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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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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执业人员的聘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乡卫生院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乡卫生院确定卫生室编制和人员结构后,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其他工作人员。乡卫生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卫生室的应聘对象或终止聘用关系。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执业责任金的缴纳和使用 1.村卫生室聘用人员,应及时向乡卫生院缴纳执业责任金2000元整。 2.执业责任金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的赔偿和经营亏损的补偿。因医疗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因其它医患纠纷引起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由负责人承担60

2、%,村卫生室集体承担40%。 3.执业责任金每年由乡卫生院核定1次,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按各自责任金实际动支数额在年底一次性补齐。 4.执业责任金属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所有,聘用关系终止后,村卫生室将执业责任金的余额退还工作人员本人。 (三)执业人员岗位培训1.村卫生室受聘的执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每年接受培训不得少于2次。 2.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由组织培训单位签证记录。 3.培训制度将与考核考试制度结合到一起,作为确定执业资格和续聘的依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室设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乡卫生院设主办会计1名

3、,统一负责本乡各村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村卫生室配备兼职报帐员1名,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薄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收费票据由室报帐员按规定从乡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乡卫生院主

4、办会计负责各室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村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体检、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收入纳入医疗收入核算。 7.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各类收入汇总后报乡卫生院结帐(并附收入日报表)。 8.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赊欠的应由卫生室工作人员担保,并在1个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9.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5-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村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乡卫生院主办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报

5、帐时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办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村卫生室更正补齐。 4.审核无误后,乡卫生院主办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村卫生室报帐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村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工资、奖金、药品器材、公用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支出等,其中每年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占卫生室收入的5%以下。 6.村卫生室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乡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室主任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乡卫生院院长审批后发放。 三、公物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 1

6、.药品器械由乡卫生院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各村卫生室。 2.药房应有专人负责,严禁自行采购药品、器械。 3.药品实行逐日逐品种消耗,药品保管人员对药品缺少负有赔偿责任。 4.药剂人员严禁私收费,违者按私收费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用房归乡卫生院所有。村卫生室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由村卫生室使用,任何人不得损坏、侵占。乡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和管理。 四、诊疗服务制度 1.注射器具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注射器具必须按无菌技术要求进行高压灭菌。 3.治疗室要定期进行空气和地面消毒,对其他器具,应采取适宜有效的消

7、毒措施。 4.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操作常规。对不适宜在卫生室处置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5.诊疗登记本和处方书写要规范,不得缺项。急救病人,要作好抢救记录。 6.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向乡卫生院报告。 五、督导反馈制度 1.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督导管理。乡卫生院督导工作时,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有文字记录,并由卫生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各卫生室配备1本工作手册,专供接受检查督导时使用,记录的内容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3.乡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卫生室的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卫生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督导

8、记录作为考核乡卫生院对卫生室督导和管理的依据。 窑店中心卫生院2011年1月15日 第二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XX县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执业人员的聘用 1、卫生室法人统一为卫生院院长。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乡镇卫生院统一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乡卫生院确定卫生室编制和人员结构后,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其他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卫生室的应聘对象或终止聘用关系。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责任明确 村卫生室因医疗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全部由村卫生室及责任意思承担。 (三)执业人员岗位培训 1

9、.村卫生室受聘的执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本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岗位培训,每年接受培训不得少于2次。 2.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由组织培训单位做好培训记录。 3.培训制度将与考核考试制度结合到一起,作为确定执业资格和续聘的依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设账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财务管理 乡卫生院统一负责本乡镇各村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村卫生室配备兼职报帐员1名,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设置总帐、 1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等。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卫生室不得擅自

10、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薄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收费票据由村卫生室报帐员按规定从乡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乡卫生院负责各室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村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收入、基本药物零差价补贴、其他收入等。 7.每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各类收入汇总后报乡卫生院结帐(并附收入日报表)。 8.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赊欠

11、的应由卫生室工作人员担保,并在1个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9.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5-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村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乡卫生院主办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报帐时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注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23.乡镇卫生院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村卫生室更正补齐。 4.审核无误后,乡卫生院主办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村卫生

12、室报帐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村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基础工资、绩效考核、药品器材、公用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支出等,其中每年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占卫生室收入的5%左右。 6.村卫生室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乡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室主任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乡卫生院院长审批后发放。 三、公物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 1.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器械由乡卫生院统一从网上集中采购,卫生院设中心药库,负责配送各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2.药房应有专人负责,严禁自行采购药品、器械。 3.药品实行逐日逐品种消耗,药品保管人员对药品缺少负

13、有赔偿责任。 4.药剂人员严禁私收费,违者按私收费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用房归乡卫生院所有。村卫生室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由村卫生室使用,任何人不得损坏、侵占。乡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和管理。 四、诊疗服务制度 31.注射器具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注射器具必须按无菌技术要求进行高压灭菌。 3.治疗室要定期进行空气和地面消毒,对其他器具,应采取适宜有效的消毒措施。 4.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操作常规。对不适宜在卫生室处置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5.诊疗登记本和处方书写要规范,不得缺项。急救病人,要作好抢救记录

14、。 6.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向乡卫生院报告。 五、督导反馈制度 1.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督导管理。乡卫生院督导工作时,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有文字记录,并由卫生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各卫生室配备1本工作手册,专供接受检查督导时使用,记录的内容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3.乡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卫生室的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卫生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督导记录作为考核乡卫生院对卫生室督导和管理的依据。 第三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执业

15、人员的聘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乡卫生院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乡卫生院确定卫生室编制和人员结构后,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其他工作人员。乡卫生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卫生室的应聘对象或终止聘用关系。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执业人员岗位培训 1.村卫生室受聘的执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每年接受培训不得少于2次。 2.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由组织培训单位签证记录。 3.培训制度将与考核考试制度结合到一起,作为确定执业资格和续聘的依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室设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16、 乡卫生院设主办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各村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村卫生室配备兼职报帐员1名,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薄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收费票据由室报帐员按规定从乡卫生院领购,

17、不得私自购买。乡卫生院主办会计负责各室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村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体检、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收入纳入医疗收入核算。 7.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各类收入汇总后报乡卫生院结帐(并附收入日报表)。 8.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赊欠的应由卫生室工作人员担保,并在1个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9.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5-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村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所长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乡卫生院主办会计审核,不

18、得迟报、漏报、瞒报。报帐时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办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村卫生室更正补齐。 4.审核无误后,乡卫生院主办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村卫生室报帐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村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工资、奖金、药品器材、公用费、培训费等。 6.村卫生室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乡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所长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乡卫生院院长审批后发放。 三、公物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 1.药品器械由乡卫生院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各村卫生室

19、。 2.药房应有专人负责,严禁自行采购药品、器械。 3.药品实行逐日逐品种消耗,药品保管人员对药品缺少负有赔偿责任。 4.药剂人员严禁私收费,违者按私收费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用房归乡卫生院所有。村卫生室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由村卫生室使用,任何人不得损坏、侵占。乡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和管理。 四、诊疗服务制度 1.注射器具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治疗室要定期进行空气和地面消毒,对其他器具,应采取适宜有效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操作常规。对不适宜在卫生室处置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4.诊疗登

20、记本和处方书写要规范,不得缺项。急救病人,要作好抢救记录。 5.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向乡卫生院报告。 五、督导反馈制度 1.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督导管理。乡卫生院督导工作时,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有文字记录,并由卫生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各卫生室配备1本工作手册,专供接受检查督导时使用,记录的内容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3.乡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卫生室的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卫生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督导记录作为考核乡卫生院对卫生室督导和管理的依据。 XX县区安寨卫生院 第四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21、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理顺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

22、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樊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具体负责全乡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乡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卫生院要根据实施乡村“八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要求,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23、“八统一”即: (一)行政统一管理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乡村一体化工作。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县卫生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

24、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三)、人员统一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人员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由卫生院统一聘用管理。支持和鼓励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的人员到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四)业务统一管理。加强村卫生室业务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明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业务统一,分级服务,相互协作及乡村两级合理转诊的工作机制。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

25、、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外伤处理等重大业务活动接受卫生院监管;各项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按照县卫生局要求统一管理,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

26、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卫生院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十有一上墙”,即“十有”: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业务有考核;合作医疗有台账转诊有记录;“一上墙”即: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六)药械统一管理。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

27、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七)、新农合统一政策。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服务条件(有电脑、通互联网)的卫生所,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直通车报销,为群众就近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 (八)绩效统一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卫生院组织定期对卫生所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岗位职责、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两独立”即: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

28、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四、工作机制 1、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的选聘由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

29、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卫生院负责组织。 2、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1)卫生院与村卫生所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所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3)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

30、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3、监督管理。乡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樊村乡卫生院一体办 2012年元月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2011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

31、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十统 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镇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 4、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改完善(2011年9月1日9月30日)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

32、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检查考核(2011年10月1日10月31日)镇、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红旗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红旗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执业人员的聘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乡卫生院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乡卫生院确定卫生室编制和人员结构后,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其他工作人员。乡卫生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卫生室的应聘对象或终止聘用关

33、系。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执业责任金的缴纳和使用 1.村卫生室聘用人员,应及时向乡卫生院缴纳执业责任金2000元整。 2.执业责任金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的赔偿和经营亏损的补偿。因医疗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因其它医患纠纷引起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由负责人承担60%,村卫生室体 承担40%。 3.执业责任金每年由乡卫生院核定1次,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按各自责任金实际动支数额在年底一次性补齐。 4.执业责任金属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所有,聘用关系终止后,村卫生室将执业责任金的余额退还工作人员本人。 (三)执业人员岗位培训1.村卫生

34、室受聘的执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每年接受培训不得少 于2次。 2.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由组织培训单位签证记录。 3.培训制度将与考核考试制度结合到一起,作为确定执业资格和续聘的依 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室设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乡卫生院设主办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各村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村卫生室配备兼职报帐员1名,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

35、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 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 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薄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收费票据由室报帐员按规定从乡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乡卫生院主办会计负责各室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村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体检、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收入纳入医疗收入核算。 7.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各类收入汇总后报乡卫生院结帐(并附收入日报 表)。 8.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赊欠的应

36、由卫生室工作人员担保,并在1个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9.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5-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村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乡卫生院主办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报帐时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办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村卫生室更正补齐。 4.审核无误后,乡卫生院主办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村卫生室报帐员办理结

37、帐、对帐手续。 5.村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工资、奖金、药品器材、公用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支出等,其中每年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占卫生室收入的5%以下。 6.村卫生室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乡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室主任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乡 卫生院院长审批后发放。 三、公物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 1.药品器械由乡卫生院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各村卫生室。 2.药房应有专人负责,严禁自行采购药品、器械。 3.药品实行逐日逐品种消耗,药品保管人员对药品缺少负有赔偿责任。 4.药剂人员严禁私收费,违者按私收费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

38、生室用房归乡卫生院所有。村卫生室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由村卫生室使用,任何人不得损坏、侵占。乡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和管理。 四、诊疗服务制度 1.注射器具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注射器具必须按无菌技术要求进行高压灭菌。 3.治疗室要定期进行空气和地面消毒,对其他器具,应采取适宜有效的消 毒措施。 4.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操作常规。对不适宜在卫生室处置的病人,应及时 转诊。 5.诊疗登记本和处方书写要规范,不得缺项。急救病人,要作好抢救记 录。 6.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向乡卫生院报告。 五、督导反馈制度 1.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

39、的督导管理。乡卫生院督导工作时,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有文字记录,并由卫生室负责 人签字确认。 2.各卫生室配备1本工作手册,专供接受检查督导时使用,记录的内容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3.乡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卫生室的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卫生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督导记录作为考核乡卫生院对卫生 室督导和管理的依据。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人(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 2.服从本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3.负责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负责组织本室的

40、诊疗工作和服务区域内的其它卫生服务工作。 5.负责本村的公共卫生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 6.完成卫生局和所属乡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二、医师职责 1.在室主任领导下,担任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负责书写患者的健康档案、诊疗登记和门诊观察诊疗记录。 4.开展家庭医疗服务,如家庭出诊(访视)、家庭护理等。 5.开展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服务。 6.开展精神卫生管理,掌握本村精神病患者动态、疾病变化情况和治疗情 况。 7.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检查和治 疗,严

41、防差错事故。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护士职责 1.在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保管、供应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患者进行处置。 4.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护就诊秩序。 5.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6.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7.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迅速而准确地协 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8.配合医师对本村居民进行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调查,协助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对多发病及高危人群进行健康干预管理。 9.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护理病床,对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护理技术指导,

42、同时提供营养、运动、生活习惯、健康与康复训练指导及心理咨询服务。 10.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健康教育人员职责1.在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工作。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针对主要危险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保健能力。 3.负责制定辖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辖区健康知识讲座,开据健康教育处方。 5.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参与,开展宣传工作。 五、预防保健人员职责1.在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拟订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准确掌握本村各年龄段人口资料,建立居民个人、家庭健康档案,并做出诊断

43、,提出改进本村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 4.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5.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配合乡卫生院做好辖区内免疫接种 工作。 6.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的健康指导,做好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7.负责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的保健工作。 8.负责本村卫生服务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六、药房人员职责1.在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检查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向 领导汇报。 4.负责检查购进药品的质量,杜绝假劣药品进入。 5.认真钻研业务技术。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贵重药品,严防差错 事故。 7.经常检查和校正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8.负责器械和医疗设备的管理。 七、计划免疫人员职责1.在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配合乡卫生院做好辖区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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