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撞护栏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防撞护栏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防撞护栏工程 1.2工程概况:防撞护栏施工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签订后,在进场后 日内完工(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因素,甲、乙双方协商后工期应予顺延)。 第三条 护栏规格3.1 第四条 合同条款及支付 4.1合同单价为 元/米(或 元/m3),工程量约为 米,合同总价约为 元,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工程完工后实际验收为准。4.2合同签订
2、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工程预付款,约人民币 元。预付款到账后,乙方开始组织人员、设备、材料,并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完成该工程。工程完成5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量 %的工程款,约人民币 元;待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工程量100%的工程款,即 元。第五条 甲方责任 5.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5.2无偿向乙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存放场地,但现场机具、材料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5.3协调处理乙方在施工过程所发生的技术及外界关系等问题。5.4为施工用水、用电提供方便,水电费及接电设备由甲承担。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3、6.2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3乙方食宿费用自理 第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若发生设计变更、工期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如因价格变动及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单价变动,甲乙双方应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8.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该合同生效。 发包方(甲方)代表人:承包方(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