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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汛期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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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气象局汛期工作制度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防汛文件精神和规定,为切实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特制定汛期气象工作制度。 一、汛期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为主要内容的防汛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县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外出期间,必须指定其它人员作为责任人负责其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汛期实行24小时无缝隙值班,值班员严格按排班表当班,不准私自调班或代班,确实需要调班,必须经主管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交接班时双方人员必须到场,签字生效,接班员未到场时,交班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必须按要求继续处理工作事务,接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随意迟到,接班员不明原因的迟到或未接班按旷工处理。 四、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写明值班期间天气状况、对外服务情况以及其它需要交代的注意事项。 五、中午和夜间值班时,值班员要做好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工作,按时锁好门窗,防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夜间,当出现突发性、灾害性降水天气时,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气象台负责人和主管副局长,并做好对外服务工作。 六、值班期间,值班员要做好信息资料传输的巡视工作,尤其在晚上22时,要查计算机网络是否畅通,资料传输和供电线路是否正常,当出现网络故障,断电时,及时通知市局网络值班员进行处理。 七、值班期间的重要电话、上级指导、下级汛情汇报、服务单位、通知结果等事务处理都要登记在案,事后有据可查。 八、值班员值班期间不得关闭手机,如果无故关闭手机,一经发现则按照旷工处理。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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