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涪陵区“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制演讲赛演讲稿
法, 在 爱 中 流 淌
2000多年前,古希腊物理学家阿基米德曾经豪情万丈地说过:“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今天,当我站在这演讲台上时,不禁思绪飞扬、感慨万千,似乎在自己平凡的教育岗位上找到了阿基米德所说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这杠杆就是爱。为了祖国的和平崛起,为了校园的和谐安宁,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理应重德守法,让孩子们在爱的熏陶和法的感染下茁壮成长。
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在全国掀起了一阵学生状告母校的浪潮,在这阵浪潮中,学校多处于不利局面:不但学生告学校,连老师也告起学校来。在我们重庆不是就有老师为教案所有权而与教委对簿公堂的案例吗?说到这儿,作为教师的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学生怎么会倒打一耙?其实无论是学生告学校,还是老师告学校,我们都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师生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升,更意识到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有责任肩负起法治社会赋予我们的使命,把学生培养成为知法守法的公民,把学校建设成为依法治理的典范。
实现依法治校,关键在于全校师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如何提升与养成呢?我认为,一是要学法知法,二是要守法护法,三是要用法维权。在法制课上,我们师生经常共同学习法律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每法必学,《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章章必读。每个学期,我校都会召开教代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来修改完善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行为作进一步的规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人有责、物有位、事有序。如今,工作、生活两条线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教师团结协作、爱生如子,学生活泼可爱、奋发图强,使我们的教学工作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可喜的成绩,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辉煌。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有了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有了爱心的传递才会有动人的维权故事流淌。今年,我校刚毕业的07届学生中有一个孩子,在别人即将升学的时候,他却患上了绝症,家庭的困迫窘境,高昂的医疗费用,让他只能在生死边缘苦苦地挣扎。为了让他早日重返校园,不至于因病魔的肆虐而过早地离开学校生活,我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一名未成年人应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尽管我们最终没能救下这个孩子,但师生们真情爱心的传递,却使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充分感受到了法治社会、和谐校园的温暖,充分感受到了老师关爱、同学关怀的温馨。
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说过:“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我认为:作为人民的教师,他存在的灵魂恰恰在于爱的感染,爱自己的事业,爱自己的学校,爱自己的学生。在爱的同时,融入法的理念,教育引导学生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公民。只要我们在教育工作中做到法与爱同行,以爱为桥梁,让法在心中,行在法中,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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