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的保证资金落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投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
2、挪作他用。 (5)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7)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8)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及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9)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
3、等工作。 (10)安全生产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1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2%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1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1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
4、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1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
5、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篇:安全保证金制度葛洲坝集团西龙池项目部 安全保证金制度 项目部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控制人身伤亡和其它生产性事故,保证上水库开挖填筑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进而促进施工生产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针对各作业单位。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集团公司“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法规、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创造安
6、全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以实现本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作业单位安全监控指标 1、工程施工事故:工伤事故率4,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机电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0.5; 3、交通事故为零; 4、火灾事故为零。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作业单位应根据项目部要求,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和活动(“三工”活动、员工上岗教育等),按要求积极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 2、认真接受项目部相关部门安全技术交底,并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告知作业部位、内容和存在的危险; 3、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 4、严格执行项目部各
7、项安全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四、安全奖惩 1、项目部对新进场作业单位规定,为保证本工程安全完工,从进场之日起,作业单位必须交纳20000元资金做为安全保证金,待工程顺利完工后,作业单位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项目部将安全保证金一次全额退还; 2、项目部每月对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考核评比,当月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对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人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的人员予以一定经济奖励; 3、作业单位当月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该作业单位承担,不仅扣除部分安全保证金,还要对事故责任者和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
8、处罚; 4、经济奖励由项目部支付,罚款从被罚作业单位当月工程款(个人从当月工资奖金)中扣除。 五、项目部坚持以教育为本,努力提高广大劳动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全员安全健康,争创“安全工程”,本制度从2004年10月10日起执行。 第三篇:25安全保证金制度安全保证金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规范工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提高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促使工人自觉遵章守纪,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9、特制定本制度。 3.保证金性质 施工处从工资总额中预留5作为安全保证金,有项目财务部门建帐,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违章现象,经专职安全员核实后做出处罚决定,处罚金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工程结束后,剩余的保证金返还施工队,不足的补交。 4.违章的分类 (1).作业性违章。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员工个人不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 (3).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
10、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指挥者本人。 (4).文明施工违章。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其主要责任或是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操作者,应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确定。 (5).二次污染违章: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性野蛮施工,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可能或已经造成对 已形成的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作业者本人或施工负责人。 5.查处违章主要原则 (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
11、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不论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未遂事故都要同样重视,将未遂当已遂对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3).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4).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5).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
12、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违章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参照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7.违章处罚实施办法 (1).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安全专责工程师及安全检查组有权在日常的巡查、抽查和安全检查时对现场施工队人员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2).工程监理人员有权在日常的巡查、抽查和安全检查时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3).执行违章处罚通知单(格式见安全管理台帐)。处罚通知单 应有被处罚人签字,存根保存在项目部。 第四篇:渔溪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渔溪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3、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范围、目的及用途 1、适用范围。全镇建筑施工企业。 2、适用目的。主要是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3、资金用途。安全生产保证金主要起保证作用。 二、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对象和标准 (一)缴纳对象 凡在渔溪镇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土建、安装、装饰、 桩基施工)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企业均必须缴纳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保证金。 (二)缴纳标准 工程造价范围缴纳保证金额度 小于20(万元)5000 20-5
14、0(万元)10000 50-100(万元)20000 100(万元)及以上50000 三、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方式 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要求和标准在渔溪镇安监办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安全生产保证金的使用 1、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2、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3、企业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出; 4、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对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处罚。 6、行政处罚金全额用于奖励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到位、文明施工成绩突出,以及为我镇建筑市场管理作出积极贡献的
15、施工企业。 五、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保证金由渔溪镇安监办负责管理,专户存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和挪用。 2、安全生产保证金按年度结清。 3、渔溪镇安监办在接到企业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安全评价表后返还该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六、安全生产保证金利息的管理和使用 1、安全生产保证金利息按年度结清,由渔溪镇安监办统一管理。 2、安全生产保证金利息主要用于对“创建文明工地”施工项目的奖励。 七、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监督 缴存在专户上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我办每季度向全镇建筑企业公布一次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施工单位如对监管单位使
16、用安全生产保证金有异议,有权要求监管单位予以纠正,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八、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使用细则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采取实报实销。凡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每人每天支付50元/天。对于现场未经教育培训入场作业人员,除清出现场外,每发现一人扣50元。 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确认。全镇安全教育由建管站负责,依据教育培训签到表、安全生产考核成绩。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采用实报实销。施工企业依据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购入劳动防护用品后,必须经安全员、现场材料员对质
17、量、数量验收合格方可 入库,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验收、发放等应建立相应台帐。对于不按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的,每发现一人,对施工方罚款200元。 三、对于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施工企业依据体检费用凭证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确认单,向渔溪镇安监办申请支付。对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炊事人员不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四、施工企业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检查中发现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 五、安监办及建管站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检查时,所提出的问题及事故隐患,因施工企业责任整改不到位的,对施
18、工企业处500-1000元罚款,同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第五篇:安全责任保证金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完善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大力提升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降低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率,对重点车辆、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和规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承包经营车辆负责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责任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用于车辆与从业人员违章、违法行为及违反公司制
19、度对相关责任人处理的罚款,公司罚款用于对安全生产做出成绩的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若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车辆更换安全负责人或者报废注销,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其所缴纳之保证金应视情况予以退回。 第二章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第五条保证金必须按时足额交付,不得迟(缓)交、少存或不交;若有使用或者处罚、次年需重新补满额度。 第六条缴纳标准采取年限提升及违规提升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按照车辆的登记年限,两年及两年以下车辆缴纳6000元、三年至五年车辆缴纳8000元、六年及六年以上车辆缴纳10000元。 第三章保证金的认定、考核及实施 第八条若安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存在下列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从保证金中扣除500
20、-1000元罚款,停业整顿学习、保证金下年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000-3000 第1页共1页元额度。 (一)超速、疲劳驾驶员,不服从监控人员整改指令、使用不在线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或人为干扰、损坏车辆终端设备的。 (二)违反夜间禁行规定的 (三)未有效制止车辆一个年度周期内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 (四)通知违章后不配合处理违章者。 (五)不及时年审车辆造成车辆脱审的。 (六)不按照周期进行二级维护的。 (七)违反规定超范围经营的。 (八)将车辆交由道路从业资格证不相符、未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及被相关部门取消危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押运的。 (九)更换人员未及时通知公司并前来备案学
21、习者。 (十)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学习、培训,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 (十一)安全负责人因在工作中失职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的。 (十二)不执行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等的工作指令,落实车辆安全检查、车辆动态监控、违章行为排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十四)车辆未按照要求配备齐全防护设备设施、危险标志、标示牌照。 (十五)不能保证车辆有关证件齐全有效的。 (十六)凡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出现同等责任及其以上责任者。第九条若是车辆负责人及驾驶员、押运员全年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
22、给予500元表彰和适当的 第2页共2页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十条 车辆负责人及驾驶员、押运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公司将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章事件,除扣除保证金之外,还需承担其它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凡是违反规定罚款的必须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规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在日常的巡查、抽查和安全检查时
23、对车辆安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下发处罚通知单。 第四章安全责任保证金日常管理及保障: 第十五条保证金由财务科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十六条所有承包车辆由财务科收缴保证金,并出具收据,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财务科协助安全科做好保证金的收缴、返还、奖励工作。第十八条更换承包人或承包车辆的,由财务科统计出具证明后,对其缴纳的保证金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财务科每季度向公司通报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将保证金的扣除情况向公司公布,建立详细收款及扣罚台帐并全权负责跟踪管理。 第五章安全责任保证金的监督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定并监督实施,应履行好以下监督职责: 第3页共3页 (一)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二)审查保证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三)接受申诉,调查核实。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其他有关安全奖罚规定仍有效,已按本规定进行处罚的不再进行重复罚款。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3月2日第17页 共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