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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 1 I Two Words to Avoid, Two to Remember 避免两词,铭记两词 乔治·戈登 亚瑟·戈登
在生活中,没有什么比顿悟更令人激动、更有益处了,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不仅仅是改变,而且变得更好。当然,这种顿悟的时刻很罕见,但仍然会降临到我们所有人身上,它有时来自于一本书、一次布道、一句诗歌,有时来自于一个朋友……
在曼哈顿一个寒冷的冬季下午,我坐在一个法国小餐馆,倍感失落和压抑。因为我的几次错误估算,一个对我生活至关重要的项目落空了。就连马上就要见到一个老朋友(这个老人,我常私下亲切地这样想到他)的念头都不像以前那样让我兴奋。我坐在桌边,皱起眉头看着有黑白格子的桌布,反复咀嚼着自己的失误。
他来了,穿过街道,裹着旧大衣,不成形的毡帽低低地压在光头上,看上去不像是一个有名的精神病医生,倒像是童话中一个充满活力的老精灵。他的办公室就在附近;我知道他刚刚看完今天的最后一个病人。他年近八十,但仍然拎着装满文件的公文包,仍然掌管着一项重大的基金,仍然喜欢忙里偷闲去打高尔夫球。
等他过来坐在我旁边时,服务员早已把他常要的浓啤酒端了过来。我已经几个月没有见到他了,但他似乎还是老样子,神采不减。没有任何寒暄,他就问我:“你怎么了,年轻人?”
他敏锐的观察力早已不让我感到惊奇。于是我就详细地把烦恼告诉了他。带着一丝忧伤的自豪,我尽量地陈述实情,对自己的失意,我只能怪自己,不怪任何人。我分析了整件事情,所有的错误判断,以及不明智的行动。我讲了约有十五分钟,老人默默地喝着啤酒。
我讲完后,他放下杯子:“走吧,到我的办公室去。”
“到你的办公室?你忘带什么了吗?”
他和蔼地说:“不是,我想看看你对某些实情的反应,仅此而已。”
外面阴雨渐起,但他的办公室很暖和、舒适、亲切:满是书的书架靠墙放着、长长的皮沙发、弗洛伊德的亲笔签名照片,窗边放着的录音机。他的秘书已经回家了,只有我们在那里。
老人从硬纸盒里拿出一盘磁带放进录音机,然后说:“磁带上有到我这里来求助的三个人的简短录音,当然,我不告诉你是谁。我想让你听听,看你是否能找出一个两字短语,是三个案例所共有的。”他笑道,“别这么困惑,我有我的理由。”
在我看来,磁带上三个人所共有的不是什么愉快的事。首先讲话的是个男人,他显然做生意遭受了一些损失或经历了失败,他怪自己工作不够努力、没有远见。第二个说话的是个女人,她一直未婚,因为她要对守寡的母亲尽孝心,她痛苦地回忆了被自己放弃的所有嫁人的机会。第三个说话的是位母亲,她十多岁的儿子被警察抓了,她不停地责备自己。
老人关掉录音机,靠在椅子上:“这些录音中,有一个充满微妙毒性的短语反复出现了六次。你听出来了吗?没有?噢,这可能是因为几分钟前在餐馆里你自己说了三次。”他拿起磁带盒扔给我。“就在标签上,那是任何语言中最能引起感伤的两个字。”
我低头一看,见到了两个打印清晰的红字:假如。
老人说:“你会吃惊的,如果你知道我坐在这把椅子上,成千上万次听到人们以这两个字开始他们悲伤的叙述。他们总是对我说:‘假如我换一种方式做事,或者根本没做那件事。假如我没有发脾气,没有说那么残忍的话、没有做那虚伪的事、没有说那愚蠢的谎言。假如我再聪明点,或更无私点,或更自控点。’他们会不停地说,直到我打断他们。有时我让他们听你刚才听过的录音,对他们说‘假如你不再说假如,我们可能已有所收获。’”
老人伸了伸腿,说:“问题在于,‘假如’并没有改变任何实情。它使人看错了方向——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这是在浪费时间。最后,如果你让它成为了习惯,它就真成了障碍,变成你不再尝试的借口。”
“就以你的事情为例:你的计划没成功,为什么?因为你犯了一些错误。唔,这没关系,每个人都犯错。吃一堑,长一智。但是,你告诉我这些错误、哀叹这个、后悔那个时,你并没有真正从中学到什么。”
“你怎么知道呢?”我为自己辩护着。
“因为你没有走出过去的阴影,根本没有提到将来。你老实听我说,在某种程度上你仍沉溺于过去。我们每个人都有点儿执拗,喜欢反复叙述过去的错误。毕竟当你提到受过的灾难或挫折时,你仍然是主角,仍然站在舞台的中心。”
我惭愧地摇了摇头,说:“嗯,那还有什么方法吗?”
“有,转移中心,”老人马上答道,“更换关键词,用一个给你动力,而不是拖你后腿的词来替换它。”
“那你能给我推荐这样的词吗?”
“当然可以。去掉‘假如’,换上‘下次’。”
“下次?”
“对。我在这房间里就见它创造了小小的奇迹。只要病人不停地对我说‘假如’,他就有问题。但是如果他注视着我,说‘下次’,我知道他就快要度过难关了。这意味着他已决定从过去的经历中吸取教训,不论过去是多么残酷或痛苦;这意味着他即将推开悔恨这块绊脚石,继续前进,采取行动,重新生活。你试试看,你会明白的。”
我的老朋友不说了。我能听到外面雨点正轻轻地敲打着玻璃。我试着让一个短语滑出脑海,代之以另一个。当然,这只是想象,但我却清楚地听到新词“咔嗒”一声地嵌入了我的脑海……
老人略显僵硬地站起来,说:“噢,下课了!我真的很高兴与你见面,年青人,我一直都很高兴看见你!你乐意帮我叫辆出租车吗?我也该回家了。”
我们走出大楼,走进雨夜。我发现了一辆开得不快的车,跑了过去,可是另一个路人已捷足先登。
“哎呀,假如我们早下来十秒钟的话,我们就拦到那辆车了!不是吗?”老人狡黠地说。
我明白他的用意,笑着说:“下次我一定跑快一点。”
“这就对了,就是这样!”老人说着,顺手把那引人发笑的帽子拉下来围着他的耳朵。
又一辆车缓缓驶来。我为老人打开车门。他笑着,挥着手,车开走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一个月之后,他因为心脏病突发而辞世了,可以说,他走得很安详。
那个曼哈顿雨天已过去一年多了。然而,时至今日,每当我脑海浮现“假如”这词时,我马上用“下次”取而代之。然后,我等待着那几乎听得见的“咔嗒”声在脑海中响起。听到它,我就想起了那位慈祥的老人。
这固然只是永恒中的一个小小片断,但这就是他所想要的。
吧!
Unit 3 Text I Walls and Barriers 墙壁与屏障 尤金·拉斯金
对位于纽约市第43大街和第5大道交汇处的银行大楼,父亲的反应是立刻而明确的:“你不会碰见我在那里存钱!”他宣布,“决不会存在那个玻璃盒子里!”
诚然,我的父亲是一名守旧的绅士,对他们那一代人来说,现代建筑大多都会让人不太舒服。但是我怀疑——我不只是怀疑——我不只是怀疑,我确信——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消极反应,与其说是因为这些建筑本身,倒不如说是因为这些建筑违背了他对金钱本质的看法。
在他们那个年代,金钱被看成是金条、钞票和硬币这样有形的物品,刻意用手掂量、可以携带、也会被偷。因此,要吸引明智的人来回顾,银行必须要建有厚重的墙壁、装了栅栏的窗户和青铜制成的大门,以便证明钱存在银行里是安全的,尽管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如果一座大楼的设计在表面上看起来固若金汤,那么这机构必然安全。厚重的墙壁作为一种建筑象征,其意义就在于它代表了人们对金钱的普遍态度,而不在于什么美学理论。
然而,人们对金钱的那种态度已经变了。除了零用钱,现在人们几乎不用任何形式的现金。金钱作为一种有形物品在很大程度上被信用——簿记银行业务——代替了。赤字经济,伴随着经济不断地扩张,已让我们认为金钱是创造性想象的产物。银行家为我们提供的不再是一个保险箱,而是一种服务,其中最重要的元素是赚大钱的闯劲和富有创造力的本领。由于人们态度的改变,我们目睹到厚墙实壁的银行逐渐消失也就根本不足为奇了。我父亲极不信任的那家制造商信托银行,外观像一个巨大的立方体玻璃笼子,楼内灯火通明,可与朗朗晴日媲美;通向金库的门既没有被隐蔽起来,也无人把守,而实装饰成了一个展示橱窗。
正如传统的银行声称自己牢不可破一样,这家银行以建筑风格夸耀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从这一点来说,很难说清楚银行建筑的意义在何处丧失,人的主张又从何开始。事实上,两者并没有什么分别;它们合二为一,是相同的。
建筑是表达人的态度、偏见、禁忌和想法的手段,对这一点的理解正是现代建筑评论与古典美学的不同之处。后者以完美的比例、布局等因素作艺术判定的主要依据。而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盛行的时代,墙壁已不仅仅是墙壁,而且是人类意识里屏障的有形象征。
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把世界想象为一个巨大、可怕。怀有恶意、无法控制的东西,因此他们用巨石建起了厚墙;只有呆在墙壁之后,他们才会感觉到自己置身于一个可掌控、安全的、有限的空间之内。这些厚墙表明,人们害怕外面的世界,需要寻求保护,哪怕这保护虚无飘渺。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当时的技术尚不发达,人们无法修建更为精巧的墙壁。这当然也无错。但是,首先仍然是因为害怕外面的世界,而不是因为技术,使得人们想要修建墙壁。人们越是恐惧,墙壁就修得越厚。我们发现,古代国王的陵墓实际上就是由一堵堵墙壁构成的,对死亡的恐惧是人们最大的恐惧。
接着就有了隐私这个问题——因为隐私问题已变得令人怀疑。在某些地中海文化中,人们害怕的不是自然世界,而是人类世界。人是肮脏龌龊、好打听是非、卑鄙下流、危险可怕的。如果支付得起得话,人们外出会坐在有防护的轿子里;女人出门也会戴上厚厚的面纱。人们房子四周筑着围墙,房间面向内,而不是向外,朝着天井;这表明了人们的普遍新年:生命的美好价值要通过内省,通过个人的私人生活,而不是参与公众生活才能找到。那个时期极其错综复杂的装饰艺术,以及冥思哲学,和墙壁本身一样都说明了这种态度。
今天我们的感受就不同了。首先,我们不是通过有形的屏障 ,而是通过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习俗,和利用摩托化警察来控制人类互相的敌对。我们不像我们的祖先那样珍视隐私。我们的女人被别人欣赏和赞美,我们会感到骄傲;我们的家居被欣赏和赞美,我们也感到骄傲。我们不寻求独处;事实上,一感到孤独,我们就会轻轻弹开开关,通过电视屏幕把整个世界都请进家门。难怪,厚重的围墙已过时,取而代之的是用金属薄板和玻璃建成的格栅。
今天,墙壁的主要功能就是把外面可能不好的空气与室内我们制造的调节好的温湿度环境分配开来。玻璃墙也可以有这种功能,但是,显然很多人会对在一览无遗的环境吃饭、睡觉、穿衣心存不安,他们要求墙壁至少能给予他们足够的遮蔽。但是这样害羞的人也越来越少。康涅狄格州的菲利普·约翰逊的房屋倍受赞美,被广为模仿,其四面全是玻璃墙,唯一真正的隐私之在盥洗室里才有,梳洗的忌讳仍然未被打破,至少在康涅狄格州是这样。
再重申一下,我们对自己与世界的关系的看法正在改变,正式这些变化了的观念,而不是先进的科技决定了我们如何建筑墙壁。玻璃墙表明人们坚信人能够主宰并且确实主宰了自然和社会。“开放的设计”和一览无遗的视野符合人们利用超前意识、最具远见的人会在玻璃屋里生活、工作、甚至我们害怕玻璃房子被石头砸的恐惧也被消除了
Unit 6 Text I Dull Work 乏味的工作 埃里克·霍弗
人们似乎普遍认为杰出人士无法容忍惯例常规的约束;他们需要一种富有变化、精彩纷呈的生活,以便做得更好。同时,人们又认为愚蠢之人是乏味工作之佳侣。我们被告知,当今年轻人之所以强烈抱怨工厂工作的枯燥乏味,是因为他们比过去的年轻人得到了更好的教育,也更聪明。
事实上并没有证据表明成功人士渴望纷繁多事的生活,更不用说过这样的生活了。事实差不多正相反。想一想牧羊人阿摩司,石匠苏格拉底,制帐篷者欧玛·尔。或许耶稣就是在做单调乏味的木工活时得到第一次启示;爱因斯坦是在瑞士一家专利局当职员时研究出相对论;马基雅弗利是在小乡镇枯燥沉闷的生活中写出了《君主论》和《对话》,那时他仅有的乐趣就是同客栈里的骡夫玩玩牌;伊曼纽尔·康德天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克尼希贝格的主妇们看到他去大学,就开始调钟对时,因为不论晴雨,他每天上午都准时经过此地,他最远的游历不过距克尼希贝格六十英里之遥的地方。
人的创造力的突出特征是具有化微小动力为巨大成果的能力,人的伟大在于能够善处微不足道的苦与乐,能够应对一般的生理压力和欲望。“有烦恼时,”济慈写道:“烦恼能在五分钟内变成索福克勒斯的悲剧题材。”对于富有创造力的个体来说,所有体验都很重要—一切事件对新观点和新顿悟都是等距的——他的超凡人性在化平凡为非凡的能力中得以展示。
纷繁多事的生活往往消化人的经历,而不是激发人的创作。1640年,弥尔顿时一位前途无量的诗人,他在清教革命的动荡岁月中度过勒20年,鲜有创作。革命失败后,他在孤独和耻辱中展现才华,成为伟大的诗人。切利尼精彩纷呈的生活中没能使他成为他本该成为的一代宗师。可以假设,如果继续让马基雅弗利为佛罗伦萨做外交工作,出使有趣的代表团,他可能写不出来那些伟大的著作。往往是平庸的诗人、作家之流才酷爱寻找有刺激的事以释放他们的创造源泉。
装配生产线上的工作愚蠢人的才能、空乏人的思想,唯工作事件短、报酬高是其可取之处。这也许是真的。然而,当了50年的工人,我发现单调机械的工作可以与活跃积极的思想并存。在码头上,我一边做着枯燥重复的工作,一边与工友们聊着天,同时还在脑海中构思蚊帐,那时他从中得到快乐,至今仍让我回味。那时的生活似乎很愉快。假如工作有趣,让我全身心地投入,我就不可能在公司上班事件里,或甚至在下班后的自己时间里进行思考和创作。
那些觉得单调的工作难以忍受的人往往是些愚钝之人,他们不知道在闲暇时该做些什么。儿童和成人以单调的日常生活为乐,而青少年,由于失去儿时精神专注的能力,又缺乏成年人的内在才智,则需要刺激和新奇来消除厌倦心理。
7 beauty 美丽 苏珊 桑塔格 Susan Sontag
对于希腊人,美丽是一种美德:一种卓越品质。那时的人被设想为——今天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地和极度地称为完人的人。就算希腊人想到了划分人的“内在”和“外在”,他们仍希望“外在美”可以与“内在美”相匹配。出生高贵,围绕在苏格拉底周围的雅典年轻人觉得很矛盾——他们发现自己的英雄如此睿智、勇敢、可敬,有魅力,但却长得如此丑陋。苏格拉底的主要教学手段之一就是长得丑陋——从而使他那些无知,但无疑很英俊的弟子们认识到,生活中其实充满了矛盾。
他们或许抵制苏格拉底的教导,但我们不会。几千年后,我们更加关注美的魅力。我们不仅能及其娴熟地把“内在”(性格、智力)与“外在”(外表)分开,而且实际上,如果什么人很漂亮,同时又睿智、能干而善良,会让我们感到十分惊讶那些。
很大程度上,基督教的影响剥夺了“美丽”在古希腊罗马人心中关于人类美德理想的中心地位。基督教把优秀(拉丁文是virtus)仅限制为道的美德,而将美丽看作是一种疏离、随意而肤浅的魅力排除在外。此外,“美丽”还不断地失去威信。将近两个世纪以来,把美丽归属于男女两个性别其中之一已经使得美丽在道德上更容易受到攻击。
用英语我们说“美丽的女人”,但却说“英俊的男人”。“英俊”一词是“美丽”的阳性同义词——也是对“美丽”否定——“美丽”这一恭维因为只用在女人身上而积累了一定的贬损之意。法语和意大利语可以说男人是“美丽的”,这表明天主教国家(不像那些受基督教新教影响的国家)仍保留着异教徒那种崇拜魅力的遗风。区别在于(假如区别存在的话)程度不同而已。在每一个基督化或
后基督化的现代国家,女性都是美丽的性别——这对于美丽的观念以及女人本身都有损害。
人们认为,称女人美丽是指出了某些东西,它们对于女人的特点和女人关注的事情十分重要。(相比之下男人——他们的本质是强壮,或高效、能干。)并不是挣扎在超前女权主义意识中的人才能觉察到,教导女性去沉溺于美的方式会怂恿自恋,增加依赖和幼稚。每个人(不论男女)都知道这一点。因为正是“人人”,正是整个社会,把有女人味等同于注重外表。(相比之下,有男人味——被看作等同于关心自己是什么和做什么,就算关心外表,也只在其次。)考虑到这些陈规老套,美丽的名声最好也不过毁誉参半,就不足为怪了。
当然,渴望变得美丽并没有错,错的是把变得美丽或试图变美当作一种义务。被大多数女性多接受的,对其性别恭维性的理想化,其实却是一种使女性觉得比真实自我(或正常成长为的自我)低下的方式。因为美的理想境界被用作了一种自我压抑的形式。女人被教会局部地看待身体,分别评价身体各部位。胸部、双脚、臀部、腰围、颈部、眼睛、鼻子、肤色、头发等——每个部位都要依次经受其主人担心的、烦躁的,往往绝望的仔细检查。就算某些部位达标,总还有些部位存在不足,不达完美决不罢休。
对于男性,好看的外表是个整体,一目了然。不必通过度量身体的各部位来予以确认,也没人会鼓励男士,按各部位特征逐个细查自己的外貌,至于完美,那被视为不值一提——近乎无男人气概。实际上,在理想的美男子身上,一点不足或缺陷完全可以接受。某电影评论家(一位女士)公开承认自己是罗伯特 雷特福德的影迷,她说正是雷特福德一边脸颊上一串肉色的痣使他摆脱了只是“漂亮脸蛋”的名声。试想一下这一看法中隐含着的对女人——以及对美的轻视吧!
科克托说,“美的特权是巨大的”。确实,美是一种力量形式,并且本该如此,可悲的是,它是多数女性被鼓励去寻求的唯一力量形式。这种力量总是在与男性相关时才能形成;这并非做事的力量,而是吸引的力量。是一种自我抵消的力量,因为人们无从自由选择它(至少女人不能),也不能放弃它而不受社会责难。
打扮得漂亮,对一个女人来说,永远不会只是一种乐趣。它还是一种责任,是她的工作。如果某位女士有具体的工作——就算她努力爬到了政治、法律、医学、商业或其它行业的领导层,她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仍致力于增添魅力。然而,只要她继续是女性中的一员,她表现出的客观、职业、权威和有思想的那种能力就会受到人们怀疑。如果她们有这些能力,会受到谴责——女性为此受到了谴责。如果没有,同样会受到谴责。
没有什么比对女性的压迫这一半喜半悲的故事更能说明把人分裂地看成“内在”和“外在”带来的危害了。先把女性定义为关注外表的人,再以“肤浅”为由贬损她们(或认为她们可爱),真是太简单了!这是个拙劣的圈套,很久以来却一直起着作用。可是,要跳出这个圈套,需要女性与美丽这一优越与特权保持一定距离——才能足以看清为了支撑“女性”神话,美丽本身被削弱了多少。应该有某种途径让美丽与女人相安无事——这也是为了她们好。
Unit 9 Text I A Red Light for Scofflaws 对藐视法律者的警告 弗兰克·特里皮特
法律和秩序时美国历史上最悠久的政治问题,可能也是人们最喜爱探讨的政治问题。然而,一个显而易见令人心痛的事实是,数百万那些从来不认为自己违法,更不用说犯罪了的美国人从来不认为自己曾经违法,更不用说犯罪了;他们正越来越随便地对待旨在保护美国社会并促进其发展的法规。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令人厌烦心痛。虽然人们制定了法规来保护社会并促进其发展,但是上述美国人却享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事实上,当今社会充斥着非法乱丢垃圾、骗税、非法制造噪音和机动车秩序混乱的现象,以致于有时候藐视法律的行为有时候让人看来好像代表了未来发展的潮流。哈佛大学的社会学家戴维·里斯曼察觉到,大部分美国人已轻率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犯一些据称是轻微的失职,把这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里斯曼他早先说,美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已经正面临着逐渐沦落为“傻子才会遵守规则”这种危险的情况境地。
支持里斯曼这一说法的证据是再明显不过的了。藐视法律者数量众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其数目令人吃惊。喜欢涂鸦的人把公共场所的墙面变成了视觉垃圾。骑自行车的人经常把车骑得好像两轮得交通工具不受所有得交通法规约束一样。喜欢习惯乱丢垃圾得人把自己得社区变成垃圾堆。一阵一阵得法规条文虽然铺天盖地、来势汹汹,但是,却无法把高分贝得便携式收音机从公共场所清除出去,这就像正如早先得法律无法消除因啤酒引用过度而导致得困扰众多公园的流氓行为一样。令人绝望的是,烟鬼们仍然不可救药地对“禁止吸烟”的标记熟视无睹。穿着体面的大麻吸食者的人再在分烟卷时,也懒得麻烦,不再而劳烦自己避人耳目,巧妙地避开公众的视线。明目张胆地使用可卡因这一丑行正在中上阶层社会人生活当中逐渐恶化愈演愈烈。此外还有那些(哈罗,各位)乱穿马路的人。
藐视法律引起的危险程度,在不同情况下相差别很大。在人行道上吐痰的人虽然令人讨厌恶心,但其对他人构成的危险来说明显要小于在未经批准的地方非法掩埋危险的化学废弃物的公司。乘地铁逃票的人所构成的生命威胁要小于无视放火安全法规的房东。在危险的藐视法律的行为中,最为直接且最容易测定,也碰巧是人们最容易看得见的。其罪魁祸首就是美国的司机,他们的违法行为累计起来,如今已造成构成了对公众安全的巨大损害。其造成的危险从惯常性的并排停车、堵塞城市街道到酒后驾驶,每年令25000人丧生、至少650000人受伤,不一而足。开阔高速公路上违反法律超速驾驶的情况又怎样呢?新近的调查显示,在一些洲际公路上,83%的司机通常无视对联邦政府制定的每小时55公里的时速限制。
在所有上述现象当中,最为公然地藐视法律的人当属擅闯红灯者。在波士顿,无视藐视停止信号的情况已相当严重,以致于当地居民流传着一则趣闻,说有位出租汽车坚决认为红灯“只是作装饰用的。”在各个地方,红灯控制交通的力量似乎在各个地方都在减弱。在洛杉矶,闯红灯可能成了这座城市最为普遍的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在纽约市,穿过十字路口就像俄罗斯轮盘赌一样。罗伯特·麦吉里警长承认:“关于人们是否会在红灯前面停下来,当今的几率是一半对一半。”而同事,他所在的警察机构警察局对这种违法现象多半是视而不见。
闯红灯一直被人们列为小错,因此它可能属于个别现象。然而当这一违反法规的行为习惯性地、广泛地、连续不断地出现的时候,那它就远不止一个交通管理问题了。这种蔑视基本的道路规则的行为严重地上海了社会各界的情感。无辜的司机和行人反复地为此付出代价,他们深感沮丧,承受各种挫折、不便和愤慨,更不用说理所应当感受到的知名危险。闯红灯的严重性因为其高度的可见性而放大了。如果说伪善是善行对美德的赞美,那么鬼鬼祟祟则是真正的犯罪对法治力量的致敬。然而,闯红灯的人根本不尊重社会规则,因而社会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反复的厚颜无耻地蔑视基本秩序行为的上海。
藐视法律的心态已深入普遍。有些学校发现,小孩常常在入学的时候并不懂得一些与他人共处的基本规则,这种情况真的不以为奇。尽管当今各种藐视法律的人五花八门,但他们却一致地代表了基本的社会道德败坏之症状,即个人失去了为照顾了他人利益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
公共的利益规范有可能会土崩瓦解,这不仅仅是一个礼节上的问题了。虽然社会首要担忧的事情虽然仍将是重大的犯罪,但是在休斯顿发生的一切事情让我们提前体验到了不文明行为的严重性。休斯顿高速公路上的司机越来越倾向于用突发的暴力行为代替道路规则来解决问题。以下是休斯顿警察部门最近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暴力的统计分类事件:1.司机朝插到自己前面的小汽车打远光灯,而小汽车里面的人则向他的挡风玻璃用力投掷了一个啤酒罐,又踢掉了他的尾灯,把他打得缝了八针。2.自动卸货司机由于被耽搁而气氛,砸坏前面抛锚得小汽车停的行李箱,并用钢锁簧连连猛打哪个司机。3.急速行驶的十八轮卡车的司机故意从后面撞上一辆小汽车,而这辆小汽车的司机那时正试图保持在每小时55英里这一限制速度之内。幸运的是,休斯顿综合症尚未蔓延得到处都是。但问题是:将来会吗?
美国人习惯于认为,法律和秩序主要是受到典型的暴力犯罪的威胁。然而,当美国法律的基础实际上已被动摇时,这就始终是因为普通的守法公民也开始打法律的擦边球了。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禁酒令。唐纳德·巴尔·奇德塞在《戒酒与否》这本书中回忆说:“事实证明,违法并不痛苦,甚至也会使人不安,而是以一种温和并且完全安全的方式,令人感到振奋。”人们最终废除了禁酒令,不仅因为酒本身这个问题,而是因为藐视法律的行为正在严重削弱政府的权威与合法性。具体讽刺意味的是,当今藐视法律者所具有的精神,无论其源头怎样受到削弱,却在无意间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面上对此给予鼓励。警察对某些法律执行不力,这只是问题的表面现象,毕竟他们是从自己服务的官员和选民那些接受的命令。更糟的是,大部分的州立法机构帮助公众违反联邦政府制定的每小时55英里限速的法律,其中一些州立法机构对违法现象等闲视之,只进行微不足道的罚款。从更高层面来说,华盛顿政府机关兼职就是在反对而不是支持某些根据法院指令作出的废止种族歧视的判决,这突显了其废弃公民权利法律的愿望。用《荒野》杂志的话说,保护环境的团体理由充足地指责政府机关“要么无力执行,要么以故意鼓励人们不遵守的方式来执行环境法,以此正在使得环境法变得无效。”换句话说:这是这一变异就是最高层的藐视法律现象。
藐视法律的这种态度,最为令人担忧的是它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只有愚蠢到了极点的社会才会对此作壁上观,任其永无止境地蔓延下去。
Unit 10 Text I Straight-A Illiteracy 全A文盲 詹姆斯·P·德格南
尽管我们学校为数众多的的普通文盲目前得到极大的关注,但是,我们却忽略了另一类文盲,这类文盲的困境,在从很多方面来讲,更加事关重大,因为他们更具有影响力。这类文盲通常是一位大学校长,但他也是位典型的博士、成功的教授和教科书作者。我把这个人称全A文盲,为了给予全A文盲和普通文盲一样的关注,才有了下文。
以下的场景是我的办公室,我正在工作,做着协助治疗全A文盲(多年来我一直这样称呼这种病症)所必须做的事。我对一篇学生论文进行询问、查证,深入探求它的含义。这是位平均成绩全A的大四学生,聪明绝顶、口齿伶俐,刚获得一所全国重点研究生院提供的令人羡慕的奖学金。他和我一直在一句一句地、一字一字地分析着论文,已经进行了一个小时。“有关多种共线外因变量的选择,”我默念着他的论文,“视某些多种互相关联的共同作用系数的衍生情况而定。”我停下来喘了口气。“那么看看这句话,:我询问这个学生(我讽喻寓言式地称他为聪明先生),:这句话,聪明先生,究竟事什么意思啊?”聪明先生锁眉苦思。最终,结合了我们的语言学只是和想象力,又用了好像一个小时似的,终于破译了这句话。我们搞清除了聪明先生究竟试图表达的是什么,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那就是:“供给绝顶需求”。
在过去的大约十年间,我认识了许多像他这样的学生,许多大四学生都患上了这种聪明病。侵袭了最优秀的心灵,逐渐摧毁批判的能力,使得他们丧失了发现自己或别人文章中那些莫名其妙、毫无意义的话的本领。在高等教育期间,这种病更加恶化,特别是一般在受害者拿到博士学位时候,进入晚期。显然,聪明病的受害者患的不是普通的文盲病。他提交的论文里从来不会有拼写或标点错误;他从不使用双重否定或“irregardless”这样的词语(译者按:无奈在标准或非标准变本中都没有这个词真正的前身。该词可能是把irrespective和regardless合在一起生造出来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批评者们有时坚持认为“没有irregardless这么个词”的原因)。然而,他却是一个最糟糕的文盲:他不能简洁、准确、清除地在写作中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普通文盲——或许幸运地免遭大学合研究生院的毒害——会说:“商店要储存多一点我们的顾客所需要的货品,否则我们的买卖就做不长久。”(“Them people down at the shop better stock up on what our customers need, or we ain’t gonna be in business long.”)这算不上人类的语言,我们的全A文盲不会这么说。他接受过许多年的高等教育,读了许多年折磨他的教科书和专业期刊杂志,学着它们的样,他会这样写道:“注意力的焦点,应该放在以顾客方面信息为中心的客观性目标上,从而对这些方面的深刻认识能够成为一种企业家的过滤器,把与未来买卖承诺相关的信息从不相关的信息里筛选出来。”因为写下这种晦涩的东西,他的论文获得了全A(上面两个例子都摘自全A的论文),他赢得了深造的机会,不可阻挡地,向奖学金和最终的博士头衔迈进。
正如我所暗示的那样,造成这种文盲的主要原因是那些全A文盲在高等教育期间几年里被迫阅读的东西——教科书和专业期刊。因为读了这些东西,并被教导把它们当成深奥的东西来崇敬,他学会了写些令人费解的东西。如果他的专业是社会学,他必须努力吃透《美国社会观察周刊》这类充满了低劣无味行为的杂志,例如:“自我综合行为倾向”和“以改善行动者的满意丧失平衡为定位”(第二个可怕的引语出自马尔科姆·考利,这是社会科学家表达“享乐主义”的含义的方式。)考利先生提醒我们,在这类杂志期刊中,万万不可说两件事物是“相同的”,它们应是“同源的”或是“同形的”。也不能简单地说两件事物是“不同的”,它们而应是“同素异形的”。在这类杂志期刊中,做着从不“愤慨任何东西”,它们说“二等分”或者“分叉”某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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