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00.50CCS A 203416亳州市地方标准DB 3416/T 0172023亳菊提取残渣用于饲料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e of Boju extract residue in feed2023-12-29 发布2024-01-31 实施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3416/T 017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瑞
2、思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亳州市隆泰药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芮君君、马金同、杨恩贺、李莉、刘晓静、高思文、冯婉杰、何宏魁、曹润洁、牛瑞瑞、康晓虹、董婉婉、李静心。DB 3416/T 01720231亳菊提取残渣用于饲料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亳菊提取残渣用于饲料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亳菊提取残渣为原料生产饲料的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3、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0647饲料工业术语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3术语和定义GB/T 106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亳菊提取残渣 boju extract residue亳菊经提取后的固态残渣。4生产过程4.1工艺流程亳菊提取残渣发酵生产饲料流程图如图1所示。图 1亳菊提取残渣发酵生产饲料流程图4.2预处理4.2.1亳菊提取残渣应进行干燥,水分含量控制在 13%以下。4.2.2应对原辅料和干燥的亳菊提取残渣分别进行粉碎,粗细度要求通过 20 目筛。4.3配料4.3.1应按照亳菊提取残渣比例7
4、0%,发酵营养原料(玉米皮、豆粕、麦麸等)比例30%进行配料。DB 3416/T 017202324.3.2投料后,应混合均匀,并根据生产需求进行灭菌。4.4接种发酵4.4.1在无菌环境下接种发酵菌种,并确保种子液中菌落总数不低于 108CFU/g。4.4.2应根据发酵的要求,控制适宜的发酵条件。4.5干燥4.5.1应对发酵底物进行干燥,温度控制在 3538。4.5.2干燥后发酵底物的水分含量应13%。4.6粉碎4.6.1应对发酵底物进行除杂。4.6.2干燥底物应进行粉碎,粗细度控制在 20 目筛以下。5质量控制5.1原辅料原辅料进厂前应进行检测,并符合以下要求:a)亳菊提取残渣应无腐烂、无异
5、味。b)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c)发酵营养原料(玉米皮、豆粕、麦麸等)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要求。d)枯草芽孢杆菌、酵母菌、乳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等菌种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要求。5.2发酵过程控制应对发酵过程中的温度、水分、周期进行控制,见表1。表 1发酵过程中的参数控制序号项目要求1温度15352水分60%3发酵周期24h5.3包装、运输和贮存5.3.1包装应牢固结实,封口严密,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防潮。5.3.2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5.3.3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