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张家口发电厂2号机组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招标书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2014-08-16
投标邀请书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致:投标人
1、 张家口发电厂 的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经张家口发电厂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实施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2014年张家口发电厂计划对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进行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张家口发电厂 ;
2.3计划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另行通知;
2.4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对投标人须进行资格审查(包括预审和后审),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年 8 月 20 日 17:00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提交到 张家口发电厂设备部 孟芳群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2014 年 8 月 21 日 10:00点 在张家口发电厂点检楼411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 张家口发电厂
办公地址: 张家口发电厂设备部
邮政编码: 075133 联系电话:0313-7033271、0313-7032591
传真:0313-7033161 联 系 人:孟芳群(商务) 、贾炳禄(技术)
日期: 2014 年 08 月 16 日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招标书
招标单位: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
编制单位: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
2014年8月 张家口
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1.定义┅┅┅┅┅┅┅┅┅┅┅┅┅┅┅┅┅┅┅┅┅┅┅┅┅┅┅┅┅┅ 3
2.工程概况┅┅┅┅┅┅┅┅┅┅┅┅┅┅┅┅┅┅┅┅┅┅┅┅┅┅┅┅ 3
3.招标范围┅┅┅┅┅┅┅┅┅┅┅┅┅┅┅┅┅┅┅┅┅┅┅┅┅┅┅┅ 3
4.投标商资质┅┅┅┅┅┅┅┅┅┅┅┅┅┅┅┅┅┅┅┅┅┅┅┅┅┅┅ 4
5.招标文件┅┅┅┅┅┅┅┅┅┅┅┅┅┅┅┅┅┅┅┅┅┅┅┅┅┅┅┅ 4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
7.投标文件的组成┅┅┅┅┅┅┅┅┅┅┅┅┅┅┅┅┅┅┅┅┅┅┅┅┅ 5
8.投标文件的编制┅┅┅┅┅┅┅┅┅┅┅┅┅┅┅┅┅┅┅┅┅┅┅┅┅ 6
9.投标人建议┅┅┅┅┅┅┅┅┅┅┅┅┅┅┅┅┅┅┅┅┅┅┅┅┅┅┅ 7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 7
11.无效投标┅┅┅┅┅┅┅┅┅┅┅┅┅┅┅┅┅┅┅┅ ┅┅┅┅┅┅┅ 8
12.开标┅┅┅┅┅┅┅┅┅┅┅┅┅┅┅┅┅┅┅ ┅┅┅┅┅┅┅┅┅┅ 8
13.评标┅┅┅┅┅┅┅┅┅┅┅┅┅┅┅┅┅┅┅┅┅┅┅┅┅┅┅┅┅ 8
14.资格审查┅┅┅┅┅┅┅┅┅┅┅┅┅┅┅┅┅┅┅┅┅┅┅┅┅┅┅ 9
15.定标与签定合同┅┅┅┅┅┅┅┅┅┅┅┅┅┅┅┅┅┅┅┅┅┅┅┅ 10
16.纪律与保密┅┅┅┅┅┅┅┅┅┅┅┅┅┅┅┅┅┅┅┅┅┅┅┅┅┅ 10
17.招标投标费用┅┅┅┅┅┅┅┅┅┅┅┅┅┅┅┅┅┅┅┅┅┅┅┅┅ 11
第二章 合同条款┄┄┄┄┄┄┄┄┄┄┄┄┄┄┄┄┄┄┄┄┄┄┄┄┄┄11
1. 定义┅┅┅┅┅┅┅┅┅┅┅┅┅┅┅┅┅┅┅┅┅┅┅┅┅┅┅┅┅┅11
2. 合同标的┅┅┅┅┅┅┅┅┅┅┅┅┅┅┅┅┅┅┅┅┅┅┅┅┅┅┅┅12
3. 合同范围┅┅┅┅┅┅┅┅┅┅┅┅┅ ┅┅┅┅┅┅┅┅┅┅┅┅┅┅ 12
4. 合同价款┅┅┅┅┅┅┅┅┅┅┅┅┅┅┅┅┅┅┅┅┅┅┅┅┅┅┅┅13
5. 付款┅┅┅┅┅┅┅┅┅┅┅┅┅┅┅┅┅┅┅┅┅┅┅┅┅┅┅┅┅┅13
6.保证与索赔┅┅┅┅┅┅┅┅┅┅┅┅┅┅┅┅┅┅┅┅┅┅┅┅┅┅┅ 13
7.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
8.合同争议的解决┅┅┅┅┅┅┅┅┅┅┅┅┅┅┅┅┅┅┅┅┅┅┅┅┅14
9.合同生效┅┅┅┅┅┅┅┅┅┅┅┅┅┅┅┅┅┅┅┅┅┅┅┅┅┅┅┅14
10.其它┅┅┅┅┅┅┅┅┅┅┅┅┅┅┅┅┅┅┅┅┅┅┅┅┅┅┅┅┅ 14
第三章 技术部分 ┄┄┄┄┄┄┄┄┄┄┄┄┄┄┄┄┄┄┄┄┄┄┄┄┄ 16
1. 技术协议内容、要求及范围┅┅┅┅┅┅┅┅┅┅┅┅┅┅ ┅┅┅┅┅ 16
2.维护服务要求┅┅┅┅┅┅┅┅┅┅┅┅┅┅┅┅┅┅┅┅┅┅┅┅┅┅17
3.甲方招、投标工作联络人┅┅┅┅┅┅┅┅┅┅┅┅┅┅┅┅┅┅┅┅┅17
附件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2差异表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3分项报价表
附件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附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6 廉洁合同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定义
1.1 项目法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1.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1.3 潜在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经济组织。
1.4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1.5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6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和组织技术人员﹑物资人员和设计人员评标工作。
1.7 甲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即项目法人,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合同阶段称为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及附件中称招标人为甲方。
1.8 乙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及附件中称投标人为乙方。
2 工程概况
张家口发电厂2号机组为300MW国产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全部为东方锅炉厂配套生产。
张家口发电厂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地区,东距宣化区中心8km,西距张家口市区中心14km,厂址距离北京140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4°55´,北纬40°41´。京张公路从厂区北侧与电厂生活区之间穿过。
本招标文件是针对张家口发电厂2号机组在2014年9月10日开始的环保检修中对锅炉炉内高温再热器钢研102管材的更换工作,包括将高温再热器材质部分更换为T91材料,接口位置为高温再热器入口下四米至高温再热器出口据顶棚(高顶板)上部300mm处;恢复高温再热器的管屏卡子;炉顶密封焊接。因涉及电力行业检修的特殊性,因此进行有限邀请招标。
3 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工程范围包括将高温再热器材质部分更换为T91材料,接口位置为高温再热器入口下四米至高温再热器出口据顶棚(高顶板)上部300mm处;恢复高温再热器的管屏卡子;炉顶密封焊接。具体内容见以后章节。
4 投标商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 取得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认证资格证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4 业绩:具备同类机组进行施工的历史,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经验,无设备和人员事故。
4.5具备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从事本项目的有效安全资质证书。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中已阐明2号机组检修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招标所需的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附件
5.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3 投标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要求。投标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的响应,那么投标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根据本章第11款规定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按投标邀请函中注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信件/传真)的形式通知到招标人。
6.2 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正式寄送已邀请的每一个投标商。
6.3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6.4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招标人可主动在答复投标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6.5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商,投标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6 为使投标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7 投标文件组成
7.1 投标文件由一、二章及附件共三部分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1章 投标人简介和资质证明
1 投标人承诺函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关于投标人承诺函;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局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5) 质量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7) 近二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律师事务所提供);
(8) 其它文件和资料
第2章 合同条款
(1) 定义
(2) 合同标的
(3) 合同范围
(4) 合同价格
(5) 付款
(6) 保证与索赔
(7)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8) 合同争议的解决
(9) 合同的生效
(10) 其它
第3章 技术协议
技术协议内容、要求和范围
差异表及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廉洁合同(见附件6)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票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7.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章及附件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2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8.2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8.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证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8.4 投标文件中一般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字,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8.5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8.5.1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书面两正四副、电子版一份),包括分项报价表(附件3)及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表(表中项目均要填写)二份(一正一副),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需要单独密封。
8.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应对正本(存档备查)和副本(评标使用)的不一致负责。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8.6 投标报价
8.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3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8.6.2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低价为准,并对另一价格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8.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澄清后递交投标报价。
8.6.4若在投标报价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8.6.6投标报价应注明报价有效期,此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8.6.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同时提供含有投标报价全部文本的软盘一份。
9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方面的影响。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0.1.1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0.1.2 提交的价格部分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价格”和“保密”字样。
10.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8月20日以前送/寄达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设备部。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10.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0.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0.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撤回投标文件。
11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1.1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10.1的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11.2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款的规定格式﹑内容及要求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11.3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11.4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12 开标
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设备招﹑投标领导小组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公开进行。
13 评标
13.1 甲方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13.2 甲方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3.3 技术评标
13.3.1技术评标因素
检修质量保证措施和能力。
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保证;
质量保证体系;
设备维护检修业绩及用户证明;
标书响应能力。
13.3.2 技术评分
各个评标因素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
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13.4 商务评标因素;
资格与业绩;
商务条款;
公司状况;
投标人信誉证明;
比较报价;
标书响应能力
商务评标采用百分制。
13.5 招标人将技术评分和商务加权后,计算出综合评分排序。
14 资格审查
14.1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章第4款。
14.2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局复印件加盖公章);
生产许可证,有关产品鉴定的文件;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二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15 定标与签订合同
15.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情况定标。
15.2 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3 签约与落标通知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
15.4 合同生效
以下条款同时具备时合同生效:
15.4.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15.4.2 由甲方明确书面通知乙方。
16.纪律保密
16.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者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6.2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6.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6.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6.5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6.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6.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7 招标投标费用
17.1 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17.2 标书费用
无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甲方”是指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乙方”是指(乙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本合同4款中所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4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
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第二章第2款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或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乙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值后,甲方对本合同设备的验收。
1.10“最终验收”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后,甲方对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的验收。
1.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个日历天。
1.12“电厂”是张家口电厂(甲方)。
1.13“现场”是指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炉内受热面管排整理施工所在地。
1.14“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15“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乙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
1.19“一般性资料”是指设备维护检修所需的图纸、说明书、材料材质报告、质量证明书及装箱单等资料。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项目将用于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包括:①、将高温再热器材质部分更换为T91材料,接口位置为高温再热器入口下四米至高温再热器出口据顶棚(高顶板)上部300mm处;②、恢复高温再热器的管屏卡子;③、炉顶密封焊接;④、施工过程中改动的其它设备恢复。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
数量: 1
3 合同范围
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工程
3. 1 合同范围
3.1.1 将高温再热器材质部分更换为T91材料,接口位置为高温再热器入口下四米至高温再热器出口据顶棚(高顶板)上部300mm处;恢复高温再热器的管屏卡子;炉顶密封焊接。
3.1.2 改造过程中改动的设备全部进行恢复。
涉及到此次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施工的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内容。
4 合同价款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
本合同价格包括人工费、交通费、设备工具、17%税金等费用。
5 付款
5.1付款方式:电汇或汇票。
5.2合同款的支付:
施工工作完成并经甲方总体评价和考核后,乙方提供该工程应该获得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的90%,一年后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支付10%质保金,否则相应扣除。
6保证与索赔
6.1质量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2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本合同的人员必须是有同类机组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具备上岗资格。
6.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6.4由于乙方未按有关的技术要求造成开机后180天内受热面管道爆破及受热面管段间机械碰磨而爆漏等原因,需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扣除10%质保金,因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7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7.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7.2如果乙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的款项索回。
7.3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10~30%,并负责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7.4 因乙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10~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7.5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
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
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
分合同。
8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3.2 合同履行地和仲裁地点为张家口市。
13.3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 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
承担。
13.5 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
继续履行。
9合同生效
9.1合同生效
以下条款同时具备时合同生效:
9.1.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9.1.2 由甲方明确书面通知乙方。
9.1.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到期之日止。
10 其它
10.1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现场所需的工作票协调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0.3 本合同一式正本2份,副本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3份。
10.4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发电厂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乡朱家庄
邮 编:075133
电 话:(0313)7032222
传 真:0313-703316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宣化支行
帐 号: 0412041509221004911
纳税人登记号:130705806316389
签约人:
签字日期:
3.甲方招、投标工作联络人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1.
贾炳禄
张家口发电厂设备部
15028527051
2.
孟芳群
张家口发电厂设备部
13730306108
第三章 技术部分
1 总的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300MW火电机组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安装施工工程。
1.2 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和不低于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投标方如对招标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技术附录B 技术偏差表中,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未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4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设备安装、检验和保证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5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投标方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安装工程中涉及到的安装施工技术方案、安装人员、三措一案、验收等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1.6 投标方应保证选用高素质的现场施工人员,并满足招标方对现场安全、文明、进度、质量等的要求。
1.7本次2号锅炉高温再热器改造安装工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设备的检查、检验、拆除、安装、焊接,热处理、检验、必要的现场服务均由投标方承担。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2号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300MW级锅炉,型号为DG1025/177-2。
现计划利用2014年9月份2号机组环保检修时对锅炉高温再热器受热面进行改造,以最终达到受热面材质的稳定、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此次招标范围为2号机组高温再热器设备改造的方案设计和设备制造。
2.2 锅炉技术规范
2.2.1 锅炉制造厂及锅炉型号:东方锅炉厂 DG1025/177-2。
2.2.2 锅炉型式:亚临界、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全悬吊、平衡通风、燃煤汽包锅炉。制粉系统为冷一次风直吹式,采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直流摆动式燃烧器,配有6台HP803中速磨煤机。主汽系统设有三级喷水减温装置,再热汽温的调节以烟气侧为主,蒸汽侧为辅助调节,烟气侧主要是依靠摆动式燃烧器改变喷口角度来改变炉膛火焰中心高度和炉内吸热分配来实现的,蒸汽侧设有事故喷水和一级减温水装置作为再热汽温的辅助调节。
2.2.3设计参数
按蒸汽流程依次分为三级;低温壁式再热器,中温再热器,高温再热器,壁式再热器垂直布置于炉膛大屏区,紧贴前墙和两侧水冷壁,并固定在水冷壁上(切角处不布置),管子的节距为50.8mm共434根管间距离仅0.8mm,就是为了保证管子的固定装置,不受高温辐射。沿壁再高度方向共设8排固定装置,最下排为死节点,其余为活节点,以便壁再管在随水冷壁向下膨胀同时本身能自由向上膨胀。管子材料12Cr1MoV、Φ50×4mm。中温再热器布置在后屏过热器之后,共38片,每片由10根60×4mm的管子并绕成形,横向节距S1=342.9mm,纵向节距S2=87.4mm。根据壁温计算,不同部位采用不同材料底部最外圈管子为:SA-213T91、12Cr2MoWVTiB、其余均为12Cr1MoV。2013年年底对2号锅炉中温再热器进行了增容改造,增加的面积是通过将中再管排的外2 圈管子和内1 圈管子变化为6 圈管子,适当变化管径。从外向内数的的#1、#2 和#10 管,采用异径叉形管结构,在管排进口处,顶棚以上的适当位置,将对应的横向排数一分为二,管子由Φ60×4 改为2×Φ51X4,出口管排穿顶棚后,再采用叉形管合二为一,恢复到原来的10 排管。其余#3~#9 管子仍为Φ60×4 管子材质升级为T91。高再布置在高温过热器的之后,共76片,每片由7根60×4的管子并绕成形,管屏采用带状管夹以保证纵向节距。根据壁温计算,不同部位采用不同材料12Cr2MoWVTiB、12Cr1MoV。
2.2.3.1 锅炉规范
表1:再热器
设 备 名 称
再热器
设备规格型号
DG1025/177-2
制 造 厂 家
东方锅炉厂
一、设备主要参数:
名 称
单位
壁式再热器
中温再热器
高温再热器
烟气进口温度
℃
1096
1024
794
烟气出口温度
℃
1096
902
715
工质进口温度
℃
318
383
486
工质出口温度
℃
383
486
540
烟气平均流速
m/sec
----------
7.3
10.5
对流受热面积
m2
413.8
2013.7
2176.1
再热蒸气流量
T/h
793
再热蒸气压力进口/出口
MPa
3.48/3.27
再热蒸气温度进口/出口
℃
316/540
再热器喷水量
T/h
1.6
二、设备规范:
序号
名称
规格
材料
数量
备注
1
壁式再热器
Φ50×4mm
12Cr1MoV
434根
2
中温再热器
Φ60×4mm
SA-213T91
38片
10根并绕U形。炉内全部用SA-213T91
3
中温再热器
Φ60×4mm
12Cr1MoV
38片
炉外
4
高温再热器
Φ60×4mm
12Cr2MoWVTiB
76片
底部最外圈
Φ60×4mm
12Cr1MoV
76片
3、技术规范和标准
3.1 设备的安装焊接,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引进技术采用的相关标准也可被接受。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3.1.1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90
3.1.2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 715-2000
3.1.3 电站弯管,DL/T 515-2004
3.1.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3.1.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1995
3.1.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 5007-1992
3.1.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 5031-1994
3.1.8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 821-2002
3.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19-2002
3.1.10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
3.1.11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 JB/T 1612-94
3.1.12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JB/T 1613-93
3.1.13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986-88
3.1.14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699-88
3.1.15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SDGJ59-84。
3.2 在按以上技术标准安装焊接的同时,还应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详见以下规范: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焊接篇)
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3.3 在按相应技术标准安装焊接的同时,还应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4、改造方案
4.1主要内容
4.1.1 2号机组高温再热器改造工程将高温再热器钢研102材质全部更换为T91材料,接口位置为高温再热器入口下四米至高温再热器出口据顶棚(高顶板)上部300mm处。
4.1.2 此次高温再热器改造现场 12Cr1MoVG+12Cr1MoVG 对接焊口共1064道;密封焊口304条,总计约608米,高顶板密封焊口约338米。以上焊口数量仅仅是设备抵厂后的理想状态焊口数量,最终焊口的数量要根据投标方的施工方案最终确定,由于施工方案的原因增加的焊口数量,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现场改造施工所需的热处理柜、二次电缆和接线均由施工方自行提供,招标方概不负责,招标方只负责将电源引至9层电加热电源柜进线端,如施工方准备将电源引至就地的电源柜和加热柜时应提前24小时与招标方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停送电操作。
4.2 施工方案及要求
4.2.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工前熟悉图纸、有关技术资料和标准,在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对质量提出标准实施方案和目标,开工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图纸的汇审与作业指导书的审批工作,找出以往检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4.2.2 质量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对施工班长和组员,认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中对前一班次的工作进行检查。高温再热器安装完后,组织甲方、监理、班组监查人员进行验收检查。
4.2.3 严格贯彻执行技术责任制:从班组到各级质量管理人员要有职有责有权,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严格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4.3 施工程序与施工方案
4.3.1 保温作业材料拆除由招标方负责进行安排。
4.3.2 高温再热器管排割除。
4.3.2.1高温再热器改造部位保温材料拆除干净后,先在炉内搭设脚手架,进行炉内水冲洗,清除炉内积灰,清理完毕,再进行高温再热器固定与活动节点铁件的割除工作。
4.3.2.2 停炉后搭设炉内活动检修平台,炉内检修活动平台搭设完后,调整活动平台到41m处,搭设高温再热器管排拆除部位和安装部位的脚手架。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搭设,所需的脚手架管、扣件、绑线等可向招标方租赁(按照市场价支付),也可请招标方脚手架维护单位协助搭设(双方自行协商费用)。
4.3.2.3 将高温再热器管排按规定尺寸割下后,用麻绳将其放到炉内的活动平台上,防止在拆除过程中对水冷壁、后屏过热器等产生碰撞造成损伤并做好防止滑落或掉落的措施。
4.3.2.4 将拆除的高温再热器管排吊至零米,并及时清理。
4.3.2.5 施工人员进入炉内施工前,应先进行炉内水冲洗,彻底清理炉内积灰和可燃物。
4.3.2.6 高温再热器管进行切割时,应用砂轮机切割片进行切割。
4.3.2.7 对高温再热器固定件的切割应选择有经验的锅炉工进行,并依照标好的标志线依次进行切割,根据新的高温再热器管的尺寸,保证切口位置的正确性,用新管进行基准管的效验来确定实际的断口位置。然后用粉线弹出一条新的基准线作为切割线,采用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口将管口封堵好。
4.3.2.8 如照明光线不好时,应准备充足的临时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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