7表,专业工程师由各工区总工签字,项目负责人由工区长签字,同时盖工区印章。
第十二条
各级开工报告在监理组完成签字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完善ta
1、ta2表有关签字、盖章手续,再由各工区总工程师带领开工报告编写人到监理项目部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各单位建立开工报告申报台账,及时跟踪审批情况,并每周三向工程技术部报1次。
第十四条
一级、二级审批的开工报告一式8份,施工单位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建设指挥部1分,建设单位1份;三级审批的开工报告一式7份,施工单位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建设指挥部1份。
第十五条
在申报开工报告时,应仔细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对未经施工现场核对、没有可靠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的项目不得申报开工报告。
预制架设桥梁必须包括预制架设方案、工期等内容。
单位工程跨既有线的必须与既有线(所有者)运营者签订完既有线协议后才能报开工报告,否则只能形成分部工程。
第十六条
一级、二级审批项目审批完成后将一份完整的开工报告(做竣工材料时退还)、三级审批项目审批完成后的ta
2、ta1表报送到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存档。
第四章
开工报告需具备的条件
第十七条
标段开工条件
1、标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2、首批开工点完成先行用地审批,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要求;
3、标段内人员、机械设备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到场,上场人员均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
4、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图纸审查、优化工作;
5、标段的现场试验室已建立,仪器设备齐全且已标定,已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通过工程总监审批;
6、标段内施工物资储备满足连续施工需要,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7、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完成,标段内的复测工作完成,测量结果符合测量规范要求;
8、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驻地监理和工程总监单位审核同意。
9、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已经审查通过。第十八条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1、测量放线准确无误;
2、按规定完成了施工图纸会审及现场核对,需要完善、优化的项目变更设计图已到齐,并经核对无误;
3、完成征地、拆迁或先行用地审批,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
4、进场人员满足施工要求,且均经培训合格;
5、已明确该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
6、施工机具设备已按投标承诺进场,满足施工需要,并已安装调试就绪;
7、进场材料满足连续施工需要,且完成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8、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已经审批;
9、施工工序及有关工序的施工工艺并已经审核,设计的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已经通过工程总监单位审核,观测、检验方案已通过审查;
10、针对该工程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编制;
11、本工程施工期的有关保证措施已编制;
12、工艺试验总结已经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
13、其他应做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第十九条
开工报告内容及填写要求
1、封面:落款单位只能是“xxx标段项目经理部”,不可出现xx工区,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同一份开工报告的编号必须统一,格式为:
jhtj3-zgsd-tax-yyyymmmdd,例:工程开工报审表(ta2),编号时间为2008年5月24日,则为:jhtj3-zgsd-ta2-20080524,若同一类表格出现多次,则为:jhtj3-zgsd-ta2-20080524-
1、2……;施工单位统一为中国水电集团;
2、开工/复工报告报审表(ta2):不需要的用横线划掉;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ta1):附施工组织设计;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ta3):此表不附;
5、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ta4):填主要设备表;
6、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ta5):附主要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特殊工种人员证书复印件;
7、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必须附正式的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审表、钢筋及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混凝土用的各种原材料(含水质分析报告)试验报告,同时试验报告和出厂证明等材料必须按照进场材料报审表中填写的顺序摆放。
8、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ta7)。工艺试验开工报告只须附试验部位的测量放样资料;桥梁、路基及隧道单位工程必须附控制测量资料,包含导线控制点平面示意图;涵洞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只须附测量放样资料。
9、紧跟ta7表附现场核对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只填表头,该表由监理单位根据情况填写。
10、需要进行工艺试验的、必须将工艺试验总结报告作为开工报告附件。
11、ta2表审批签字日期必须在ta
1、ta4~ta7审批签字时间之后,并在计划开工日期之前。
第二十一条
ta1~ta7表格的附件要分别紧跟ta表,不要将附件集中后附。第二十二条
工艺试验开工报告的格式,除将ta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附件更换为工艺试验方案及报审表外,其他均与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格式一样。
第十三条
文中涉及ta1-7表见附表。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根据xx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凡属本项目新建、改建和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3、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条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告具备条件
1、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2、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已经设立。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的复核优化工作。(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6)施工复测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
(7)征地、拆迁手续已经完成,有关外部生产条件已达成协议,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已完成,并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机具、设备已进场。第三条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三通一平”、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工程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第四条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
1、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2、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及标段内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包括:1000m以上的桥梁(或特殊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3000m以上的隧道(或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殊地质路基工程、无碴轨道工程等。
3、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内一般控制工程,包括500m以上1000m以下的桥梁、1000m以上3000m以下的隧道。
4、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审批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工程。
5、一级审批工程范围内的开工报告,由xx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管部(或物设部)和安全质量部门进行审批。由局经理部统一报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xx公司审批。
二级审批的工程,由xx公司工管部(或物设部)负责审批。由局经理部统一报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xx公司工管部(或物设部)审批。
三级审批的工程,由局经理部统一报监理单位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工管部(或物设部)核备。
一级、二级、三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7份,施工单位4份,监理单位1份,xx指挥部1份,xx公司1份。
第四篇: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第一章开工报告提报准备
1.1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单项工程建筑物的开工,一般是指工程正式破土,作为桥墩的正式钻孔、打桩等也视为开工。新建、改建、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工程项目或项目中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复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1.2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承包合同已签订;
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⑶复测及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⑷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⑸征地、拆迁进度满足开工要求,其它需报批的评估手续办理完毕,“三通一平”工作满足开工要求(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运输便道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⑹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通过法定机构标定和验收合格,或与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办理了委托。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到位,满足过程控制要求。
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⑻监理工程师已经到位;
⑼涉及到既有线设备的,应与既有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
⑽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已经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检查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开工报告的报批程序及要求
2.1施工各项准备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总体工程开工报告由工指工程部填写,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开工报告于开工前10天提报开工报告单。
2.2单位工程具备施工条件时,开工报告于开工前7天提报开工报告单。经理部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同意审批后,方可施工。
2.3复工报告比照开工报告程序进行。
2.4开工报告是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第五篇:开工报告申请制度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准同意或备案后方开工。
2、合同标段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于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报监理单位,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核实开工条件。
3、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1)承发包合同以签订。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否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10)施工用主要的机具、设备已进场。
4、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必须于开工前约定时间内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后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备案。单位工程开工开工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经审批。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条件。6)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7)“三通一平”已完成。8)先期施工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5、重要的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6、营业线施工应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
7、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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