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立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范文
甲方:
乙方:广州开发区城市建立和房地产档案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立档案管理规定》(建立部第90号令)和《广东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的规定,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建立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并按规定移交广州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以满足城市规划、建立、管理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本。
1、领取《报建审核意见书》前,向广州开发区城市建立和房地产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文件归档标准》(gb/t50328—XX)、《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及档案移交规定》和《广州市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文件的及档案移交规定》《,及时、建立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立工程档案并在工程开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原件。
3、在向乙方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已获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开工验收文件。
1、在接到甲方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建立工程开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该认可书是建立工程开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
甲方如不能按时报送合格的本工程档案,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进展处分(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