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XX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 别学 历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户口所在地移动电话现居住地家庭电话申请人所属人员类别大中专毕业生 下岗失业人员 返乡农民工 “农转非”人员 残疾人大中型水库移民 城乡退役士兵 文化创意人员 信息技术人员人员类别证件名称人员类别证件号码创业培训经历拟经营场所拟用工人数X人拟创业项目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企业投资金额X万元申请人出资金额X万元申请人出资比例100%其他投资人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金额出资比例是否属于“九类人群”本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申请人签字:郑云2012年7月30日乡镇、街道意见负责人:年 月 日工商所意见负责人:年 月 日县(区)工信局审查意见负责人:年 月 日县(区)财政审查意见负责人:年 月 日县(区)核查组审核意见核查组成员签名:组长:年 月 日注:1、申请书中“人员类别”只能选取1项。2、如其他投资人中有属于“九类人群”的投资人,该投资人应提交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3、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经济管理类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乡镇、街道意见要注明:申请人是否具有本地户籍、是否属于“九类人群”。5、工商所意见要注明:该企业是否属变更登记、申请人是否有在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