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证项目编号:行政许可 1 号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建设局86611631 (区建设局)依据:建筑法第二章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1.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抗震设防审查证书;5.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6.项目总监理
2、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证明文件,加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一份施工组织设计给发证单位供审查;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出具建筑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认可证;10.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计划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投资计划作为到位资金证明;11.施工图消防审核合格意见书;12.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条款;13.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证明文件;1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5.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申请材料不全,一次
3、性告知补正。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审查现 场 踏 勘网 上 申 报区建设局领导审批报送市建设局终审、打证发放施工许可证房屋权属登记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项目编号:行政征收1-1 号法定时限:30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批量除外)服务电话:86611256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房管处房产交易大厅86611631 (区建设局)申请填表委托测绘配图受理登记(交验书证、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登记收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业化(建筑执照)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
4、明;5、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委托);6、建设工程立项批文;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8、单位经济性质的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复印件);9、单位名称设立及变更的相关的文件;10、公安部门出具的街巷门牌证明;11、其他相关的产权来源证明;1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3、房屋所有权证(新建及存量房产初始登记的可免此项);1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15、墙界表(单元式房屋,与他人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房屋免此项);16、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登记初审登记终审登记复审(有必要时予以公告一个月)缴费发证(当事人签字)整理归档制缮权证白蚁防
5、治费征收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2 号服务电话: 86242081、86314958 承诺期限:即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或白蚁防治所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向白蚁防治申请办理白蚁防治手续;申请人需要提供该工程项目立项批文、总平面图及工程定额单。填 写 工 程 联 系 单申 请 人 缴 费行政服务大厅或白蚁防治办理86611631(区建设局海陵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征收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3 号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1624 监督投诉电话:8624
6、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拆管办86611631(区建设局)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拆迁人,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拆迁人按规定交纳拆迁管理费区拆管办审核拆迁人按拆迁许可条件准备房屋拆迁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足额的资金证明后,向区拆管办提请拆迁许可申请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4 号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86611631 (区建设局)依据:泰政发2000221号
7、第四条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征.收费标准(元/平方米):营业用房:一类地区110、二类地区90、三类地区80生产、办公用房:一类地区90、二类地区80、三类地区70住宅:一类地区80、二类地区60、三类地区40构筑物(水塔、烟筒、围墙等):总造价4%建设单位申请提供建设工程流程表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核定建筑面积审 批 办 复 核领 导 批 准缴 费县以下建制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5 号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
8、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86611631 (区建设局)依据:苏价涉199476号、苏价服20044号、苏价服2001377号、泰建发199946号、泰价房200230号收费标准:40元/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部流程表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核定面积审 批 办 复 核领 导 批 准缴 费对未按照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检查项目类型:行政检查 项目编号:行政检查 1 号法定时限: 7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2265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7(区建设局)表明身份:检
9、查必须两个人以上;佩带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检查:告知权利义务填写检查记录;说明检查情况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与当事人警告,责令其恢复原状了解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询、复制有关信息,收集有关证据,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笔录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存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依法保存有关证物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归 档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检查 项目编号:行政检查 2 号服务电话:86611632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建设局安监科 86611631(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日程安排表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及内容安全生产检查二人以上安全生产检查出示行政执
10、法证局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到位,上报安监局、进行联合执法整改,由安监局决定是否行政处罚归 档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 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1 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三个月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 交验材料目录: (原件核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留存) 申请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 2、民政低保救助证 3、总工会特困证 申请人单位或 不符合 4、家庭收入证明 居委会意见 返还材料 5、现住房及相关产权 证 同意 民
11、政部门意见 街道办事处意见 总工会意见 (最低收入家庭) (特困职工家庭) 区房改办意见 市房管局审核 不同意 批准 返还材料 同意 公示有异议 媒体公示 15天 无异议 发放租赁补贴或实行配租 老职工住房补贴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1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 交验材料目录: (原件核验,复印件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留存) 主管部门同意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 2、购房合同、发票 不符合 3、职务(职称)证明 区房改办与区市财政局 退回
12、 4、工龄证明 审核 5、原房产权证(限补差 人员) 符合 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租金调整、减免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2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当天办结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 单位填写“汇总表”、“审核表” 区房改办对工资表逐一审核 区房改办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在1个 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公有住房出售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3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
13、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 交验材料目录: (原件核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须留存) 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1、夫妇二人身份证、户口薄 2、产权证、土地证 3、竣工证明 材料是否 不符合 发出一次性补 4、职务职称)证明 符合要求 正材料通知书 符合 申请人到房地产交 易中心评估并测算 不同意 材料审核 返还材料 同意申请人将购房款交到售房专用账户,凭交款凭证和审批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4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半年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
14、(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收入 证明,现住房证明)符合经 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街道办事处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经济收入状况,并在社区公示15天区房改办凭街道办的初审材料审核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面积市房管局凭区房改办的审核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15天,并组织公开摇号,办理准购证凭房管局准购证,申请人到开发商处办理交款进宅手续申请购买定向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5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半年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 交验材料目录: (原
15、件核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申请留存) 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 2、拆迁最低补偿费申请 不同意 审核表 申请人单位或 返还材料 3、购定向房申请表 居委会意见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 议或拆迁行政裁决书 5、其他相关证明(烈士家属、残疾证等) 街道办事处意见 不同意 区房改办意见 返还材料 新闻媒体公示 摸号选房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办理流程图(初审)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6 号服务电话:86611692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小区办业务科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611631 (区建设局)申请人申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表、劳
16、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小区办业务科审查: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当场或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受理(当日)送达:在20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报市房管局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管理项目办理流程图(初审)项目类型:其它依法实施的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7号服务电话:86611693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小区办基金科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 86611631(区建设局)申请人申请:携带物业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7、、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划平面图小样。小区办基金科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申请人补齐、整改。受理:按照申请人所开发面积,预收50%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资金,并签订维修资金差额部分缴交计划书。审批:在确认申请人所缴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21 -村 镇 建 设 管 理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利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利8号服务电话:86612265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1 (区建设局)村 镇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负责指导全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工作负
18、责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全区村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收取各种规费配合市、区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负责全区乡镇房屋产权证的换发证及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管理乡镇房地产开发行为 完成市、区建设局交付的其他工作村镇房屋产权产籍、村镇房屋产权证发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 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9 号法定时限: 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2265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1(区建设局)非住宅房产权证办理登记收件:产权人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
19、证件(一书二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协议书);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勘丈绘图: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转入制权证阶段。收费发证:收取工本费,把产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房屋资料如有不清楚或争议之处退回申请人。危房鉴定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 项目编号: 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 10 号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 86242081 、86611639 监督投诉电话: 8624
20、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建设局86611631(区建设局)申请鉴定人书面申请,需提供资料:房屋鉴定申报报告并留下联系方式;申请鉴定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申请鉴定人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出具的证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区建设局危房鉴定办公室审查(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申请人领取建筑物质量技术鉴定意见书对未能提供两证或两证不全的,需提供泰州市规划局海陵分局出具的1981年航测图,并提供现状测绘图现场勘察出具建筑物质量技术鉴定意见书(10个工作日)申请人缴纳费用海陵区拆迁工程招投标流程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12 号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1624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拆管办 86611631(区建设局)招标人向区拆管办提供房屋拆迁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红线图等相关材料,提出招投标申请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招标人,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区拆管办审核发布招标公告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区拆管办组织实施招投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区拆管办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开标、评标、定标投标单位报名,通过资质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并投标完成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