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供给合同范文 原材料供给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标准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的原材料供给合同,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XX有限公工程部 供给方(以下简称乙方): 1.1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法、中华人民 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两方在协商一致根底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那么,就工程所需的供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1交货地址: 2.2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3.1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
2、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4.1结算方式: 4.2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给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5.1乙方应对供给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
3、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当相关损失和费用,否那么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 、 、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给材料,如不能按时供给,或供给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
4、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平安。 8.1在预拌混凝土供给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假设发现质量问题,应在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两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给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假设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当。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当。 8.5甲乙两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
5、途退货的,应当承当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当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当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当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本钱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当违约责任。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集团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 提起诉讼。 11.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
6、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两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集团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两方在合同中商定的
7、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两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给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给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给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两方商定。)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以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8、(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方案;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两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
9、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1、产品的价格: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两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两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
10、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局部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
11、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那么,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
12、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
13、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当。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当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
14、为同意发货。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局部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给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局部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
15、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当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两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那么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 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两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两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