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范文 甲方: 乙方:广州开发区城市建立和房地产档案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立档案管理规定(建立部第90号令)和广东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的规定,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建立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并按规定移交广州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以满足城市规划、建立、管理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本。 1、领取报建审核意见书前,向广州开发区城市建立和房地产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文件归档标准(gb/t50328XX)、广州市建筑
2、工程文件及档案移交规定和广州市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文件的及档案移交规定,及时、建立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立工程档案并在工程开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原件。 3、在向乙方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已获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开工验收文件。 1、在接到甲方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建立工程开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该认可书是建立工程开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 甲方如不能按时报送合格的本工程档案,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进展处分(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