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医院设“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检查小组”,业务科室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核心的“医疗质控小组”。
2、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质控办,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和护理部承担。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资料的汇集、整理、考核评分及信息反馈工作;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管理、资料的汇集、整理、考核评分及信息反馈工作。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随时研究、制定、修改、完善各科业务工作的质量标准,提高医疗质量,推动医院发展。
4、委员会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控评分标准,认真进行各项质量检查。
5、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进行质量考核及其评分,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及我院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
(1)住院部各科室执行“临床医疗工作质量标准”。
(2)门、急诊部执行“门诊、急诊工作质量标准”。
(3)医技科室分别执行相应的工作质量标准.
(4)护理部分别执行有关各项护理工作质量标准。
6、医护质量检查每月1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认真分析研究,并如实向科室反馈,必要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纠正。
7、委员会制定医疗纠纷(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8、委员会在医疗纠纷(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按医疗过失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现场进行调查及封存相关实物、病历资料。
9、委员会应依据医疗事故技术签定结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经济的、行政的处理。
10、每月召开医疗质量全委扩大(科主任、护士长)会议,将该月医疗质量检查的情况及医疗纠纷(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通报,作为该月发放效益工资的奖惩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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