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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物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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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工程有限公司 物 资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试行) 编制单位:公司机电物资部 编制日期:2008年2月1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3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4 第四章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5 第五章 物资入库验收管理 7 第六章 物资保管和保养 10 第七章 物资领发使用管理 12 第八章 物资统计、核算和报表管理 17 第九章 废旧物资管理 18 第十章 物资档案资料管理 18 第十一章 物资纪律管理 19 第十二章 物资考核与奖罚管理 19 第十三章 附则 20  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细化物资的申请计划、采购管理、现场验收、保管保养、领发使用、统计与核算、废旧回收等环节管理秩序,规范操作行为,实现标准化、制度化,满足现场施工生产需要,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二条 公司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机电物资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项目部大型机电设备及大宗周转材料购置的可行性报告,批复项目经理部大型机电设备购置计划、租赁计划、报损报废计划等。 第三条 公司机电物资部是机电设备和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行使物资管理、机电设备管理职能,其管理职责为: (一) 负责公司机电物资管理制度、办法、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解释、实施和归口管理。 (二) 负责审查各项目经理部大宗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单价、数量、资金计划等。 (三) 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大宗材料(如钢材)的集中采购和供应工作。 (四) 负责各项目经理部机电物资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岗位培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项目经理部机电物资管理工作。 第四条 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负责项目部机电物资管理工作,其管理职责为: (一) 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合理安排物资进场时间确保工地物资供应。 (二) 负责项目部机电物资的采购供应、验收入库、调拨、领发、核算、统计、废旧回收及现场文明工地等管理工作。 (三) 负责每月向公司报送材料动态报表和统计报表。 (四)严格执行公司目标成本管理和质量体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部成本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机电物资供应商的评审、选择、采购合同的评审和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六条 项目部工程部门负责向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提供分工号、按工程进度计划(月、季、年)需要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需用数量、技术质量标准和进场时间,配合做好限额发料工作;试验部门负责进场工程物资的取样、送检、试验、报验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对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报送的材料动态表、材料入库单、材料出库单、材料调拨单、材料扣款单、材料采购合同、材料采购的数量和单价、各种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和审查,负责对机电物资人员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机电物资人员的财务知识进行指导。 第四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 项目部的工程部门是生产物资申请计划编制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物资消耗定额、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安排等情况合理编制生产物资申请计划,生产物资申请计划编制分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申请计划。 (一) 主要材料:一切构成工程主体或占重要比例的材料如:钢材、钢绞线、木材、水泥、商品混泥土及砼制品、砼外加剂、桥梁支座用橡胶支座、油料、火工品、砂石料、主要周转性材料(如:钢模板、钢支撑、三管二线)、以及市政工程或高速度公路所用的二灰、沥青砼、装饰装修材料、各类地下管线及配件、附属结构物、雨洪材料、铺装材料等。 (二) 辅助材料:主材以外的零星材料及二、三项料。 第九条 主材申请计划分月申请计划和季度申请计划;物资申请计划中应详细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要求、数量、到场时间、使用工程部位、分批进场情况等内容。 第十条 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机电物资部门的合同谈判时间、采购时间、运输状况、资金安排、市场状况等因素。 第十一条 因物资申请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设计图纸发生变化时,工程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机电物资部门,同时编制追加或变更物资申请计划,并报项目部相关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因工程急需的物资,工程部门可先口头通知机电物资部门进行采购(专指辅材或零星料),但仍需后补书面申请计划,原则上没有书面申请计划的材料坚决不予采购。 第十三条 编制人编制好物资申请计划后,应仔细核对,并报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审核人审核签字,物资(材料)申请计划一式二份,一份报机电物资部门,一份留底存查。 第十四条 物资申请计划的报送时间:工程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次月物资申请计划,以便机电物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和财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计划。 第十五条 工程部门必须严肃和高度重视物资申请计划编制工作,本着严谨、科学、客观的态度编制物资申请计划,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时必须具备超前思维和系统思维意思,杜绝随意性、盲目性的情况发生。 第十六条 凡因物资申请计划编制不准确或错误的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数量等,造成物资积压或使用不上或浪费的,将追究物资申请计划编制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相关经济责任。 第十七条 机电物资部门依据工程部门报送的物资申请计划,编制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审核签字,经审核签字后实施采购供应工作。 第十八条 机电物资人员对物资申请计划中不清楚或不明白或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与物资申请计划编制人员沟通解决,如发现物资申请计划有严重错误时,应及时告知物资申请计划编制人员予以修改,确保采购计划编制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 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根据申请计划数量、库存数量、储备定额、内部可利用资源、修旧利废、市场供应、资金情况、运输条件等情况编制,是一次性采购还是分批次采购由项目部灵活掌握。 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计划的报送时间:机电物资部门必须在每月27日前报送次月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一式二份,一份报财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计划,一份留存进行物资采购。 第二十一条 机电物资部门严禁以物资申请计划代替物资采购计划使用,也不允许无物资申请计划而擅自采购的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凡因物资采购计划编制不准确或错误的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数量等,造成物资积压或使用不上或浪费的,将追究物资申请计划编制人员的相关经济责任. 第五章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机电物资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实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物资的货源渠道可以从多个方面获取如:公司内部资源、网上查询、市场信息调查或其他信息渠道等。 第二十四条 物资采购按照“谁采购,谁评价”的原则,由机电物资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广泛收集各种市场信息,确定多个备选物资供应商名单;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将逐步实行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 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选择标准: (一) 短期标准:产品质量合适、价格水平低、交货及时、整体服务水平好、履行合同的承诺与能力强。 (二) 长期标准:除上述标准外,还有供应商的财务状况稳定、内部组织与管理良好、产品质量状况稳定。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选择方法: (一) 直观判断法:通过调查、征询意见、综合分析和判断来选择供应商。 (二) 评分法:依据对供应商评价的各项指标,按供应商的优劣档次,分别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分,选得分最高者为最佳供应商。 (三) 加权综合评分法:以规定衡量供应商的各个重要标准(如产品质量、价格、合同完成率等)的加权分分数,根据以往交易的统计资料,分别计算各供应商的得分,选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供应商。 (四) 采购成本比较法:对于采购产品质量与交付时间均满足要求的供应商,通常是进行采购成本比较,即分析不同价格和采购中各项费用的支出,选择采购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五) 招标采购法:当采购产品数量大、供应市场竞争激烈时,可以采用招标方法来选择供应商。 (六) 协商选择方法:在可供供应商较多、采购单位难以抉择时,可以采用协商选择方法,即由采购单位选出供应条件较为有利的几个供应商,同他们分别进行协商,再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第二十七条 对拟选供应商必须进行评审与考核,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评审内容为: (一) 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姓名、企业性质、注册资金、经营业务范围等。 (二) 供应商业绩情况、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情况。 (三) 供应商质量证明资料及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能力情况。 (四) 供应商产品价格水平及售后服务水平。 (五)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企业备案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机电物资人员根据市场调查分析和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资料填制《物资供应商调查评审表》,由项目部机成本管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确定合格供应商。 第二十九条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同时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公司机电物资部对项目部确定的合格供应商进行审核。 第三十条 由甲方或业主直接供应的主要材料,不再进行供应商评审,由甲方或业主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但需掌握和了解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应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服务质量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二、三项材料和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尽量采取集中定点采购供应方式,可选择1-3家零星合格供应商进行定点采购,避免采购人员遍地开花。 第三十二条 合格供应商确定后,进行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签订工作,合同谈判时,项目部成本管理小组人员应参加。 第三十三条 物资采购合同表样应采用国家标准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式样,尽量减少使用供应商自制的合同表样。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交货期限、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必须清楚明确,不允许有模棱两可和含糊不清的词语出现,采购单价必须表明是否含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税费等。 第三十四条 谈判结束后进行物资采购合同签定,物资采购合同不少于四份原件,供应商一份,自留三份;自留三份分别由机电物资部门、计量部门、财务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三十五条 物资采购合同执行合同评审制和合同备案制,合同评审由项目部成本管理小组进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须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和公司预算合同部进行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机电物资人员必须严格按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进行物资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工程设计需要,凡发现所采购的物资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做退货处理,因采购人员个人原因不能退货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采购人员经济责任。 第三十七条 凡未按物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采购,造成物资库存积压或报废的,将追究采购人员相关经济责任。 第六章 物资入库验收 第三十八条 物资验收前应做好下列相关准备工作: (一) 根据进货通知,核对物资采购合同或协议,判明是否为应进库物资。 (二) 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发货明细表、装箱单、发货票等是否配套正确。 (三) 准备好验收用的计量器具。 (四) 确定物资存放的地点、堆码方式和保管方式。 (五) 计算好需要的设备、工具和劳动力。 (六) 准备好上盖、下垫的物资。 (七) 事先通知好会验的单位和人员如:监理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库管员、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负责人等。 第三十九条 物资验收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 数量验收:物资数量验收分计件、计重、理论换算、求积等几种形式。 (二) 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分外观检查、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检验、化学成分检验等。 (三) 规格型号验收:检查物资的规格型号尺寸偏差是否符合订货合同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四) 单据、技术证件与实物验收: 1、 核对的单据有:运单、发票、装箱单、发货单、送货单等。 2、 技术证件有: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质量证明书、技术证明资料等。 第四十条 物资到场后,机电物资管理人员、库管员及相关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验收并由库管员、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人员共同在送货单或《材料收料单》上签字确认: (一) 钢材:国家标准规定:等尺长按理论计算重量,不等尺长按过磅称重计算重量: 1、 质量验收:用游标卡尺检测钢材的规格尺寸、用钢卷尺检测钢材的长度,同时目测钢材表面的锈蚀、毛刺、扭曲、变形、腐蚀等钢材缺陷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螺纹钢、圆钢、线材等型材必须有吊牌,试验人员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 2、 数量验收:对到场的钢材必须进行全数检测,管材、型材为G=∑每件根数之和*长度(m)*每米理论重量进行计量,其中型材中的线材按过磅称重进行计量;板材为G=总张数*每张平方数*每平方米理论重量进行计量;金属制品按米数或过磅重量进行计量。 3、 单、证、票据验收:核对钢材质量技术证明书上的炉号、生产批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吊牌相一致,质量技术证明书上的有害化学成分如:硫(S)、磷(P)、氧(O)、氮(N)、氢(H)等含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核对送货单上载明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和质量技术证明书、物资采购合同及到场验收的情况相一致。 (二)木材:目测木材表面裂纹、翘曲、扭曲、锯口、腐朽、节子等缺陷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木材有圆木和锯材两种: 1、圆木:用钢卷尺检测其检尺长和检尺径,检测进级单位为厘米,其检尺长和检尺径均按国家进级标准进行检测,圆木的材积计算可参考国家制定的木材材积表,V总=∑每根圆木材积之和,圆木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2、锯材:有方木、板材、加工用锯材三种,用钢卷尺检测其长度、宽度、厚(高)度,检测进级单位为厘米,进级标准执行国家标准,V1=长度(米)*宽度(米)*厚度(米),V总=∑V1+V2+V3+V4…………+Vn, 锯材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三)水泥:有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两种,建筑工地上常用袋装水泥: 1、质量验收:目测水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袋上的标识是否清楚,抽取其中一袋目测是否有结块现象存在,有手捏感觉是否有硬块和受潮现象,同时由试验人员对每一批次(不大于200吨)进行取样送检试验。 2、数量验收:国家标准规定袋装水泥的正负误差为±1kg,每袋标准为50kg,任意抽取其中一袋用磅秤称重量,检测其每袋重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G=实际收到的包数*50kg。验收数量时采取先在车上点包数,卸完后在库房复核包数的方法。 3、核对到场水泥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技术证明资料上载明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出厂检测报告应有三天、七天和28天的强度检测报告三种。 (四)商品砼、沥青砼、石灰粉煤灰砂砾(二灰): 1、数量验收:该三种材料的数量验收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有:按送货小票数量验收、按施工设计数量验收、按实际收方数量验收三种。各项目经理部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对我方有利的方式。 2、质量验收:该三种材料进场时必须附开盘鉴定报告、配合单、强度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同时试验人员应到场取样送检试验。 (五)砂石料的验收: 1、质量验收:目测砂的含泥量、粗细状、杂质含量等指标是否符合标准,目测石料的规格、水锈、粉尘含量、针状片状含量、级配等指标是否符合标准,第一次进场时应由试验人员现场取样送检试验。 2、数量验收:可以采用车上量方、落地堆码的方法进行数量验收,由于现在的运输车辆超高、超限情况很多,收方人员在进行砂石料数量验收时应特别注意;最好的方法是每个工地固定几辆车运输,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换车辆,每辆车第一次进场时将车辆四角空位的地方填平和中间凸起的地方推平进行量方,记下其准确的净空长度、宽度、高度,以后该车进场时可进行参考收方。 3、验收合格后由收料人员开具一式三联的砂石料收料单,第一联存根联交材料主管留存对帐使用,第二联结算联交送货人对帐和结帐使用,第三联库管联由库管员留存备查和发料使用。 (六)电缆线及其他绝缘电线: 1、每卷(盘)线必须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 2、每卷(盘)线上应有清晰的标签或标记,其内容应包括生产厂名、规格型号、芯数截面积、额定电压、长度等。 3、线芯应粗细均匀、表面光洁、没有锈蚀和损伤。 4、绝缘层表面颜色应均匀而有光泽,色调一致,无槽形纹络、竹节形凸壮、厚薄不均及显著气泡棵粒、杂质异物、不准有老化、裂纹、偏心、压扁及机械损伤等缺陷。 (七)施工料具如:小型施工机具、电缆线、配电箱、钢模板、钢支撑、模板扣件、脚手架、脚手架扣件、隧道用三管两线等: 1、该部分材料进场时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指派人员与机电物资部人员共同逐件、逐根、逐块、逐个进行数量验收并目测其外观质量。 2、验收完备后由库管员、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指派人员在送货单和收料单上签字确认。 (八)混凝土外加剂的验收可以参照水泥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九)防水材料的验收可以参考钢材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的验收可参考电缆线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第四十一条 在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时若发现不合格材料,收料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并应立即报告物资主管部门或项目部相关领导做退货处理; 入库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员和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负责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凡不合格的物资一律不准在送货单上签字,否则将由收料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十二条 钢材、木材、水泥、模板、周转性材料等主要物资验收完毕后均需填制《材料收料单》,砂石料填制《砂石料收料单》做为原始收料和报销结算凭证;《材料收料单》一式三联,库管员、材料主管各留存备查一联,报销结算一联;商品砼、沥青砼、二灰、零星材料、二三项材料等可不填制《材料收料单》,但应以供应小票或送货单为原始收料和报销结算凭证;所有入库材料验收后均需要记录到《材料原始入库验收记录表》中。 第四十三条 构成工程主体材料或相关重要材料现场验收后均需填制《工程材料送检(报验)通知单》通知试验部门进行取样试验或报验,待试验合格或报验批准后方可使用,如: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等。 第七章 物资保管和保养 第四十四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设置一定面积的库房和料场设施,以确保物资的储存需要;库房和料场的设置必须布局合理、牢固可靠、选址正确、方便装卸和搬运,同时配备必要的装卸工具、计量器具、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等。 第四十五条 入库后的材料尽量采取大件归场,小件归库的原则;如钢材、木材、施工料具、钢模板、混凝土制品、各种管材、砂石料等占用场地大的物资尽量归入料场;水泥、石灰、混凝土外加剂等易受潮怕雨淋的物资和油料、氧气、乙炔、火工品等易燃易爆物资应分别存放在单独的仓库中;除上述物资外的物资如:有色金属或体积小价值高的金属材料、劳保用品、五金电料、小型工具、备品备件、电焊条、管件、小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均应存放在仓库中。 第四十六条 现场物资必须堆码整齐、标识清楚、过目成数、上盖下垫、防止雨淋和积水;对未经验收入库的、代保管的、已办领料待发运的物资均应另行存放并做好标识;仓库存放的物资按“五五化”和“四号定位”标准存放,并悬挂标签,做到无积尘、摆放有序。 第四十七条 仓库物资的保管保养要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保管技术和保养方法,减少露天存放,加强日常保养;要做到经常检查或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盗、防晒、防爆、防霉、防雨、防雷击、防潮、防冻、防虫蚀、防鼠咬、防变质、防损伤等;对危险化学品要单独保管、严加管理、确保安全;爆炸物品要按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单独制定管理办法; 仓库的衡器和量具,要经常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准确。 第四十八条 相关主要物资保管保养规定: (一)钢材:按品种、规格型号分开堆放,堆码整齐、下垫上盖、严防锈蚀并悬挂材料标识牌,钢材的主要保养方法是除锈和涂油。 (二)水泥:必须存入库中,库房门窗可以关严,物顶、墙壁、门窗不得漏雨渗水、四周水沟畅通;地面夯实并用木板垫高30厘米以上,一般地坪应抹成混凝土地面,铺上油毛毡或竹席等垫层;进库水泥按生产厂别、品种、标号、出厂日期、进库日期分别堆垛,严禁混存并在垛上设置标识牌,注明生产厂家、品种、标号、数量、出厂及进库日期;水泥垛高一般以十袋为宜,垛宽5-10袋为限,垛堆之间应留有一定距离的通道,垛堆距墙不少于50厘米,剁堆要整齐平稳,便于点数,库内地面无散灰、无受潮变质水泥;水泥不准与石灰、石膏以及其他易飞物的粉粒材料存放在一起,以免相混;水泥的发放做到先进先发、先用的原则。 (三)爆炸物品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大堆砂石料:尽量用料仓存放,用多少领多少,防止大风飞扬,减少装载机或其他机械在装运中的损失。在采备大堆料时应本着节约的精神,除保证大堆料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外,防止进料过多,做到工完料清,以免到处遗弃丢失造成浪费。 (五)玻璃、玻璃制品、混凝土制品、陶瓷等易碎品要注意轻拿轻放,卸车后分门别类堆码整齐,防止混放、混存造成损失。 (六)油漆、涂料、颜料、氧气、乙炔、油料等:应分别单独存放,严禁烟火并与其他易然易爆物品隔离,不准与酸、碱、盐混存,库房必须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库温保持在-5-32度间,相对湿度在50-80%为宜。 (七)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避免高温和日光照射,库温保持在30度以下,相对湿度在60%以下,不准与酸、碱、盐和有机容剂等化工材料接触防止老化。 (八)周转材料如:钢质、木质的脚手板、脚手杆、支撑料、模型板、拱架等应保持成组成套,专料专用。存储中注意经常维修保养。 (九)其他材料:根据材料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采取相对应的保管技术和保养方法进行保管保样。 第八章 物资领发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工地物资领发使用管理工作是整个物资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重要因素,该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涉及到项目部所有部门及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各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齐抓共管,做到人人参与。 第五十条 各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在工程开工时,应依据承揽工程特点、施工组织模式、项目部管理模式、劳务分包合同等制订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实行以限额发(领)料为中心的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工程开工时,工程部门应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混凝土配合比等计算出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火工产品等的限额数量,并提供给机电物资部门,以便发料控制使用;对零星材料、一般性辅助材料等无消耗定额的材料,可根据经验和消耗规律以及使用情况,实行数量限额或金额限额。 第五十二条 各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委托(或指派)专人负责物资验收和材料领用工作,并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负责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其格式见《领料人员委托书》。 第五十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执行主要材料领用审批制,其程序如下: (一) 纳入领用审批的材料有:钢材、木材、水泥及混凝土外加剂、火工产品、小型工具及低值易耗品、防水材料、页岩砖、地下工程管线、砂石料等。 (二) 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负责人先填制《材料领用审批单》,审批单上的内容必须填写准确如:分项工程名称、使用工程部位、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领用数量等。 (三) 领料人员持《材料领用审批单》交现场领工员审核签字和专业工程师审批签字,现场领工员和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限额数量和使用数量对《材料领用审批单》上所载明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其内容是否准确合理。 (四) 领料人员持审核签字后的《材料领用审批单》到仓库办理材料领用,库管员按审批数量进行发放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 原则上没有《材料领用审批单》的,库管员可以不予发料,特殊情况下,因工程急需,可以由现场领工员和专业工程师口头通知仓库发料,但必须后补《材料领用审批单》。 第五十四条 物资领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和相关规定: (一) 各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工程部门提供的限额数量进行领用,用料时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用料、乱用料、不合理用料的现象发生。 (二) 物资发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领料签认制度,任何部门、施工班组、个人领用物资时必须先签字后办理出库手续,尽量杜绝先领用,后签字的现象发生。 (三) 项目经理部和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的全体人员都有权对工地材料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合理用料、乱用料、浪费材料等行为和现象都有权进行制止。 (四) 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超出限额量的主要物资必须汇同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找出超用超耗的原因,并制定控制措施,由工程部门重新确定数量报项目部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库管员方可发放。 (五) 物资人员在物资发放过程中应认真仔细填写《材料出库单》,确保填制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正确;物资在发放过程中,为了防止错发、漏发等情况发生,发料时必须坚持“三检查、三核对”制度: 1、 三检查:①检查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是否齐备完好;②检查领、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③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单据是否齐备。 2、 三核对:①实物与帐卡相核对;②帐卡与发料凭证核对:发料凭证与实物核对。 第五十五条 相关工程物资的领发使用管理规定: (一) 钢材:钢材是工程材料管理的重中之重,按下列规定执行: 1、 领料人员持审批签字的《材料领用审批单》到仓库后,库管员依据审批单上的数量进行逐根检尺发放,并开具《材料出库单》由领料人员签字,每月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度,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核对,与现场领工员一起签字确认作为下帐依据。 2、 严禁钢材进场后全部交给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代为保管、看守、领发使用和采取一次性出库除帐的方式进行帐务处理或中途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自由领取、加工使用,到月末进行倒盘除帐的方式。 3、 钢材使用有直接使用、加工使用和制作成品使用三种情况,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人员必须按设计图纸和钢筋下料单进行制作加工,对加工剩余的边角余料也应合理使用。 4、 机电物资部门每月底应进行实地盘存,对未使用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清点扣回,即实际耗用数量=领出数量-半成品和成品数量,用实际耗用数量进行下帐。把半成品和成品的数量帐摆在当月库存。 (二) 木材:库管员应对出库的数量进行逐块或根数检尺,并及时开具《材料出库单》由领料人员签字;各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木材,严禁以大改小、任意割锯、浪费用料的现象发生;各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监督和控制。 (三) 水泥及水泥外加剂:库管员应对出库的数量进行逐包点数,并开具《材料出库单》,由领料人员签字,出库后未用完的水泥及外加剂应及时退库或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或被雨淋造成损失,严禁整车领发出库或全部交给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代管到月末一次性除帐的方式,尽量做到用多少领多少。 (四) 商品砼及二灰、沥青混凝土:工程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准确计算出当班使用数量并提前通知搅拌站,由于该类材料的特殊性和施工的连续性,开盘前务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材料到场后由试验人员取样试验,领工员或专业工程师或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指定负责人在送货小票上签字,并将小票及时、准确地转交到机电物资部门,机电物资部门根据收到的小票每月与供应单位进行数量核对,可在月末汇总后统一填制《材料出库单》,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核对,与现场领工员一起签字确认作为下帐依据。 (五) 油料:工程机械和发电机用油均需专职司机或专职人员到油库领取使用,并在《材料出库单》上签字,领一次签一次,库管人员应监督领料人员是否将油料全部加入到对应的机械设备和车辆中,防止油料产品挪做它用或倒卖现象发生。 (六) 火工产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火工产品的领退工作,由领料人员先填制《火工产品领用申请单》交当班领工员或专业工程师签字审批,领料人员人持审批签字的《火工产品领用申请单》到炸药库房领取,领用时必须两人在场分别领取,一人领炸药,一人领雷管,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将剩余的火工产品退回库房,严禁一人同时领炸药和雷管,库管员必须见到审批签字的《火工产品领用申请单》才能予以发料,并且按《火工产品领用申请单》上的数量进行发放,不准多领。 (七) 砂石料:根据各项目部施工情况,各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应按实领取,减少施工中的损耗和浪费;除帐时先根据理论配合比及设计参数计算每立方米(或每米进尺)混凝土或砂浆需要的砂石理论消耗数量,再通过现场测试后讨论修正确定,月末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月进度和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填制《材料出库单》并进行除帐签认;到月末与收方数量进行汇总对比,进行节超核算,以便控制发料。 (八) 其它主要材料如:防水材料、页岩砖、地下工程管线等可以参照钢材的领发使用管理办法和第五十七条管理规定进行领发使用。 (九) 劳保用品:按各项目部的规定和生产需要每月据实发放,特殊情况下需要增发的,由领料部门或个人书面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核发;但如安全帽、工矿胶鞋、电焊手套、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必须达到规定的使用时间,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需要领用的,由物资部门发放后转财务部门予以扣款。 (十) 小型工具及低值易耗品: 1、 凡在生产施工中重复使用,价值500元≦N≦20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均为小型工具;价值N≦500元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为低值易耗品。 2、 小型工具及低值易耗品是施工中的重要工具,各项目经理部要加强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凡因个人责任丢失损坏的,原则上要进行赔偿。 3、 各机电物资部门应按项目部规定配置发放,在领发时应建立个人物资卡片,除了正常办理出库手续外,还应登记《低值及易耗品保管卡片》,人员调离或工程完工后应予以收回保管或调拨。 (十一) 五金电料、备杂品等零星材料:领料人员应工程使用情况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多领的在下班时退回库房。 (十二) 施工料具及周转性材料:包括小型施工机具、电缆线、配电箱、钢模板、钢支撑、模板扣件、脚手架、脚手架扣件、隧道用三管两线等 1、 该类材料进场后由机电物资人员和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负责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后交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保管使用。 2、 各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料具使用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按责任书规定保管和使用 3、 施工料具使用完毕后,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派人进行打磨、清理、维修、保养并堆码整齐否则按责任书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第五十六条 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凡不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的材料,原则上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自行采购、使用和保管,但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如果在项目部领用的,机电物资部门必须对该部分材料单独登记发放,月末交计量部门和财务部门予以扣款。 第五十七条 凡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但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承担的材料,在领发时应与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材料进行区分,由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承担的材料费必须在验工计价时预以扣回。 第五十八条 各种项目部严禁出现下列情况或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管理: 1、 将全部工程材料交给施工作业队代为保管、看守、领发使用。 2、 采取一次性出库和除帐的方式进行领发帐务处理。 3、 中途由施工作业队自由领取、加工使用,到月末进行倒盘除帐的方式。 4、 杜绝以包代管、以包轻管、以包不管的现象发生。 第九章 物资统计、核算和报表管理 第五十九条 机电物资部门在每月25日必须对供应商、协作单位的帐务往来进行核对,核实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 第六十条 每月25日为物资核算日,工程部门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核算主要材料定额消耗量,物资部门根据实际材料消耗数量进行节超核算并进行节超分析,劳务作业队或劳务班组签认的《材料扣款单》为本期验工计价的材料费扣款依据。 第六十一条 机电物资部门依据材料入库点收单、调拨单、材料出库单、材料台帐等编制《材料动态月报表》,《材料动态月报表》应包括报表封面、金额汇总表、报表明细,编制完毕后交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第六十二条《材料动态月报表》统计规定: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机具和单批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周转性材料全部进入《材料动态月报表》中,并一次性列帐和摊销。 2.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固资机械设备和单批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周转性材料不进入《材料动态月报表》中,由财务部门按工期分次全额进行摊销,机电物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 3. 外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料具不进入《材料动态月报表》中,但需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和料具租赁台帐,月末进行结算时,由机电物资部门提供相关单据报项目部计量部门进行款项结算。 4. 大临和小临设施如果是整套成品采购或租赁则不进入《材料动态月报表》中,按第六十六条第2款执行;如果是分批次采购并自建自修则其采购原材料全部进入《材料动态月报表》中,机电物资部门在编制报表时应按“临时设施”科目进行单独归类汇总,由财务部门按工期分次全额进行摊销。 第六十三条 相关单据和报表的报送时间规定: 1.《材料动态月报表》的报送时间:月报为次月2日前,季报为次月5日前;报送部门和份数分别为: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留存一份,项目部计量部门、项目部财务部门、项目部领导各一份(均要求以书面签字方式),报公司机电物资部一份以电子邮件方式。 2. 《材料扣款单》的报送时间:月报为月末30日前,季报为次月5日前;报送部门和份数分别为: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留存一份,项目部计量部门、项目部财务部门各一份((均要求以书面签字方式)。 3. 《限额发料核算汇总表》的报送时间:月报和季报均为为次月5日前;报送部门和份数分别为: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留存一份,项目部计量部门、项目部财务部门各一份((均要求以书面签字方式)。 第十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六十四条 废旧物资的范围: (一) 生产维修、更换下来的废旧器材、零件、材料等。 (二) 在清产核资及盘存过程中按审批权限批准报废的生产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及专储物资。 (三)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短料、边角料等。 (四) 正常报废的其它物资。 第六十五条 废旧物资的处置规定: (一) 处置金额在20000元(原值)以下的废旧物资由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书面报告项目部领导审批,20000元(原值)以上的废旧物资需报公司进行审批,报告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处理单价并对废旧物资的状况做说明。 (二) 处置金额在20000元(原值)以下的废旧物资处理时,由项目部成本管理小组相关人员参加,20000元(原值)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理时,由公司决定派员(或委托人员)参与。相关的处理原始依据、签认单等交项目财务部门留存备案。 (三) 废旧设备、物资、周转材料清理处置收回的资金,产权归公司的,清理回收资金上交公司财务部列账;产权归项目部的,清理回收资金交项目部财务列账。 第六十六条 工程完工后回收的有利用价值的物资,应按使用情况和成分做入库处理,留到下个工地或调拨给其它项目部使用,不准对外处置。 第十一章 物资档案资料管理 第六十七条 物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定和贯标要求,做好各种内业资料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物资台帐如:材料台帐、限额发料工耗台帐、料具租赁台帐、生产固定资产台帐、收入和消耗资金台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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