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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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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从2006年起实施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以来,我县总工会积极宣传贯彻上级工会关于推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学习贯彻会议进行宣传,并对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依据规定、代收范围、程序和比例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2010年6月,还通过《创业**》报纸刊登了《致全县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宣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意义和法律依据,为代收工作打下了基础,从而使我县代收工作不断规范,工会经费收入大幅增长,为各级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单位和谐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成绩显著。几年来,经过地税部门和县总工会的共同努力,从整体上看,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比工会自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是,由于我县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仍然在摸索阶段,没有成功的经验借鉴,而运行中还存在着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的误区。目前,一些规模小、效益差、资金弱的小企业虽然建有工会组织,缴费意识不强,认为缴纳工会经费只能给企业增加负担,有的认为是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能拖就拖,能欠就欠。 (二)企业对上缴工会经费认识存在偏差,一些私营企业老板认为工会组织不能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甚至认为钱是老板自己的,经费开支应由他本人直接掌管控制,造成工会经费专用账户难以建立。 (三)企事业单位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包括未入会职工数)工资总额的2%计提上缴工会经费,而企业老板在认识上模糊不清,认为既然加入工会组织是自愿的,部分职工不加入工会组织,怎么又从工资总额中扣除2%,思想上想不通有意见,给代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工会经费没有实行独立管理。有的单位不允许工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计提的工会经费挂在单位“暂存款”账户核算,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 (五)工会经费审查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建立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六)工会经费尤其是上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透明度不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不显著。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有待与进一步深入,效能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这也相应地导致了一些企事业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时,存有疑虑、心态复杂,形成认识障碍和思想阻力。 (七)信息交换渠道不够畅通,定期联系制度不健全,外部环境还有待各部门共同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这就需要工会、税务、银行等部门间相互沟通和协调,定期交换相关信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八)建会与收缴经费不同步,目前我县只有30%左右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拨缴工会经费,企业法人对《工会法》学习理解的不够,没有把拨缴工会经费做为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愿意拨缴工会经费。部分非公企业受“先组建、后规范”的负面影响,虽然建立了工会,但没有按要求正常开展工作,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老板和职工都不满意,认为工会可有可无。而工会干部是在本企业职工中产生的,多数工会主席处于“打工者”的地位。他们不敢依法要求“老板”拨缴工会经费,怕得罪了他,失掉了工作。因此,依法收缴的力度明显不够,形成了只组建不规范,使经费收缴处于被动局面。 二、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县地税机关和县总工会要加强对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对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协商、妥善解决,不断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同时,县总工会、地税机关要对虚假申报、漏缴少缴工会经费户认真落实清缴措施,并切实加强对缴费申报异常户的分析检查工作。 (二)加强《工会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地税部门要与工会组织联合编印有关政策宣传资料,发放给企事业单位,以便企事业单位和办税人员掌握有关政策精神,要积极主动取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还要加大代收工会经费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手段,借助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重大意义,宣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对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让他们了解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律依据及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的意义和作用, 最大限度地消除企业的抵触情绪,使工会组织、地税部门、缴费单位三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而形成依法申报、依法收缴,为地税代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对代收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代收工会经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推进管理创新,规范操作,认真履行代收职责。一是要加强代收人员对工会经费的代收范围、工会经费计提依据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其法律和政策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做到得心应手。二是要严格执行代收工会经费政策,实行依法依规代收,不断提高代收水平。 (四)加强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对地税部门来说内容新、任务重、要求高,为此,一定要搞好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一是要建立定期协调制度。工会要加强与地税部门的联系和配合,遇事要多沟通与协商,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会经费征收、管理、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加强代收工会经费信息的交流与反馈,及时解决代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得更好,代收操作流程运行得更顺畅。三是要建立现场办公制度。对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县总工会和地税部门,应深入缴费企事业单位现场,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倾听缴费企事业单位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一个一个地抓落实,确保代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要督促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会经费专账,专款专用,促进工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五)选派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担任企业工会主席,使工会主席摆脱后顾之忧和企业劳动关系的束缚,从根本上解决工会主席受制于雇主不敢维权的问题,使企业工会主席能够理直气壮、大胆地开展工作(包括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从而使企业工会主席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加大催缴力度。地税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会部门开展对不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单位的催报催缴工作,对于有抵触情绪的缴费单位,地税部门要与工会组织组成工作组,到企业进行宣传和解释,促进缴费单位积极、主动的申报缴费。 (七)县总工会和县地税局要结合实际,建立了“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理登记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的四到位的责任制制度,对信息收集管理、调查分析建议、定期督导、年终奖惩等内容做明确规定,形成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促进代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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